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 号)和《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浙江省水利厅,2018年8月)为全面客观评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成效,确保创建质量,对日供水规模20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其他等别工程可参照执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结果作为“五水共治”考核、水利年度综合考核、省级有关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绩效因素。其中《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中对“工程档案管理”有明确的考核要求。
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政办发〔2018〕114 号)、《浙江水利2020年工作要点》(浙水〔2020〕1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城乡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坚决打赢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攻坚战,以实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规模化供水为重点,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建设与管理,为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和底线保障。其中对推进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提出了高水平的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为满足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突出工程管理的高水平化和专业化,本次针对2018~2020年度莲都区已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全寿命周期的档案。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建设特色,选出一批优质亮点项目作为素材,制作一本建设成果宣传图册,以展示我局在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上的成果和风采。
1.对需整理的资料进行分类,一类按地理区域划分,以实施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理,二类按实施年份结合乡镇划分,最终达到分区分片整理的目的。
2.单个项目资料,按参建单位的职责划分,分别为业主单位资料、设计单位资料、施工单位资料、监理单位资料。
3.项目资料整理的时间起始点,为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的全部资料。
4.按划分好的分区,将整理好的单个项目按规定顺序汇总成册,以文本的方式和电子数字方式存放于档案室,电子版部分用不低于200像素DPF的格式并刻录光盘或提交U盘。
三、具体工作内容
所有资料由中标人自行到各项目业主及其他参建单位处收集。莲都区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主要包括2018年18个,2019年52个,2020年66个。最终以实际整理的数量为准。
1.业主相关资料
1.1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维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情况、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
1.2相关合同:委托设计、施工、监理、运维合同等;
1.3相关批文:项目立项批文、资金来源文件、水利局相关文件;
1.4相关会议记录:设计、施工图、监理运维等各类会议纪要;
1.5相关成果资料: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相关成果资料;
1.6其他资料。
2.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2.1工程设计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情况、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
2.2相关合同:委托设计合同等;
2.3相关批文:项目立项批文、资金来源文件、水利局相关文件;
2.4相关会议记录: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审查会议的签到单、会议纪要、审查意见,设计交底、技术变更等会议签到单、纪要;
2.5相关成果资料:可研、初设、施工图、变更联系单、验收报告等;
2.6其他资料。
3.施工有关资料
3.1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情况、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
3.2相关合同:施工合同等;
3.3相关会议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会议、设计变更会议、进度会议、质量会议等;
3.4相关成果资料:施工日记、施工月报、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质量检查报告、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变更、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决算等施工过程全套竣工资料;
3.5其他应该提交资料。
4.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4.1工程监理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情况、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
4.2相关合同:监理合同等;
4.3相关会议记录:施工技术交底、监理例会、安全交底会议、设计变更会议、进度会议、质量会议等;
4.4相关成果资料:开工通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进度款结算单、变更、检测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
4.5其他应该提交资料。
5.理运维单位的相关资料
5.1运维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情况、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
5.2相关合同:运维合同等;
5.3相关手续文件:业主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的交接手续,经费落实文件;
5.4相关成果资料:人员设备投入情况、运维各类数据等运维实施方案;
5.5其他应该提交资料。
6.饮用水提升三年成果宣传图册及视频制作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建设特色,选出一批优质亮点项目作为素材,制作一本建设成果宣传图册,以展示我局在饮用水提升工作上的成果和风采。其中水厂拍摄点位根据采购人要求,选择不少于50个点位,每个点位照片不少于5张,包括全景、厂区、设备等(注:需采用专业拍照的摄像机,不低于1500万像素)。图册编写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6.1深度解析图册编制的要求,结合当地建设特色,选择素材项目;
6.2收集整理各级领导考察照片,选出重要的和有代表性的作为工作展示;
6.3综合各方的推荐对基础素材进行整理,汇编;
6.4图册内容上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积极修改完善;
6.5最终图册排版、印刷成册(暂定50本,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采购人要求的制作数量为准。包括版面设计,为硬壳无线精装A4,内心128g铜板纸,页数为100页左右);
6.6视频播放时间至少10分钟。
四、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资料整理完毕至档案专项验收之日的免费服务。
五、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保密制度。
2、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私自携带任何可存储设备进入或离开工作现场,本次项目涉及所有计算机硬盘待扫描结束后归采购单位所有。
5、中标供应商在工作中必须与采购方做好档案的安全交接,并有记录;中标供应商作息时间与采购方工作人员一致。
六、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总数至少5人。
2018~2019年所有资料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2020年的所有资料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料未及时完成整理的原因若由采购人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与各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村委等)分别签订合同,按项目标段各自分别支付: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项目并通过初步验收合格的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2020年12月31日完成合同内项目并待专项验收合格后移交至水利局档案室签收支付其余的40%。
九、 结算:各乡镇、街道、村委以实际完成的数量分阶段分别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