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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河道采砂规划及水库清淤方案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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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发布 56页 文档编号:202010150000113356 需下载券:10
烟台市牟平区河道采砂规划及水库清淤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牟平区水务局烟台市牟平区河道采砂规划及水库清淤方案编制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为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烟台市牟平区河道采砂规划及水库清淤方案编制项目。

1、工作目标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鲁河湖函字〔2019〕18 号)、《烟台市水利局关于抓紧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烟水函〔2019〕71 号)的要求,需要开展河道(含湖泊,国家和省明确要求禁采的除外,下同)采砂管理规划和清淤方案编制工作。通过规划编制,切实加强全区采砂的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科学、合理、有序开采有限的砂石资源,确保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本着“保证安全、采治结合”的原则,达到“科学规划、合理开采、严格管理、促进发展”的总体目标。

2、主要任务

本次规划研究的对象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所有采砂活动,包括建筑用砂石、吹填用料、制砖用料、取土等。主要任务是根据河道的演变情况、来水来砂、演变趋势等情况,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保障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摸清当地河砂总体情况及缺口底数。通过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等,科学挖掘河砂潜力, 积极盘活河砂存量,依法依规合理划定禁采区、保留区、规定禁采期, 不得不切实际片面扩大禁采区,长期全年禁采。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河道采砂规划的利用与管理意见。

3、编制原则

(1)以维护河道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供水和水环境安全为原则,充分考虑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的要求,符合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专业规划,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2)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当前与长远,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按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实施、实施与监管的关系, 适度合理地利用河道砂石资源。

(3)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做到各专业规划相互结合,处理好流域内各河流之间、流域上下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利用河道治理中涉及的砂石资源,满足新形势下河道采砂管理的需要。

(4)坚持总量控制、分年实施的原则,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使采砂规划的成果体现科学性,富于创造性,为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5)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采砂管理矛盾突出、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和采砂对河道影响较大的河段和支流,采砂规划应尽量详细具体。

4、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采砂规划是一项限制性规划,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考虑到河道的动态变化特征与规划的时效性要求,本次规划期为 5 年。

根据水利部编制采砂规划的总体要求,山东省确定编制采砂规划范围为:全省除由水利部相关流域机构直接管理并负责编制采砂规划的河道外,其他具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统一编制科学采砂(含禁采)规划,其中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水库)要逐条(湖)编制,其余小型河道可适当简化集中打包编制;无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需形成说明材料及相应河湖名录。

对于实行禁采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也应在相应河道(段)采砂规划中予以明确。跨市、县(市、区)边界河道采砂规划分别由相关市、县(市、区)编制,并报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全省各级河道采砂规划和相关材料须按照管理权限,报上一级水行政部门备案。

本次区内编制范围如下:

(1)河道:我区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 19 条,根据日常管理掌握情况,我区 4 条河流:大沽夹河观水段、黄垒河牟平段、沁水河部分河段、辛安河部分河段,砂石资源具备开采价值,总长度 85.96km,需按文件标准要求编制采砂规划, 其他 15 条河流砂石资源较少,总长度 193.7km,仅做简单外业调查及基本情况阐述, 不做计算及采砂规划这部分章节,但仍需要逐条编制采砂规划;其余小型河道适当简化集中打包编制采砂规划。

(2)水库: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的中型水库 4 座,总水域面积 11.72km2,分别为:高陵水库、龙泉水库、瓦善水库、桃园水库,这 4 座水库按文件标准要求逐个编制清淤方案;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下水库适当简化集中打包编制清淤方案。

三、工作依据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江河流域规划规范》(SL201-2015);

3、《堤防规划设计设计规范》(GB50286-2013);

4、《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5、《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测量规范》(SL197-2013);

6、《水运规划设计测量规范》(JTS131-2013);

7、《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

8、《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

9、《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 号);

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1、《国家三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1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13、《水利水电的工程物探规程》(DL/T 5010-2005)。

四、主要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为:前期调查和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测量、地质勘查及储量计算, 内业整理及编制工作。

1、前期准备

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的基本资料,包括气象、水文泥沙、河道、地质、涉水工程、航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资料。流域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流域开发利用规划成果,以及流域开发利用情况、规划河段水利工程分布情况等。

2、测量工作

控制测量、河道水库平面和高程测绘、河道断面 1:2000 简单测量、水库面积1:5000 中等测量及地勘工程测线敷设和放样等。

3、地质勘查

1)工程地质调查:查明河库周围 50m 范围及区域工程地质情况。

2)钻探工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15) 砂砾石料勘察的混凝土骨料勘察 I 类普查标准,基本勘探剖面间距 500m,剖面上布置 3-4 个勘探点,开展钻探工作,计算砂石储量。河道钻孔设计深度平均10m,水库钻孔设计深度平均 14m。

3)物探工程:水库及河道的深水区域不便于开展钻探工作的,科学布置物探测量剖面,查明砂石地层分布及厚度。

4、采砂规划编制

编制报告主要包括 9 章内容及附图,分别为:前言、概要、基本情况、河道演变与泥沙补给分析、规划的必要性、规划原则与规划任务、采砂分区规划、采砂影响分析、规划实施与管理、结论与建议;附图包括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图、流域水系图、采砂分区规划总体布置示意图、河道形势图、涉河工程分布示意图、规划河段生态与环境明感点分布示意图、区域地质图、河道地质纵剖面图、河道演变分析图、禁采区、可采区与规划方案示意图、可采区布置图等。

5、水库清淤方案编制

编制报告主要包括 10 章内容及附图,分别为:工程概况、设计依据的规范、规程及文件、水文、区域地质概况、清淤泥砂特征、工程任务、清淤原则、清淤规划、清淤安全影响评价、清淤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附图包括清淤平面布置图、清淤纵断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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