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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园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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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200000114475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兴园医养结合运营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根据季度考核评分结果支付

2

服务地点

 合肥高新区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

二、项目概况

兴园社区服务中心下辖六个社居委,辖生活小区21个。截至目前,人口总数约8.3万,户籍人口2.1万人,流动人口3.2万人(不包含新华学院的3万余人)。60周岁以上2400余人,占户籍人口的11.42%,慢性病患者1258人,空巢老人58人,失能半失能老人45人。另外兴园中心独生子女家庭1394户,残疾人270余人。其中兴园小区户籍人口7500人,老年人口约1400人,老年人占比19%,远远高于国家老龄化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兴园社区拟筹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兴园中心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位于兴园中心兴园南区,总面积4250平方,功能区域划分:社区食堂(一楼)、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二楼)、日间照料、助浴点(三楼)、托养中心(四楼、五楼、六楼)

三、服务需求

(一)软装装饰和适老化改造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图纸,根据本项目总体定位,完成对服务场所功能区域的划分,根据自主风格对场馆进行布置和装饰,并做好各项制度的上墙。根据老年人身体特征及需求对兴园养老服务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功能区域划分方案、软装装饰布置及适老化改造的方案需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软装装饰和适老化改造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社区食堂运营

1.一楼社区食堂中标供应商(自主运营或战略合作运营)在采购人监督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物美价廉,薄利多销,提供优质的服务,吸引社区居民就餐;

2.中标供应商建立社区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并上墙,提供菜品采购凭证,食堂餐具清洁消毒制度,食堂仓库卫生、除虫灭害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和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3.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确保居民就餐和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4.合同期内食堂如需装修改造(不能更改墙体结构),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施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供应商合同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6.早餐可选择品种不得少于 10种、午餐可选择菜品不得少于 10种,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0种;午餐与晚餐不少于三种套餐配置(套餐一:一大荤一半荤一素一米饭;套餐二:一大荤一半荤二素一米饭;套餐三:一大荤二半荤一素一米饭),荤素搭配营养合理,居民可自由选择套餐种类,也可单点菜品;负责免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小菜、汤;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一周将本周的菜单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待得到认可后方可执行。

7.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套餐价格上限:套餐一:不高于10元;套餐二:不高于12元;套餐三:不高于15元;

针对兴园辖区内常住居民,60-69岁老人,结算价格优惠10%; 70-79岁老人,结算价格优惠20%; 80岁以上老人,结算价格优惠30%;针对辖区内低保户家庭及残疾人居民,结算价格统一优惠20%。以上优惠,符合条件的人员仅限一人一餐一份,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进行结算。

针对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可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结算,结算价格不重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月花费超出居家养老服务券部分,按上述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8.中标供应商可按照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增设特色餐饮服务,并向辖区所有居民开放。

(三)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运营

二楼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开放时间为早8:00至17:30。原则上要求每天对居民开放,特殊情况需要关闭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向居民公示告知。中标供应商需对辖区老年人文化活动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的功能区域,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负责各活动室的日常开放、室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开展相应的活动,有开放记录、服务记录等。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1.银龄课堂

中标供应商将采用教、学、乐、健、为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社会需要,从老年群体的特点出发,通过教学内容的确定和教学方法、手段的选择,来满足老年学员们自发的、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要。每年分2学期,每学期开设不少于4门教学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32课时。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辖区老人的实际需求制定课程,经采购人同意后开展工作,进行招生和相关的文化生活的开展。同时中标供应商需积极组织文化进社区的相关活动,银龄课堂成立后,应不定期进行文艺演出,展示老年大学的教学成果,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银龄课堂活动的开展应该采用无偿、低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期进行授课,应涵盖文化、娱乐、电脑教学等其他符合辖区老人实际需求的课程。

2.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每月开展不少于4场特色活动,每月服务不得少于120人次。

3.由中标供应商利用周边商户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满足理发、辅助出行、代购代缴等服务功能。每月开展一场活动,每月服务人次不少于20人次。

4.开展义诊,定期为老人(残疾人)提供免费量血压、血糖、疾病预防等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为本机构服务对象提供全天候基础医疗服务,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大型义诊活动。义诊活动需聘请老年人常见病、高发病相关医学专家,为老年人的健康情况提供问诊和咨询服务,建立老年人(残疾人)健康档案,对有需要的困难老人进行定期入户服务。每月开展一场活动,每月服务人次不少于30人次。

5.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全年累计不少于800人次。

6.在老年活动中心或进入社区为老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前可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居民需求,每季度一次,每次受益人数不少于60人。

