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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校园超市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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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090000105500 发布时间:2020-09-09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校园超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位于盐城市高职园区,分南、北两个校区办学。学校2019-2020学年在籍学生约9200人(南校区约4000人,北校区约5000人),住校生约占80%。

海洋路校区校园超市(标段一)位于生活服务中心一楼,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项目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海洋路28号。学海路校区校园超市(标段二)位于学生公寓4号楼一楼,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项目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学海路28号。

特别声明:以上所有数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据此进行的任何推测或测算均与采购人无关,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相关数据均不承担责任。

二、相关规定

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则必须接受以下规定:

1.中标人必须做到依法、文明服务,坚持校园超市为师生服务的宗旨,乙方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包括水果);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承诺的中标价格(包括水果,即按照盐城大型连锁超市{盐城永辉超市中南城店})同期同产品价格为基准价严格执行乙方投标上浮值进行同比例上浮;如该超市没有此项产品价格,则乙方销售此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乙方计划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提前打印销售明细清单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铺货销售(包括水果);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将超市内正在销售的每一项商品都按照甲方要求书面报送甲方审核;乙方计划上架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形成书面清单上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上架出售。凡违反以上约定一项的,甲方对乙方罚款2000元/次,且责令限期整改;在一年服务外包合同期限内违反以上约定达到三次以上的,不予续签下一年服务外包合同。

采购人将通过学校微信群发布、学工微信群发布、qq群发布、超市显著位置张贴等各种方式进行价格公示,方便师生监督与维权。

2.允许服务项目范围:生活日用品、文化用品、包装类饮食品及水果(甘蔗除外)。

3.中标人不得从事下列服务活动:

3.1烟、酒、散装瓜子;

3.2管制刀具;

3.3加热、烧煮的食品(如自行加工豆浆、豆奶、五香蛋、烤肠、饭菜、奶茶、玉米棒、煮方便面等超范围项目);

3.4假冒伪劣商品;

3.5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和影响健康安全的商品。

3.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供服务的或采购人明确要求的。

4.不得出门服务(临时活动经采购人批准除外)。浴室零售洗发剂、肥皂等洗浴用品不影响校园超市合同的执行。

5.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出售商品的包装要有QS标志、中文标签、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进场服务前,必须办好《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中途更换的从业人员也要在办理好健康证后方可进场服务。

6.中标人要严把商品进货关,保证商品的质量与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7.每一个服务周期签约前,中标人必须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场地管理费的10%)。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采购人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食品安全事故,且将场地房屋、设备等完全交还给采购人后,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中标人。

8.采购人有偿提供水、电,中标人自行免费按照规范和采购人要求进行节水节电,同时免费做好下水排放改造。水、电费按政府规定价格收取,按月结算。凡因供水、供电等原因造成中标人不能正常服务的,采购人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中标人在管理体制上实行自主提供服务、自负盈亏,有用人自主权和工资分配权,服务期间校园超市所发生的税收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10.中标人不得聘用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签署合同,按国家规定为所聘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违反工商、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环保、劳务、税务等部门法规,采购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对所发生一切债权、债务、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3.中标人不得以采购人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将采购人资产对外租赁、抵押。

1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和要求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食堂等其他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时间与校园超市服务时间无关。未经校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或提前终止服务。采购人的教育教学活动、节假日及其他活动的安排不受中标人制约,采购人承担重大活动时有权临时调整中标人的服务时间。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教学安排和市场规则自行安排服务方略,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的盈亏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中标人不得对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房屋、设施等进行随意改造。确需改造必须书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满后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拆除,不得私自拆除,否则乙方免费恢复。中标人要保证采购人配置的公物、设施完好无损,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按采购人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中标人自行购置的移动设备一律自行处理。服务到期中标人无条件向学校交还服务使用的一切场所、房屋、设备等。

