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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十八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举办单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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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190000114183 发布时间:2020-10-19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丽水市第十八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举办单位采购项目

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深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检验我市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和职业能力,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营造全社会高度认可、凝心合力办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于今年10月至11月联合举办丽水市第十八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选拔赛。

二、比赛项目设计

 1.普赛项目:学生组设数学、英语、机械、电子电工、汽修、工艺美术、烹饪、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旅游、学前教育、会计12个专业(学科)和创新创业、文明风采等,共26个竞赛项目。教师组设机械、电子电工、汽修、工艺美术、信息技术、旅游、电子商务、会计8个专业和德育成长导师、文化科目素养测试,共13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2.指定项目:参照省中职历年常设赛项、轮办赛项安排,依据各校申报和设备情况,设立了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服装设计与工艺、护理技能等8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3.特色项目:为体现丽水地方经济发展特色,鼓励职业学校为地方服务,反映职业教育成果,结合学校实际,设立了青瓷工艺综合技能、刀剑工艺锻打技能等7项特色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三、大赛规程

普赛项目、指定项目参照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比赛规程。特色项目的比赛规程由各校制定报市教研院审核后执行。指定项目和特色项目由竞赛点学校组织比赛,市教研院派教研员巡视比赛过程,有相同项目的学校可以联合组织比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学生组:参赛学生应是2020年9月20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教师组:开设有竞赛项目的专业(学科),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和50周岁以下文化课在职在编教师或在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外聘教师都应参加比赛,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教师必须由校长批准。

2.本届师生技能大赛以参赛学校为单位(代表队),每个代表队设总领队1人,各竞赛点领队1人,个人项目每位学生可设指导教师1人,团体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本届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办学校、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师生技能大赛活动的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协办学校和参赛学校要做好本届大赛活动的安全预案和防疫措施,在赛前将安全预案和防疫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职教部。

五、奖项设计

1.普赛项目:学生组和教师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竞赛项目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文化课教师组分学科设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和20%)。本届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即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给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奖。

2.指定项目和特色项目:指定项目根据参加省赛名额设置获奖人数(组数),特色项目根据竞赛成绩原则上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参赛人数多的可酌情增加,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奖。指导教师不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3.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普赛项目获得前三名或指定项目获得第一名(理论技能成绩合格)的参赛学生,颁发相应职业类别三级技能证书,普赛项目理论技能成绩合格或指定项目获得第二、三名且理论技能成绩合格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类别四级技能证书。获得酒店服务竞赛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理论技能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核发《旅游饭店服务技能证书》。

4.技能大赛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对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按照《丽水市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奖励办法(修订)》给予奖励。大赛成绩作为我市选拔参加2021年全省中职师生技能大赛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省赛名额的1-3倍优胜选手进行集中训练与拉练,经费由基地学校、参训学校负责。参加省赛后获奖(原来不是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教师追加市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教师竞赛成绩报送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在学校。

六、付款方式:比赛项目顺利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2、本章和第四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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