7.以社区热爱公益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为基础,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队,指导他们为辖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志愿小队通过参与各项老年人活动积极融入群体,得到大家的了解和认可,更好地为辖区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

8.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整合现有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建设以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学习培训、文化体育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并根据上级对兴园中心考核完成全年考核目标任务。

9.中标供应商每月上门走访辖区特扶家庭、三无老人、居家养老人员,同时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

10.所有活动内容需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活动方案、通知、参加人员签字表、入户走访记录、活动现场照片、满意度调查表等)

11.社区居民参与活动,居民对服务项目、内容、态度、质量等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

(四)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三层的日间照料中心免费向辖区60岁以上老人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30,原则上要求每天对居民开放,特殊情况需要关闭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向居民公示告知。中标供应商需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划分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区域,需包括日托休息区、康复医疗室、助浴室、洗衣间、无障碍卫生间等功能空间。并合理利用各功能室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健康讲座等。中标供应商需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开放、管理工作以及开展相应的活动,有开放记录、服务记录,并负责室内的环境卫生等。

中标供应商利用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康复医疗、日间托管等日间照料服务。日间照料中心采用驻点+上门的组合服务方式,方便社区中10-15分钟生活圈内的居家养老长者来日间照料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社工活动、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所有功能区域面向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开放,康复理疗室理疗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后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收取费用,享受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老人餐饮自理。上门服务的价格经中标供应商与服务对象协商后确定,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助浴中心按照辖区老人身体状况(自理、半自理、失能)提供相应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上门助浴服务。助浴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应按照标准化服务流程进行,分为预约时间、签订服务协议、前评估、选择助浴方式、进行助浴、浴后观察等,助浴点可根据辖区老人需求提供浴后理发、修脚、代洗涤等个性化服务。助浴点应坚持公益性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应当在醒目位置区分服务人群类别,明码标价,并将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工作时间、助浴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托养养老服务中心运营

四、五、六楼的托养服务中心旨在为需要照顾护理老人的家庭提供替代照顾护理的服务。托养服务中心按照住养老人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养护方案,体现平等、尊重、服务理念。

1.按照养老服务规范为住养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护(含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安全和营养均衡膳食服务、居室清洁卫生、物品洗涤服务等),并根据老年人能力状况分等级提供养护服务。

2.为住养老人提供医养结合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集医疗、养生、养老为一体的服务。

3.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慰藉、矛盾调处、心理危机干预、个性化需求等服务。

4.根据住养老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特长、兴趣爱好,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

托养服务中心为构建社区“托老站”, 以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的方式缓解照顾者长期照顾老人的压力,同时也可做喘息式托养服务,帮助解决子女出差和节假日“保姆荒”照护老人的问题,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机构养老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及特殊要求经专业机构评估后分为全护、半自理、自理三个等级,如有特殊情况可择情况而定。

级别

健康标准/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全 护

按照相关文件与规范执行

不高于4000元/月(包含床位、伙食及护理费)

半自理

按照相关文件与规范执行

不高于3000元/月(包含床位、伙食及护理费)

自 理

按照相关文件与规范执行

不高于2000元/月(包含床位、伙食及护理费)

(六)品牌建设

中标供应商根据养老中心基本情况及老年人需求,创建养老中心品牌,打造品牌活动,完成品牌建设。在中标进场后2个月内确定品牌建设方向并经过采购人认可,拟定运营期间的品牌打造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目标。

(七)智慧化养老服务

中标供应商应为老年人群提供生命防护、安全监测、及时呼救、健康医疗、亲情关爱、精神娱乐、护理工作等多方面的智能化服务。同时通过智能化服务系,有效降低养老服务的人力成本,提升养老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中标供应商需自主采购智慧化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平台,自入驻之日起60日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并正式投入使用。应包括基础网络服务建设,弱电改造,AP覆盖以及满足社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的服务信息平台和符合机构养老服务要求的智慧化设备终端(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智慧化数据资源库,服务结束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采购人养老数据资源)。

(八)宣传及考核要求

中标供应商除了负责场馆的运营及活动开展的同时,负责项目的宣传。每年度国家级媒体不少于2篇(国家级媒体要求如下: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社会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每季度省级媒体2篇(其中每季度省级媒体为以下媒体: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广播电台、安徽新闻联播、新华网安徽频道、人民网安徽频道、央广网安徽频道、安徽省民政厅、安徽民生工程;每季度市级媒体4篇,其中不少于2篇以下媒体: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广播电台、合肥新闻联播、合肥晚报、新安晚报、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民生工程等)。项目投入运营后三个月内季度宣传任务未完成的,每少一篇给予1000元/篇的违约金处罚。