16.中标人必须保证服务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超市保洁、垃圾清运(运送到固定垃圾箱处)、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7.中标人要对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防疫制度。凡从业人员与师生员工发生任何纠纷,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处理结果。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得穿戴怪异服饰、梳理奇异发型。

18.采购人不保证在校师生数(如学生离校实习、见习、退学等情况),也不承诺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对学生在校消费的师生数作任何承诺。

19.无论什么理由,采购人不为中标人及其员工提供宿舍,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超市内安置床铺或住宿,校园超市的一切用房不得作为制餐场所。

20.中标人服务期间,校园超市各场所的易损、易耗设备(如日光灯、开关、水龙头等易耗品、门窗等常使用物)维修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21.中标人要及时索要规范的进货清单,并按照采购人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装订成册,以便于采购人及上级管理部门查验。

22.中标人要在进场服务前自行免费安装好监控系统,必须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并且连接在生活服务中心指定的电脑上,运行正常,监控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监控系统安装方案须报采购人审核认可,但采购人的审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监控系统安装方案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中标人监控系统引发的一切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费用自理。采购人有权随时调取中标人监控信息。

23.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如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消防事件、火灾事件、电力事故或其它人员伤害事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退场,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以后不得参与采购人任何项目的投标。

24.中标后及服务过程中,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更换现场负责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以后不得参与采购人任何项目的投标。

三、考核制度

1.中标人违反约定,提供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食品等服务,学校有权即时没收,并按每宗对中标人罚款10000元;同时不再续签下一年服务外包合同。

2.中标人超出服务范围提供食品,学校有权没收食品,并按每次对中标人罚款2000元。

3.中标人违反规定服务时间(包括超时间服务和缩减服务时间),学校有权按每违反一次对中标人罚款2000元。

4.中标人在超市内安置床铺或住宿,烧饭的,每违反一次对中标人罚款2000元。

5.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超市内外环境达不到卫生要求的罚款200元。

6.中标人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7.中标人须按照进货、验货、库房管理等要求,须有专人负责,要求索证齐全,每违反一次对中标人罚款500元。

8.中标人对超市的环境布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且符合校园文化育人、环境育人的要求,同时符合投标承诺,凡违反者对乙方罚款1000--10000元,且责令改正。

9.乙方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包括水果);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承诺的中标价格(包括水果,即按照盐城大型连锁超市{盐城永辉超市中南城店})同期同产品价格为基准价严格执行乙方投标上浮值进行同比例上浮;如该超市没有此项产品价格,则乙方销售此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乙方计划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提前打印销售明细清单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铺货销售(包括水果);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乙方必须将超市内正在销售的每一项商品都按照甲方要求书面报送甲方审核;乙方计划上架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形成书面清单上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上架出售。凡违反以上约定一项的,甲方对乙方罚款2000元/次,且责令限期整改;在一年服务外包合同期限内违反以上约定达到三次以上的,不予续签下一年服务外包合同。

10.凡中标人从业人员与师生员工发生任何纠纷,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处理结果,违反一次罚款2000元。

以上所列罚款项目由采购人直接从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从月度卡机营业额返回时直接扣除。

四、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采用1+1+1模式。自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10日止。

服务周期为一年,第一个服务周期自2020年9月  日至2021年7月10日止。中标后先签署一年合同,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一年(具体考核办法及实施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投标人均已悉知并无异议),以此类推。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拒绝签署下一个服务周期的合同,中标人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如采购人拒绝签约的,视为双方不再合作,原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应无条件按照原合同约定退场。

五、现场勘查

1投标人需踏勘现场,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勘察研判,并视为完全掌握相关情况。现场探勘联系人:党老师:13770052519。如因投标人未踏勘现场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踏勘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踏勘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区内。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投标人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时,应当充分了解在校学生情况、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内部环境、装卸限制、流动人员数量、学校教育教学等需求导致经营时间等受到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

六、技术咨询费

技术咨询费:本项目技术咨询费每标段分别为5000.00元,各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由中标单位中标后直接支付给招标技术服务单位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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