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2.1项目概况
2.1.1规划名称:青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2.1.2规划范围:青岛市涉农市域,含崂山、城阳、即墨、胶州、平度、莱西、西海岸新区全域。
2.1.3 规划期限:2021-2025 年
2.2编制依据及规划内容
2.2.1编制依据
1、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规划局)
2、青岛市村庄布局规划(自然规划局)
3、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4、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5、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6、青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年)
7、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8、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
9、中央一号文件(2016-2020 年)
10、国家、省、市政府工作报告
11、其他应遵循的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依据
2.2.2规划内容
分析我市农业农村基础和条件,提出未来 5 年,以及中长期目标、总体思路、主攻方向、量化评价体系、实现路径以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出“十四五”我市农业农村发展主导产业和培育新兴业态的策略、空间布局、发展载体。
本规划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2.1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青岛市农业农村发展成绩。总结青岛市“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农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阶段进展,以及“十三五”期间制定各专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深入分析目前阶段青岛市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对青岛市农业农村发展所处阶段做出正确研判。
2.2.2.2分析青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立足“十四五”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以及首次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定位,科学分析“十四五”时期青岛市农业农村发展存在的实践优势和劣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2.2.3提出科学合理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思路。紧扣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思想以及视察山东、青岛重要指示,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着眼建设国际化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市,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科学确定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基本原则,制定“十四五”发展目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分阶段初步提出到 2025 年、2035 年和 2050 年目标。
2.2.2.4明确规划主要内容,提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工程、项目领域应覆盖但不局限于包括如下内容:优化城乡融合发展布局,分区分类探索发展路径;建立健全以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为依托的乡村富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引领农民向现代化全面发展迈进;统筹要素资源支撑城乡融合一体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2.2.2.5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政策措施保障,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提出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2.1.3规划子课题
2.1.3.1青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布局研究及到 2035 年展望。要求:在对青岛市农业农村发展资源禀赋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基础上,提出青岛市“十四五”及到 2035 年的农业农村规划布局建议,并研究提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参考建议。
2.1.3.2青岛市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研究。
要求:在对我市村庄布局优化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城镇化以及农村人口变迁研究,开展“十四五”期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议布局和发展研究。
2.1.3.3青岛市城市(镇)化与乡村振兴辩证发展研究。
要求:在分析我市城市(镇)化演进规律的基础上,研究从农村端发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方向、路径,促进实现乡村五大振兴。
2.1.3.4青岛市“十四五”农村发展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相关课题研究。
要求:从农民素质全面提升、迈向现代化全面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农村“三块地”改革等等方面选择一个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体制机制和法规政策层面的意见建议。
2.3 规划质量及成果要求
2.3.1 规划质量要求
2.3.1.1符合国家、省等有关上位规划精神和要求,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有机衔接,以国家、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体系为指导,以涉农区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际为基础,高水平编制完成青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2.3.1.2综合分析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人口变化,科学规划农业农村空间布局。
2.3.1.3评价指标数据采取统计数据和实际调研相结合,务求客观准确真实有效,发展目标数据要求依据,力求科学合理适度超前。
2.3.1.4充分彰显青岛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和特色,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对全市农业农村“十四五”时期发展具有科学指导意义。
2.3.1.5符合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政策方针,对发展形势把握准确,提出的目标切实可行,能科学指导青岛市“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具有较强的前瞻性。
★2.3.2 成果要求
2.3.2.1规划方案专家论证文本 7 本,定稿文本 20 本;
2.3.2.2多媒体汇报文件终稿不少于 3 份;
2.3.2.3电子版文件及图册光盘 3 份;
2.3.2.4规划资料汇编 5 套;
2.3.2.5每个课题最终形成不少于 1 万字的结题报告,验收通过后,子课题报告集中成册,A4 胶印报告文本 10 册。
2.4工作进度要求
2.4.1、9 月 10 日前,完成相关课题报告、规划提纲初稿编制;
2.4.2、9 月 30 日前,规划初稿编制完成度不少于 50%;
2.4.3、10 月 20 日前,完成规划方案初稿编制,并组织完成不少于 2 次专家讨论;
2.4.4、10 月 31 日前,完成子课题报告及验收;
2.4.5、12 月 10 日前,完成系列研讨会并完成规划调改;
2.4.6、12 月 31 日前,完成专家评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2.4.7、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以市政府通过时间为准)。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 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规划印发实施后 1 月内支付剩余金额。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尾款凭据之一。
3.5服务质量保证期
3.5.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3.5.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限内发生问题,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3.5.2.1如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须重做其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或者解除合同。
3.5.3 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3.6服务保障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
3.7服务响应时间
成交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24 小时内解决完毕。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