四、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表(最低配置)

注: 1)养老护理员人数应根据住养老人护理分级配置,养老护理员和住养老人应按以下比例配置:①养老护理员与自理老人比例范围不超过1:10;②养老护理员与半自理老人比例范围不超过1:7;③养老护理员与全护老人比例范围不超过1:4。2)以上人员不作为初审项,中标后由采购人核实,若中标供应商人员配备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场地装修费、设备及平台建设、管理费、办公费、服装费、交通费、耗材、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采购人费用支付

1、购买服务费用:采购人支付最高35万元/年,2年累计70万元。

2、水电气物业网络费用补贴:采购人支付最高12万元/年,2年累计24万元。

3、床位差价补贴(不含日间照料床位):本项目收费标准要求低于市场价格,将对托养养老中心运营进行补贴,总床位数60张(采购人先提供四楼约24张托养床位,后续根据入住需求采购人再逐步开放五、六楼床位)。每张床位月补贴上限为500元,采购人支付最高36万/年,2年累计72万元。

实际支付按照实际入住的床位数、中标价格按月据实进行补贴。不满1月按中标供应商床位月补贴报价除以30天作为每天补助金额,按照实际入住天数予以补贴。

七、考核要求

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中心和社区制定运行考核方案,运行经费按照季度考核结果支付。采取“月评分季考核”的方式,从服务方式、创新形式、居民满意度、社区协调配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分,其中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考评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季度平均考核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该季度服务费;对季度平均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以上,90 分以下的,按中标价该季度的 95%支付服务费;70 分(含)以上,80 分以下的,按中标价该季度的 85%支付服务费;60 分(含)以上,70 分以下的,按中标价该季度的 65%支付服务费;对季度平均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按中标价该季度的50%支付服务费。

 

兴园中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考核表

一 级指 标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考 核 标 准

得分

合同目标完成情况

服务场所管理(15分)

必须做好活动场所环境清洁工作,做好消毒记录,保持活动环境整洁有序。

5

若发现一起活动后场所杂乱无章,环境卫生差,不及时清扫,扣1分。没有做好消毒记录,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开放时间:社区食堂6:00-21:00、老年活动中心8:00-17:30、日间照料8:00-17:30、托养中心24小时服务(一周七天,节假日无休;每天晚上开放时间可以协商后适当调整)

5

每迟开或早关1小时,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应急预案实用,安全设施设备齐全

5

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3分,预案未评审的,扣2分;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标识的,少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运行管理(60分)

品牌建设

5

中标进场后2个月内确定品牌建设方向并经过招标方认可,拟定运营期间的品牌打造计划(三年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目标(并分解为每个季度完成目标)。进场2个月内没有完成品牌确定的,扣5分;每个季度没有完成品牌建设目标任务的,每次扣5分(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扣分)

 

社区食堂:早餐、午餐、晚餐不得少于10个品种,午餐与晚餐不少于三种套餐配置,免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小菜、汤,中标方须提前一周将本周的菜单纸质版提交给招标方审核。针对兴园辖区内常住居民,60-69岁老人,结算价格优惠10%;针对辖区内常住居民,70-79岁老人,结算价格优惠20%;针对辖区内常住居民,80岁以上老人,结算价格优惠30%;针对辖区内低保户家庭及残疾人居民,结算价格统一优惠20%。以上优惠,符合条件的人员仅限一人一餐一份,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进行结算。针对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可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结算,结算价格不重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月花费超出居家养老服务券部分,按上述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6

社区食堂早餐、午餐、晚餐不得少于10个品种,每少一个品种扣0.1分;午餐与晚餐不少于三种套餐配置,每少一个套餐配套配置扣0.1分;免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小菜、汤,每少提供一次扣0.1分;中标方须提前一周将本周的菜单纸质版提交给招标方审核,没有提交一次扣1分。没有对辖区特定居民进行优惠结算的,每发现或投诉核实属实一次扣1分。社区食堂不给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每发现或投诉核实属实一次扣1分。

 

