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完成节水社会创建要求的各项报告初稿编制,支付至合同价20%,按市级考核验收期限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90%,余款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高新区 |
3 |
服务期限 |
总服务期1年,其中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2020年底前完成创建和验收。 |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水资源函〔2017〕828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函》(合水资〔2017〕131号)文件要求,合肥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应于2020年底前对标完成并通过省市级验收。现依据《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合肥市2019-2020年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实施方案》和《合肥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合肥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高新区水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依据《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要求,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需达到4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需达到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需达到15%以上。目前拟对5家工业企业、29家公共机构(其中21个为区级机关和区直事业单位、2个为医院、6个为学校)、14个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服务(创建数量由业主根据实际需求增减,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完善规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设施完善。
3、开展全区节水器具推广、节水技术推广行动。
4、提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服务。
5、协助高新区最严格水资源办公室开展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高新区水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按照市级节水创建考核期限(2020年底)前完成创建和验收工作。
(二)节水创建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单位、学校、医院)
制定水平衡测试方案,对单位用水系统各项指标开展测试,包括管网踏勘、给排水管网图绘制、现场数据测试和数据查抄,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提出节水合理化建议,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要求,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2、完成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编制(企业、单位、学校、医院、小区)
收集整理企业、单位、学校、医院、小区相关资料,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创建节水型载体申报材料,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获得相应级别节水型载体称号。
3、摸排梳理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器具布设情况,承担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损毁和尚未安装的一级用水计量设施安装,保障相关单位用水计量。
4、承担高新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材料编制及相关验收支撑材料汇编工作,组织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工作,保障按时、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验收。具体如下:
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梳理各项指标要求和各单位任务分工,对三项必备条件和11项评价指标进行测算和评估,编制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完成自评估佐证资料整理汇编,完善上级评估验收相关支撑材料。
具体包含对以下内容的评估:1.用水定额管理;2.计划用水管理;3.用水计量;4.水价机制;5.节水“三同时”管理;6.节水载体建设;7.供水管网漏损控制;8.生活节水器具推广;9.再生水利用;10.社会节水意识;11.加分项(节水标杆示范、实行节水激励政策、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
(三)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负责协助高新区最严格水资源办公室开展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水资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开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水资源信息化(技术咨询、方案编制等)工作。
2、水资源管理统计、重点行业用水单位监管及业务巡查监督。
3、区级任务考核、市级年度考核相关资料汇编和报告编制。
4、水资源管理方面咨询(方案编制、调查报告)工作。
四、人员配备
投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5人的项目部(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涉及调查、走访工作等专业性工作应组织专业队伍开展。
1、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项目部办公室设立在高新区,并确保全部项目部成员到岗到位,每延期1周按照合同价1%由采购人从总费用中扣除。
2、服务期内派出不少于1人(水资源管理方面专业人员)在高新区建设发展局驻点办公,具体驻点起止日期以采购人确认为准,驻点服务期一年。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在一周内派出人员,由采购人以一年15万元/人从供应商费用中扣除作为聘用其他人员费用。
3、供应商未能按照市级考核及期限要求,第一次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率不合格将扣除合同价30%,第二次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率不合格,无条件提交所有编制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给采购人。
五、工作进度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80日内出具节水创建各项材料和自评估验收报告,并符合提请验收标准要求。本项目工期紧迫,工作量大、任务繁琐、相关技术要求高,需供应商驻地开展走访、调研、分析工作,全面完成各类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及编制成册工作。
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高新区最严格水资源办公室要求由供应商开展各项工作,并于年度工作完成后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完成市级最严格水资源年度考核。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包括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总体技术指导和支撑材料的汇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走访、调研、人员、办公、差旅、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以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六、工作清单
合肥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清单表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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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水载体创建 |
依据《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要求(表格内简称要求),全省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以上,区年用水量超过30万m³的规上企业共计16家,2020年应完成5家节水型企业的创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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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据要求区属公共机构(区直机关、区直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建成率需达到50%以上,2020年应完成29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率将大道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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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据要求区居民小区建成率需达到15%以上,区居民小区共计67家,2020年预计应完成14家节水型小区的创建,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到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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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
根据省市要求,完成其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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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自评估报告 |
高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及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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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资源管理工作 |
协助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其他水资源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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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虑到最终验收时可能存在的个别载体验收不通过现象,为保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指标中节水载体建设指标的完成,需提高节水型小区、公共机构、小区计划完成数量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