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良庆区村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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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运营期限为2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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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
服务工作内容 |
负责良庆区5个村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那马镇那僚村、大塘镇南洲村、南晓镇雅王村及台马村、那陈镇五龙村)的后续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日常维护工作。 |
服务质量要求 |
一、热解焚烧、水解分选工艺处理管理及要求: 1、服务过程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热解工艺技术要求: (1)热解阶段一燃室及阶段二燃室温度达到450-750℃ (2)烟气排放温度不超过150℃ (3)确保生活垃圾处理所产生烟气污染物的排放、飞灰与炉渣的处理、生活垃圾渗沥液、车辆清洗废水和周边气味的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5)每天各垃圾处理站点垃圾处理总量不低于设计处理量80%或达到日进日清。(其中良庆区大塘镇南洲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量5t/天,良庆区那马镇那僚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量5t/天,良庆区南晓镇雅王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量5t/天,良庆区南晓镇台马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量10t/天) 3、水解工艺技术要求: (1)确保生活垃圾处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沥液、车辆清洗废水和周边气味的处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每天垃圾处理总量不低于设计处理量80%或达到站内日进日清。 4、处置点现场管理要做到安全、公开,要求布置合理科学,管理制度全面,处置点需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定期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投标人的处理技术不能给项目造成二次污染,不能有废弃物、废水等二次污染物外排。 6、每季度至少对水洗池进行清理维护一次,避免垃圾长时间滞留池底影响处理效果。 二、运营方职责 (1)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处理设施无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 (2)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安排维修,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 (4)建立运行管理台账,编制巡视、检查制度,并填写巡视记录表,设备检查记录表等,每季度要有运营管理总结,并上报城区城管局备案。 (5)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基础设施、设备损毁(如设备被偷盗或人为破坏、构筑物被人为损坏等情况)或重要设备故障的,运营方应及时向城区城管局汇报,如果是运营方责任的由运营方负责恢复和维修,所产生费用全部由运营方承担;非运营方责任的,由运营方负责向城区城管局提交相关技术说明及资料,并形成恢复和维修工作方案及预算汇总至城区城管局,由城区城管局上报城区政府审定后再进行支付。 三、补充事项 1、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对项目点所对应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点进行一一核对,在确认所有设施正常运行后,完成交接工作;若有设施未正常运行,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由招标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设施维修调整至正常使用后,交付中标单位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根据中标价按时间按比例扣除维修期内的运行维护费用;若规定时间内无法将设施修复至正常状态,则自动免除中标单位对该处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并按中标书中该处设施的中标价予以扣除支付费用。 2、设备正常运行交付后,如设备损坏、出现故障或者出现设备遗失的,如果是运营方责任的由运营方负责恢复和维修及配件购买,所产生费用全部由运营方承担;非运营方责任的,可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维修费用。 3、因片区地理环境复杂,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到现场对处理设施、路况、垃圾成分等相关内容认真勘察。若不现场勘察的投标单位,须对文件中无法完全写明确的内容、偏差及损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 2年,其中每个季度结束前一个星期为考核期,每季度项目运营公司需提供各站点季度运行报告报至所在镇政府,由镇政府按照《良庆区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维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运营公司收集所有评分材料后作为请款附件报至业主单位,申请运营服务费。 5、运营服务期内,甲方有新增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站点需要运营服务单位接收管理的,中标运营公司需服从甲方要求,及时接收新增站点并安排相应人员进驻,保障新增站点运营管理有序规范,新增站点运营服务费按原招标文件费用计算方式计算或另行补充协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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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要求 |
每日5个站点垃圾处理总量不低于设计处理量的80%或达到日进日清,并保证站点内环境有序规范、设备运营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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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果要求及质量标准 |
参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并符合本项目服务质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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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要求 |
人员数量:5个站点每站点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操作2人、总管1人)另外配置巡查维护组2人,总负责人1人,共计不少于1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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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要求 |
运营服务方自行负责各站点的专业工具、人员制服、劳保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需达到满足项目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合同签订7天内完成交接并保障交接后确保场地和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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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等工 作要求 |
1、设备工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性能良好; 2、所有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运营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 4、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中标后必须与所有投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及站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由运营服务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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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后续服务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需向甲方移交服务期间的相关文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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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验收方式 |
甲方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办法检查乙方的管理维护质量,并每个季度末最后一个星期进行综合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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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项目服务费已包含 : (1)人工费; (2)处理厂内水电费; (3)运杂费(含车辆燃油、维保及过磅等费用); (4)垃圾渗滤液(废水)处理费; (5)环境保护费(固体废弃物二次处理费); (6)厂内设备和系统维护费用; 第一级为业主的大修基金管理。构筑物、设备等遇到自然灾害或自然损坏和失效,已没有使用价值或达到报废的物品的更换,从大修基金列支,该大修基金由业主方另行设立,不含于本运营费用计划中。具体操作时由第三方运营公司向业主报告请示,业主审定批复后方可按程序操作执行; 第二级为日常运营的一般修理、维护,属运营费用的支付范围。 (7)日常管理费:固定场所租赁费及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8)技术服务费; (9)税金; (10)烟气检测费(如有,且仅为地方性的常规检测)。 以上服务内容报价只作一个综合总价报价;只允许出现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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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1.按季度支付; 2.每季度结束后,经各属地政府评分达到考核要求的,按考核办法规定申请请款,业主单位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运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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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4326000.00元)。 运营服务期:2年,每年预算为21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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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于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 在领取中标通知后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向招标代理提供原件一份,由招标代理发布采购合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