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1)每年分2学期,每学期开设不少于4门教学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32课时。 (2)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每月开展不少于4场特色活动,每月服务不得少于120人次。(3)由中标方利用周边商户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平台满足理发、辅助出行、代购代缴等服务功能。每月开展一场活动,每月服务人次不少于20人次.(4)开展义诊,定期为老人(残疾人)提供免费量血压、血糖、疾病预防等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为本机构服务对象提供全天候基础医疗服务,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大型义诊活动。义诊活动需聘请老年人常见病、高发病相关医学专家,为老年人的健康情况提供问诊和咨询服务,建立老年人(残疾人)健康档案,对有需要的困难老人进行定期入户服务。每月开展一场活动,每月服务人次不少于30人次.(5)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全年累计不少于800人次。(6)在老年活动中心或进入社区为老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前可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居民需求,每季度一次,每次受益人数不少于60人。(7)以社区热爱公益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为基础,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队,指导他们为辖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志愿小队通过参与各项老年人活动积极融入群体,得到大家的了解和认可,更好地为辖区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8)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整合现有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建设以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学习培训、文化体育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并根据上级对兴园中心考核完成全年考核目标任务。(9)中标方每月上门走访辖区特扶家庭、三无老人、居家养老人员,同时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10)所有活动内容需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活动方案、通知、参加人员签字表、入户走访记录、活动现场照片、满意度调查表等)(11)每月25日前与兴园中心、社区对接后拟定下月活动计划,并将服务时间、地点、频次、形式等在服务现场公布。

25

(1)每年分2学期,每学期开设不少于4门教学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32课时。每少一门教学课程每月扣0.5分,每门课程不足32课时的,学期最后一个月每少一个课时扣0.1分; (2)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之家)每月开展不少于4场特色活动,每月服务不得少于120人次。每少一场活动扣1分,服务人次每少1人扣0.1分;(3)由中标方利用周边商户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平台满足理发、辅助出行、代购代缴等服务功能。每月开展一场活动,每月服务人次不少于20人次.每少一场活动扣1分,服务人次每少1人扣0.1分(4)开展义诊,定期为老人(残疾人)提供免费量血压、血糖、疾病预防等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为本机构服务对象提供全天候基础医疗服务,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一季度一场,其中一个季度开展2场)的大型义诊活动。每季度少一场活动扣1分;义诊活动需聘请老年人常见病、高发病相关医学专家,为老年人的健康情况提供问诊和咨询服务,建立老年人(残疾人)健康档案,对有需要的困难老人进行定期入户服务。每月开展一场活动,每月服务人次不少于30人次.每少一场活动扣1分,服务人次每少1人扣0.1分(5)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全年累计不少于800人次。每少一场活动扣5分,服务人次每少1人扣0.1分(6)在老年活动中心或进入社区为老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前可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居民需求,每季度一次,每次受益人数不少于60人。每季度少一场活动扣1分,服务人次每少1人扣0.1分(7)以社区热爱公益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为基础,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队,指导他们为辖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志愿小队通过参与各项老年人活动积极融入群体,得到大家的了解和认可,更好地为辖区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志愿队每少一人,扣0.2分;(8)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整合现有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建设以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学习培训、文化体育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并根据上级对兴园中心考核完成全年考核目标任务。当月没有完成目标考核,每月扣2分,全年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扣5分;(9)中标方每月上门走访辖区特扶家庭、三无老人、居家养老人员,同时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每月服务人次少1人扣1分;(10)所有活动内容需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活动方案、通知、参加人员签字表、入户走访记录、活动现场照片、满意度调查表等),每一场记录不全扣1分,每少记录一次扣2分。(11)每月25日之前未按规定与兴园中心对接并报备(纸质版)下月活动方案的,每少一次扣5分。

 

日间照料中心所有功能区域面向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开放,康复理疗室理疗项目经招标方同意后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助浴中心按照辖区老人身体状况(自理、半自理、失能)提供相应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上门助浴服务。助浴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应按照标准化服务流程进行,分为预约时间、签订服务协议、浴前评估、选择助浴方式、进行助浴、浴后观察等,助浴点可根据辖区老人需求提供浴后理发、修脚、代洗涤等个性化服务。

6

日间照料中心所有功能区域面向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开放,康复理疗室理疗项目经招标方同意后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没有公示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助浴中心按照辖区老人身体状况(自理、半自理、失能)提供相应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上门助浴服务。助浴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应按照标准化服务流程进行,分为预约时间、签订服务协议、浴前评估、选择助浴方式、进行助浴、浴后观察等,助浴点可根据辖区老人需求提供浴后理发、修脚、代洗涤等个性化服务。无理拒绝上门助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助浴没有签订服务合同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没有公示收费标准或乱收费,每发现一次扣2分。

 

