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19]6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 号)、《关于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19】508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到 2020 年底,完成本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 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目标。
二、 工作内容
1、本次招标标段:分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任意选定标段进行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的标。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参与之后标段的评审,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一至五标段,依次进行。
2、最高限价:每宗地最高限价 124元/宗。总预算为14309724元,其中第一标段2833400元,第二标段2746352元,第三标段2710640元,第四标段3100744元,第五标段2918588元。
3、本次招标预算控制价含地方指界误工费 6 元/宗和证书工本费 4 元/宗。
4、潘集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标段 |
乡 镇 |
户数(户) |
预算总价 |
备 注 |
第1标段 |
芦集镇 |
约16300宗 |
2021200元 |
投标以总价报价,单价按总价除以招标宗地约计数,最终以实际宗地数和 报价单价结算。 |
潘集镇 |
约6550宗 |
812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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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约22850宗 |
283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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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
田集街道 |
约10383宗 |
1287492元 |
投标以总价报价,单价按总价除以招标宗地约计数,最终以实际宗地数和 报价单价结算。 |
架河镇 |
约11765宗 |
14588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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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约22148宗 |
27463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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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 |
泥河镇 |
约13000宗 |
1612000元 |
投标以总价报价,单价按总价除以招标宗地约计数,最终以实际宗地数和 报价单价结算。 |
夹沟镇 |
约8860宗 |
10986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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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约21860宗 |
27106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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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标段 |
平圩镇 |
约15500宗 |
1922000元 |
投标以总价报价,单价按总价除以招标宗地约计数,最终以实际宗地数和 报价单价结算。 |
古沟回族乡 |
约9506宗 |
11787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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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约25006宗 |
31007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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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标段 |
高皇镇 |
约16500宗 |
1922000元 |
投标以总价报价,单价按总价除以招标宗地约计数,最终以实际宗地数和 报价单价结算。 |
祁集镇 |
约7037宗 |
11787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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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约23537宗 |
2918588元 |
三、服务标准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标准,查潘集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图测量,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潘集区《(不涉及生态红线内、城市开发边界线内及搬迁、截止2020年底拆迁已补偿到位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地上房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房产测绘、房产调查,地籍调查、地籍测绘、绘制地籍图,房产图、宗地图、填写不动产调查表等,建立全镇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库,接收农户申请,协助审批,证书制作,管理平台数据部署与成果汇交。确权登记制证、档案卷宗扫描、归档、整理、装订、入库等工作,做到内业资料完整规范、逻辑合理,外业测量精确无误、图件清晰,确保图件、数据与实地一致,调查、登记、颁证程序合法,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和应用。
四、提供成果
完成潘集区(不涉及生态红线内、城市开发边界线内及搬迁、截止2020年底拆迁已补偿到位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地上房屋))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图测量,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必须提供完成潘集区(不涉及生态红线内、城市开发边界线内及搬迁、截止2020年底拆迁已补偿到位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地上房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确权登记制证、档案卷宗扫描、归档、整理、装订、入库等工作。
4.1外业调查成果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建房许可证复印件、老土地证复印件等权源材料复印件,纸质各 1 份;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含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图)、《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不动产登记权属来源证明》,纸质各 1 份;
4.2.文件成果
1)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各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Word 格式;
2)技术总结,纸质、电子各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Word 格式;
3)质量检查报告,纸质、电子各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Word 格式;
4)控制点成果表,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
5)1:500 比例尺地籍分幅接合表,纸质 5 份、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dwg 格式;
6)各种签章图、表的电子扫描件,电子版,*.jpg 或*.tif 格式;
7)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纸质 1 份、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
8)以地籍子区单位的登记发证宗地目录和不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汇总,纸质 2 份, 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
9)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 2 份。数据格式采用*.jpg 格式;
10)其他资料。包括:指界委托书,纸质 1 份、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示,纸质 1份、政府确认文件等,纸质 1 份。
4.3.图件成果
1)1:500 比例尺地籍分幅图,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dwg 格式;
2)1:500 比例尺的地籍区图和地籍子区图,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dwg 格式;
4.4.数据库成果
农房一体数据库,电子版 2 份;提交的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符 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要求,完全汇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无 缝对接,以满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数据库进行日常管理及登记发证工作。
4.5.其他成果
1、符合登记发证要求的不动产权证书;
2、登记发证卷宗(整理装订后移交档案馆);
3、验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质量标准:确保项目提交成果能通过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逐级检查验收,并保证土地调查数据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六、质保期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包括项目成果进行更新、补测、维护、完善。
七、服务期限
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全部进场开始工作 15 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15%。
2、权属调查和测量外业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30%。
3、数据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4、制证并交付后 15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最终付款额以实际完成确权制证的宗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