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生物显微镜 |
3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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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招 标 规 格 |
投标规格 |
1.1 |
设备用途:适用于病理科生物切片、生物细胞、细菌以及活体组织培养、流质沉淀等的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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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物显微镜 (单人)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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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光学系统:IC2S无限远色差反差双重校正光学系统,45mm国际标准物镜齐焦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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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调焦:谐波齿轮精细同轴粗微调焦机构,内置免调节防下滑机构,不使用易损坏的外调节松紧调节环,调焦行程3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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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明场照明装置:内置透射光科勒照明器, 12V 35W卤素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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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观察镜筒:宽视野三目镜筒,视场数22mm,倾角30度;瞳距48-75mm可调;目镜筒上下可自由翻转,实现40mm观察高度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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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目镜:10倍宽视野目镜,视场数22mm;高眼点设计,两个目镜均具有屈光度校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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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物镜:针对正置显微镜应用优化的高分辨率、高透过率物镜 平场消色差物镜 5×, 数值孔径:NA≥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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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平场消色差物镜 10×,数值孔径:NA≥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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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平场消色差物镜 20×,数值孔径:NA≥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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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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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
物镜转换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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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
物镜转盘≥5位,一体化设计,增强光路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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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
国际标准的M27物镜接口,具有齐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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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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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
配500万像素显微镜摄像系统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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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物显微镜(双人共览)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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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人数要求:必须满足双人同时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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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图像方向:所有端口图像方向完全一致,确保每个示教头观察者看到的图像都和主机图像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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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指示装置:配备红、白、绿三色反射光光标指针,指针亮度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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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共览分光:单层左右水平分光,避免使用2层或2层以上“T”型分光,确保主机观察者图像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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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共览支撑结构:采用双侧支撑结构,每一个观察者的目镜筒对应一个支撑立柱;每个立柱都带球窝关节,自动适应支撑桌面的水平变化,确保系统光路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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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目镜筒:视野数2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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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目镜:视野数23mm;每个目镜均能进行屈光度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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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光学系统:IC2S无限远色差反差双重校正光学系统,45mm国际标准物镜齐焦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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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调焦:谐波齿轮精细同轴粗微调焦机构,内置免调节防下滑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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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
观察镜筒:超宽视野三目镜筒,视场数≥23mm,倾角30度;目镜筒360度自由旋转,实现40mm观察高度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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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
目镜 : 10倍超宽视野目镜,高眼点设计,视场数23mm;两个目镜均具有屈光度校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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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
物镜:针对正置显微镜应用优化的高分辨率、高透过率物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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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
物镜转换器:6位物镜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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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
聚光镜:非摆动式高分辨率多功能聚光镜:NA≥0.9/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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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质期
▲1.1保修期2年,终身维修。
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2.1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款。
3.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培训
5.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验收
7.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7.2.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交货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