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意义
行政区划地名图反映地方行政建制设置及其区域划分的全貌,不仅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一个客观要求,而且是政府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具体举措。本项目内容选题紧密围绕行政区划这一主题,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全州县行政区划现状。
二、目标任务
编制《全州县行政区划图》、《全州县城区图》、全州县全州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图、18个乡镇行政区划地名图,包括地图设计,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加工增补制图资料,编绘工作底图,要素编绘,绘制图例,图形处理,分层矢量化,符号化,编辑整理,打样校对,检查修改,数据转换为印刷格式,输出印刷胶片,数据脱密,地图审核,打印印刷等。
1、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各级人民政府名称及驻地名称标识准确。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及办公地,城乡居民点、自然村的名称和位置标识准确。
3、河流、湖泊、山脉、山峰、森林、铁路、公路、大路、桥梁、堤坝、旅游纪念地以及城镇的街、路、巷、单位、大型建筑物等主要的地物地貌标识准确。
4、用法定界线标绘其行政区划,图幅上要注明比例尺、审图号和制图机关及编绘年月。
5、采用最新的行政区划、地名、交通、水系、旅游纪念地、单位及其它自然地理实体要素资料,保证区划地名图的现势性。
6、内容合法、不涉密、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属于国家秘密,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内容不得表示。
7、编纂过程中,须接受上级地名管理部门的相关指导,确保地名图相关技术指标和规格符合《民政部关于发布<国家行政区划图(集)编制规范>等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18号)和桂民发[20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区划地名图编制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
三、编制设计及印刷规格:
1、项目的行政区划地名图部分包括《全州县行政区划图》、《全州县城区图》、全州县全州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图的18个乡镇行政区划地名图。
2、全州县行政区划图采用A0:841×1189毫米128克铜板纸双面面过膜印刷3000张;全州县城区图采用A0:841×1189毫米128克铜板纸双面面过膜印刷1000张;全州县全州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图设计采用A3:297×420毫米用于放入全州县地名词典,再印刷A2:420×594毫米98克铜版纸双面亚膜18个乡镇总1080张。
编制设计及印刷规格表
编制/印刷 |
项目内容 |
规格 |
数量 |
编制要求 |
编制设计《全州县城区图》 |
A0:841×1189毫米 |
1幅 |
编制设计《全州县行政区划图》 |
A0:841×1189毫米 |
1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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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设计《全州县全州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图》 |
A3:297×420毫米 |
18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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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要求 |
印刷《全州县城区图》 |
A0:841×1189毫米(128克铜版纸双面亚膜) |
1000张 |
印刷《全州县行政区划图地》 |
A0:841×1189毫米128克铜版纸双面亚膜) |
300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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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全州县全州镇等18个乡镇行政区划图》(18个乡镇每乡镇60张) |
A2:420×594毫米98克铜版纸双面亚膜) |
1080张 |
3、技术要求: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CGCS2000),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四、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代号 |
标准等级 |
1 |
《国家行政区划(集)编制规范》 |
MZ/T 091-2017 |
行标 |
2 |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3部分 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 |
GB/T 20257.3-2017 |
国标 |
3 |
《省、地、县级行政区划图(集)编制规范》 |
MZ/T 093-2017 |
行标 |
五、商务条款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地图编制任务。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5日内支付50%项目款,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尾款。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成果提交要求:纸质文件按“编制设计及印刷规格表”要求提交,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归还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文档资料。
5、售后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服务效率:采购人有修改、补充和检查书稿进度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采购方当面协商解决问题。
7、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以及接触到的数据,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8、编制设计及印刷著作权归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私自使用,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印刷过程中的废品和多余的印刷成品必须销毁,不得流向社会。印刷后印刷模具要求封存,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
10、成交供应商严禁未经采购人许可私自印刷本项目的相关产品,否则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1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内容的采集、组织专家撰写、评审、编著、排版、出版印刷以及相关的保险、税金、风险等至成果交付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