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一包,内容包括莱州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改扩建工程水保报告编制。供应商须对所投包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项目概况
在现有感染性疾病科楼以南扩建感染性疾病楼,建筑面积约 3000 ㎡,地上二层,共建设负压病房 10 间,20 张床。对原感染性疾病楼的排风、新风、中央空调等进行改造。并更新、购置一部分救治设备,包括:消毒杀菌、高效过滤和救治设备等,满足感染性疾病科的所有功能要求和需求。项目总投资约 2000 万。
三、编制要求
1、编制依据:磋商文件、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规定。
2、技术服务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水保法律、法规及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规定进行编制;水土保持评估工作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对莱州市人民医院建设区域内约13 万平方米的水土保持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予以评价、预测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等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负责办理上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并取得正式批文。
水土保持方案须科学、经济、可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资料齐全,满足方案编制的深度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所编制报告符合行业和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成交人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评审报批手续,并一次性通过主管部门的合格批复。
3、成果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包括纸质版各七份以上及相应电子版文档各 1 份。上述成果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和规范,达到成果编制的深度要求,成交人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评审报批手续,并一次性通过主管部门的合格批复。
四、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 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知识产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