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本项目主要内容
对全县矿山开山采石实行监理;监理主要内容是矿区范围、占用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内容;资源规范性开采情况。
1、监理范围:全县矿山季度监理;全县范围内露采矿山巡查,提供车辆、人员及相关技术服务;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巡查,提供车辆、人员及相关技术服务。
2、监理期限及报告:1年,矿山监理工作频次为每月现场检查1次,每三个月实地测量1次,并出监理报告;矿山巡查及地质灾害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突发情况巡查,日常巡查每月1次。
3、监理要求:竞标人不得转让监理业务;采购人发现监理单位活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改正;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4、监理成果:每月现场检查1次、每季度测量一次,每季度提交监理报告。
5、矿区图纸和开发利用方案资料(自行收集)。
(二)矿山名单
序号
|
矿山名称
|
1
|
江苏龙腾化工有限公司东海蛇纹石矿
|
2
|
连云港金红矿业有限公司毛北金红石矿
|
3
|
东海县桃林镇白岭南矿区花岗岩矿
|
4
|
金红石北矿区
|
5
|
东海县桃林镇皇城村红砂岩矿
|
(三)服务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地质、测量、采矿、水工环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不含外聘);
2、具备野外测量、定位和数据处理、成图等必要的仪器和设备;
3、拟投标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技术负责需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项目组成员需具有地质、测量、水工环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四)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1、工程概况和说明
(1)现场自然条件:竞标人自行考察。
(2)现场文明施工:按有关文明施工要求组织。要注意减少对周围居民及公共场所的影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3)工程说明
①以下给出的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竞标人应研究其他文件,用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②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江苏省开山采石矿山监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开山采石矿山监理实施方案》要求。
③详细的工作范围须参阅施工图纸及合同条款,竞标人不能拒绝执行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上面遗漏的工作。
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17766-2020)
(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3)《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规范》(GB16819-2012)
(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6)其他有关固体矿产勘查规程规范
3、其他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开山采石矿山监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开山采石矿山监理实施方案》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