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
(2)由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
以上规范和标准应以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原有规范若已被废弃,则以相应的新规范为准。
二、 采购总内容(以下所有技术要求是为了对本项目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和技术服务相当的参与本项目。是否相当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平阳县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海洋综合管理专项资金部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10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开展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
2、工作内容及要求
平阳县区域大陆与海岛沿海滩涂(潮间带) 资源监测与评价,范围自现状海岸线向海至水深零米线(理论最低潮面)。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浙江省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浙江省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为准。
3、验收方式
成果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本项目其他说明:
▲1、本项目总价包干。
▲2、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商务条款
(1) 付款方式及期限(或按财政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50%,提交相关成果及资料并通过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100%。
(2) 注意事项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为完成上述所规定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采购内容、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的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