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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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揭阳市惠来县“一河一策”编制工作项目 |
1项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
人民币2080000.00元 |
2、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惠来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及河长制工作手册编制
项目概况:惠来县,粤东古邑,古称“葵阳”,是广东省揭阳市辖县,粤东新城和揭阳滨海新区的所在地,享有地级市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是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一带的核心组成部分。全县陆地面积12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7689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09.5公里。现辖13个镇、2个国营农场、1个华侨管理区、1个市直工业区,县人民政府驻地惠城,截至2017年末,常住人口125.62万人。惠来县内大小河流18条,总长273公里,主要河流龙江,全长88公里,发源于普宁的南山凹,经陆丰流入葵潭、隆江,从神泉港出海。天然湖泊有狮石湖、仕兜湖、西塘池。境内有地表水23.38亿立方米,水质优良;浅层地下水年均径流量约0.95亿立方米;枯水年可利用水量3.01亿立方米。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 号)要求,广东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 号),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 号),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河道综合治理效率,明晰辖区内各级河道管理职责,创新河道监管手段,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水利部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7]1071号)、《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湖名录及开展电子标绘工作的通知》(粤水办函〔2017〕1477号)、《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揭委办〔2017〕37号)、《惠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惠委办〔2017〕32号)等有关工作要求,拟开展河湖名录整编工作,并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编制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方案,同步制定河长工作手册。
3、 项目服务内容: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备注 |
揭阳市惠来县“一河一策”编制工作项目 |
1项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
2080000.00元 |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惠来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及河长制工作手册编制
项目概况:惠来县,粤东古邑,古称“葵阳”,是广东省揭阳市辖县,粤东新城和揭阳滨海新区的所在地,享有地级市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是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一带的核心组成部分。全县陆地面积12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7689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09.5公里。现辖13个镇、2个国营农场、1个华侨管理区、1个市直工业区,县人民政府驻地惠城,截至2017年末,常住人口125.62万人。惠来县内大小河流18条,总长273公里,主要河流龙江,全长88公里,发源于普宁的南山凹,经陆丰流入葵潭、隆江,从神泉港出海。天然湖泊有狮石湖、仕兜湖、西塘池。境内有地表水23.38亿立方米,水质优良;浅层地下水年均径流量约0.95亿立方米;枯水年可利用水量3.01亿立方米。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 号)要求,广东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 号),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 号),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河道综合治理效率,明晰辖区内各级河道管理职责,创新河道监管手段,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水利部印发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7]1071号)、《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湖名录及开展电子标绘工作的通知》(粤水办函〔2017〕1477号)、《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揭委办〔2017〕37号)、《惠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惠委办〔2017〕32号)等有关工作要求,拟开展河湖名录整编工作,并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编制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方案,同步制定河长工作手册。
2、具体工作内容
2.1规划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惠来县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电子标绘以及河长制工作手册的编制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工作范围
编制鳌江河、雷岭河、罗溪河、西石湖水、盐岭河五条河流总河长120.99km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2)河湖名录整编工作范围
河湖名录整编河段包括惠来县的主要河道及山塘、水库(含规模以下)“河湖名录表”的填报和电子地图的标绘。
(3)河长工作手册工作范围
编制鳌江河、雷岭河、罗溪河、西石湖水、盐岭河五条河流总河长120.99km河长工作手册以及县、镇、村三级河长工作手册。
2.2主要目标
为全面推行揭阳市惠来县河长制工作,明确各级河长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该区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和保障水安全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编制方案。
2.3编制内容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湖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工作要求》要求,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湖名录”、电子标绘以及河长制工作手册,这些内容的编写需专业人员在进行现场摸排、地形测量和水环境、河道行洪、堤防(边坡)稳定、岸线、水生态调查、水质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内容涉及范围广,总体工作量大,其具体内容如下:
(1)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包括:
1)对河流补充开展现状调查,摸清流域(河流)现状基本情况,重点补充与水环境、水生态相关的要素调查;
2)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省和流域区域要求,确定治理保护目标任务;
3)从治理和管控两方面入手,提出治理保护对策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4)划分职责和断面,明确各级河长和各相关部门职责,划清交接断面清单。
(2)河湖名录整编工作内容包括:
1)基础数据收集与准备;
2)河道分段实地调研;
3)河道电子地图标绘;
4)水库电子地图标绘;
5)小流域划分;
6)河湖名录表格填报;
7)整编汇集与统计报告等工作。
(3)河长工作手册工作内容
《河长工作手册》的编制内容主要包含目标任务、工作制度、责任分解、相关河长联系电话等内容。
3、规划依据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
(6)《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
(7)《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8)《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9)《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
(10)《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
(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5年);
(12)《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2规程、规范、标准
(1)《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16);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7)《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
(8)其他相关规程、规范、标准。
3.3指导性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
(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6)《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76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6〕89号)
(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粤府办〔2016〕48号);
(10)《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农〔2017〕28号);
(1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号);
(1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发〔2017〕2号);
(13)《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14)《揭阳市水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水〔2017〕93号);
(15)《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揭委办〔2017〕37号)
(16)《惠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惠委发〔2017〕32号)。
4、编制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
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发挥河湖生态效益。
2、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原则
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系统推进河湖治理与保护,构建安全生态、蓄泄兼筹、循环通畅、多源互补的河湖水系。
3、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原则
全面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打破部门、区域、层级的壁垒,明确管理职责,实行联防联控,形成“党政齐抓、上下共管”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4、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省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发展定位,结合实际,按照“打造平安生态水系”模式全面推进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一湖(库)一策,解决好惠来县水灾害频发,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突出水问题。
5、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原则
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价,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激励问责。以“互联网+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治水管水能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5、项目服务期限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各阶段工作计划如下:
1、2020年10月前,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收集资料、现状调查等前期工作。
2、2020年10月中前完成河湖问题清单调查工作。
3、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鳌江河、雷岭河、罗溪河、西石湖水、盐岭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征求意见稿。
4、2020年11月中前完成鳌江河、雷岭河、罗溪河、西石湖水、盐岭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送审稿。
5、2020年12月初前进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评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报批稿。
6、2020年12月底,完成惠来县的主要河道及山塘、水库(含规模以下)“河湖名录表”的填报和电子地图的标绘,编制鳌江河、雷岭河、罗溪河、西石湖水、盐岭河五条河流河长工作手册以及县、镇、村三级河长工作手册。
6、成果要求
1、《鳌江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雷岭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罗溪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西石湖水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盐岭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惠来县的主要河道及山塘、水库(含规模以下)“河湖名录表”的填报和电子地图标绘;
2、鳌江河、雷岭河、罗溪河、西石湖水、盐岭河五条河流河长工作手册以及县、镇、村三级河长工作手册。
其中:送审稿、报批稿(包括PDF格式文件及其他有关图像文件刻录光盘);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情况提供。最终全套成果纸质版10份(包括PDF格式文件及其他有关图像文件刻录光盘)。
7、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有效期:90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投标有效期)。
(2)签订合同时间:供应商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6)验收标准:项目完工后,用户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行业标准及项目需求进行验收。
8.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
2、供应商提交规划方案报告(送审稿)通过评审后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的70%;
3、一河一策方案报告成果审查审定后并印刷出版,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