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组进驻江苏省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督导过程中下发“四个清单”,重点提出特种设备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
二、项目目标
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导第三方机构对广陵区(头桥、李典、沙头、开发区、湾头)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不留死角、不漏场所”全覆盖式安全隐患排查。广陵区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77 家,已注册特种设备数量约 5000 台套,同时需要对 256 台自制简易升降机械进行鉴定。
三、服务依据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中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四、服务要求
1、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者、作业人员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内容。
2、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中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广陵区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车等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建议,并协助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报送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配合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对整治清单内 256 台自制简易升降机械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注:标“★”项为重要要求项。
五、成交人须提出项目实施管理的完整方案
要求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计划。按照服务要求,确定项目实施各阶段人员的组成和时间进度。
2、组织管理和进度控制。详细说明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实施质量和进度控制方法。
3、项目验收。明确说明项目实施各阶段应提交的成果物和验收方式。
4、实施步骤。为了保证项目进度和项目实施质量,降低项目风险,准确把握项目实施进度,成交人需对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步骤。
5、信息安全保证
成交人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采购人的信息资源秘密。项目成果以及采购人为方便项目实施所提供给成交人的相关资料文档,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文档、数据、相关附属品均属于财政信息资源,成交人应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完成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成交人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完成后的信息安全。
非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以上材料。因成交人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受到威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