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招标预算 |
服务期限 |
慈城镇农业精品线沿线绿化养护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00万元/年 |
一年 |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农村精品线道路两侧及环境整治、慈城镇区域范围内的河道两岸绿化养护(按需)。
2、发包人指派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注: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任务通知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做到实质性响应,且相关工作人员须到达发包人指定作业地点。
(二)本招标项目主要位于江北区慈城镇范围内,主要涉及以下的内容
1、人工
零星用工人工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50元/工日;
电工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50元/工日;
泥工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350元/工日
2、设备、车辆
挖机200型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500元/台班;
挖机120型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000元/台班;
小农用车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600元/工日
3、建筑垃圾处置费
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车。
注:1、人工费每天(8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算人工费,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1天,工程量按实计算。
2、一台班为八小时,台班人工费=定额机上人工工日×日工资单价
(三)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在保证区域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配,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人员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内,女性50周岁以内。
(3)合同执行过程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其同意。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报价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费用结算
由于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工作量的多变性、不确定性,所以本项目具体结算时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由发包人审定后进行结算。费用按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中标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三、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合理安排工时,支付加班补贴;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或其他劳动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二)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区域范围实际情况,建立服务工作机构,拟定服务工作方案,符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经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落实。
(三)若遇如突击检查、上级部门考核、各类创建活动等特殊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做好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服从采购人指挥,增加人员或加班加点(不另行向采购人收费)。
(四)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后,在确保区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调配工作人员至其他路段进行整治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五)中标人应定期向采购人上报阶段性工作计划,建立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制度化、规划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六)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利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人不能随意解约或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中标人违反约定,采购人有权扣没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原因而被新闻媒体两次以上(含两次)进行曝光或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将合同转让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4、其他采购人认为中标方存在严重失职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