托养服务中心:(1)按照养老服务规范为住养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护(含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安全和营养均衡膳食服务、居室清洁卫生、物品洗涤服务等),并根据老年人能力状况分等级提供养护服务。(2)为住养老人提供医养结合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集医疗、养生、养老为一体的服务。(3)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慰藉、矛盾调处、心理危机干预、个性化需求等服务。(4)根据住养老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特长、兴趣爱好,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5)机构养老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及特殊要求经专业机构评估后分为不高于4000元/月(包含床位、伙食及护理费)、半自理不高于3000元/月(包含床位、伙食及护理费)、自理不高于2000元/月(包含床位、伙食及护理费)三个等级(在合同期内兴园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中,中标供应商服务对象以兴园中心户籍居民优先,然后是高新区范围的户籍老人(兴园中心范围的户籍老人在入住兴园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时,床位费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30%)。在床位空余情况下,在高新区常住1年以上的60岁以上老人也可申请入住。中标供应商在运营的过程中视运营情况预留10%的床位给政府兜底保障人员。)。

8

入住老人对服务质量、内容投诉并核实情况属实的,每属实一例扣2分;乱收费并核实属实的,每属实一例扣2分。

 

 

宣传报道每半年国家级媒体不少于1篇(国家级媒体要求如下: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社会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每季度省级媒体2篇(其中每季度省级媒体为以下媒体: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广播电台、安徽新闻联播、新华网安徽频道、人民网安徽频道、央广网安徽频道、安徽省民政厅、安徽民生工程;每季度市级媒体4篇,其中不少于2篇以下媒体: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广播电台、合肥新闻联播、合肥晚报、新安晚报、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民生工程等)。

10

每季度宣传任务未完成的,每少一篇扣3分同时给予1000元/篇扣服务费处罚。

 

服务监督管理

配合甲方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

5

不配合甲方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一次扣5分。在任何一次上级检查中,中标方被点名通报或导致甲方被点名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扣当月服务费5000元,若检查导致甲方罚款的,甲方将5倍要求中标方罚款。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直接服务对象和间接服务对象对项目总体的满意度和各单项服务的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团队建设

一、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养老服务工作管理经验,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专职管理人员4人,持有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相关证书。
三、康复专业人员2人,具有康复治疗师初级及以上证书。
四、养老护理员不少于6人,具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
五、医护人员2人,具有医护相关资格证书(医护相关资格证书包括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职业药师、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六、食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社区(或公共)养老服务食堂业绩或者社区食堂运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食堂配备4名以上从业人员(不含社区食堂项目负责人),且均具有健康证的。
七、社工6人,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八、保洁4人。

15

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工作人员,不符合投标标书人员资质要求的,不符合一人扣3分;人员数量不达标的,每少一人扣1分。

 

加分项

品牌建设

运营养老服务中心的特色亮点,打造的品牌情况

10

提供项目创建品牌的相关资料,包括简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影响,项目宣传等得到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给予2分、5分、8分、10分

 

宣传报道

完成合同规定宣传任务后,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以上新闻报道超过篇数的加分。

6

超出宣传报道任务部分,国家级每篇加6分,省级每篇加4分,市级每篇加2分。该项得分上限6分。

 

减分项

违规经商

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替其他商业组织或个人向服务对象推销商品、服务等。

6

若经社区举证,社会组织确认,兴园中心最终认定,每发现一起,扣6分。该项扣分上限6分。

 

拒绝服务

无故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

10

无故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该项扣分上限10分。

 

合 计

100

得分

 

以上考核内容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要求

建成的养老服务中心需同时满足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皖民福字﹝2018﹞63号)文中关于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人员和功能要求。

1、运营范围仅限于养老服务及残疾人业务(老年人和残疾人照护、康复、保健、娱乐、餐饮、医疗等)。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营性质,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内容和业务,不得以政府名义或替其他商业组织向老人推销保健器材、药品等。

2、中标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机构运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运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民事和法律等纠纷及衍生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和负责。

3、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内固定资产设施监管和维护,不得将本项目内固定资产擅自进行出租、出借、处置,不得将本项目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

4、在合同期内兴园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中,中标供应商服务对象以兴园中心户籍居民优先,兼顾高新区范围的户籍老人(兴园中心范围的户籍老人在入住兴园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时,床位费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30%)。在床位空余情况下,在高新区常住1年以上的60岁以上老人也可申请入住。中标供应商在运营的过程中视运营情况预留10%的床位给政府兜底保障人员。

5、收费标准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统一原则,以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并在项目运营合同条款中进一步明确约定。收费方式及价格变动应提前向采购人报批,经批准后才可变更收费方式和价格,不得对入住项目的老人进行强制性或变相进行高收费。

6、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参与养老机构评先评优,争创优秀养老服务机构,上级部门的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的维护和管理支出。

7、采购人不干预中标供应商的正常合法合规经营,但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接待上级部门的常规检查和考察等。自觉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例行执法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中标供应商在进场服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综合场地险及其他上级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保险,并将保险购买情况上报至采购人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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