招标需求
1、招标范围及内容
依据杭州市江干区丁桥皋亭山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用地计划安排,对皋亭单元JG0102-09地块、JG0102-12地块、JG0103-01地块以及JG0104-04地块四个地块进行的节地评价,为土地出让提供相关依据。
皋亭单元JG0102-09地块位于江干区皋亭单元南部,东邻规划消防站用地,南临天鹤路,西靠农林用地,北至金山路沿路绿化带;地块出让面积约30792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1.0,建筑面积约为307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皋亭单元JG0102-12 地块东至 JG0102-06、JG0102-03 地块,南临天鹤路,西至农林用地,北至农林用地;地块出让面积约10503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0.5,建筑面积约为525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皋亭单元JG0103-01地块东邻规划公园绿地兼社会停车场用地,南临上塘河滨水绿化,西靠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天鹤路;地块出让面积约19864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0.5,建筑面积约为99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皋亭单元JG014-04地块东临皋城村与农林用地,南靠天鹤路,西至金门路(规划支路六),北临皋城村;地块出让面积约1916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1.0,建筑面积约为191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以上四个地块容积率低于《浙江省商业办公建设项目指标》规定,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商业用地容积率低于1.5须做节地评价的要求,需要对JG0102-09地块、JG0102-12地块、JG0103-01地块以及JG0104-04地块进行节地评价。本次招标完成四个地块的节地评价任务,并出具相关报告。投标标书包含技术方案、人员安排和人员资格证书和投标报价。
2.节地评价工作要求
2.1.1 作业范围
皋亭单元JG0102-09地块位于江干区皋亭单元南部,东邻规划消防站用地,南临天鹤路,西靠农林用地,北至金山路沿路绿化带;地块出让面积约30792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1.0,建筑面积约为307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皋亭单元JG0102-12 地块东至 JG0102-06、JG0102-03 地块,南临天鹤路,西
至农林用地,北至农林用地;地块出让面积约10503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0.5,建筑面积约为525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皋亭单元JG0103-01地块东邻规划公园绿地兼社会停车场用地,南临上塘河滨水绿化,西靠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天鹤路;地块出让面积约19864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0.5,建筑面积约为99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皋亭单元JG014-04地块东临皋城村与农林用地,南靠天鹤路,西至金门路(规划支路六),北临皋城村;地块出让面积约1916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实测绘为准),容积率1.0,建筑面积约为191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2.1.2 项目要求
提供商业服务用地节地评价报告,内容包含:
1) 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有关内容及用地规模合理性论证情况;
2) 技术指标科学性论证情况;
3) 地理环境特殊性论证情况;
4) 景观风貌控制性论证情况;
5) 生态环境适宜性论证情况。
2.1.2 提供的成果要求
节地评价报告需与相关部门对接详细程度和文件格式,直至符合要求。
2.1.3 工期要求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评价任务。成果报告须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文件。
三、商务条款
3.1 招标控制价:37.13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