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 项目名称
美丽舟山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
(二) 项目背景
今后一段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拟开展美丽舟山建设规划纲要编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建成美丽舟山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为确保纲要按期保质编制,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技术承担单位。
(三) 项目整体要求
1、工作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立足新时代舟山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特征,按照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要求,提出到2035年美丽舟山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指标、任务措施、重大工程、创新制度和实施机制,作为舟山落实美丽浙江建设总体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以及全市各类战略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遵循。
2、工作范围
整个舟山市域范围,含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2区2县)。
3、规划期限及基准年
规划期限:到2035年(需提出2025年、2030年和2035年阶段性目标);
规划基准年:2019年。
(四) 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在深入分析舟山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基础特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经验的基础上,对标美丽中国、美丽浙江建设战略要求,对照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需求,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和甬舟一体化发展机遇,分析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舟山面临的战略机遇、存在的困难短板,围绕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和谐共生美丽城乡、传承弘扬生态文化、构建美丽治理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科学合理地提出美丽舟山建设15年目标指标、建设思路和重大任务举措,形成《美丽舟山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2020-2035年)》,做好“美丽舟山”建设总体战略顶层设计,增强规划纲要的战略性、指导性、前瞻性。
1、开展规划纲要编制前期研究
为深入研究、系统解决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舟山建设规划纲要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纲要》编制前期研究工作。深入分析舟山市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基础特征,全面回顾总结舟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标美丽中国、美丽浙江建设战略要求,对照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要求,深入研判新时代美丽舟山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舟山建设面临形势、战略定位、目标指标研究,充分结合舟山群岛型海洋城市市情,开展相关战略举措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聚焦舟山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开展舟山市构建集约高效空间格局战略举措研究。聚焦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开展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战略举措研究。聚焦海洋、海域、海岛生态保护,船舶、港口、渔业等污染防治,开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战略举措研究。聚焦美化花园城市风景线、建设美丽千岛等领域,开展营造和谐共生美丽城乡战略举措研究。深入挖掘舟山特色鲜明的海洋文化生态内涵,开展传承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战略举措研究。聚焦陆海统筹治理要求,完善海上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等方面,开展构建科学高效美丽治理体系战略举措研究。形成规划纲要编制研究报告。
2、编制规划纲要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先行示范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同步开展《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舟山规划纲要(2020-2035年)》编制工作。基于舟山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发展形势研判,与美丽中国、美丽浙江建设等战略部署要求相衔接,明确纲要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本原则、目标指标等,围绕构建集约高效空间格局、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营造和谐共生美丽城乡、弘扬发展特色生态文化、构建科学高效美丽治理体系等方面,部署一系列重点任务,并从组织实施、资金来源、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出推进纲要实施的保障措施。
(五) 规划成果要求
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舟山规划纲要编制项目需形成以下成果:
1、《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舟山规划纲要(2020-2035年)研究报告》;
2、《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舟山规划纲要(2020-2035年)》文本、图集等。
具体成果文本数量根据实际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六)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七)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