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山东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鲁财行【2015】25 号)、《潍坊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方案》(潍财行【2015】15 号)规定及和《关于做好潍坊市党政机关会议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及《诸城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诸财行〔2014〕号)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诸城市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单位。
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工作会议、市人代会,市政府工作会议,市政协全委会,市纪委全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全市劳模表彰大会。
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镇街(园区)党政负责人参加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
三类会议。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会议场所,为 2021-2022 年诸城市党政机关提供会议使用场所。
诸城市党政机关会议各项费用标准如下:
(一)、客房:不管标准间、单间、套间一律不超过 210 元/间/天;
(二)、伙食费:包括早、中、晚餐合计不超过 110 元/人/天;
(三)、会议室:小会议室(40≤S<100 平方米)13 元/平方/半天;中会议室(100≤S<300 平方米)11.7 元/平方/半天;中大会议室(300≤S<1000 平方米)6.5 元/平方/半天;大会议室 1000 平米及以上不高于 9000 元/半天。
注:1、S 为室内面积。
2、投标人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上述标准和规定,各项报价均不得高于上述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协议书,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定点场所应达到的条件:
1、定点场所应在诸城市范围内。
2、定点场所应当具备承办诸城市三类会议以上规模能力,具备满足会议要求的会议室类型,并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承办各类会议应具备相应规模的会议室和客房、就餐等接待能力。
3、定点场所的房间、会议室、会议餐费等政府采购价格,以诸城市党政机关会议各项费用标准为上限。定点场所采购价格不区分淡旺季价格。
4、定点场所应具备卫生、安全、停车、网络服务等基本条件。
四、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定点场所协议书中的各项规定。
2、定点场所为诸城市党政机关提供的会议和食宿环境,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酒店设施完好、清洁卫生、维修保养良好、服务优良。在定点场所服务过程中若发现定点场所为机关人员提供不合格劣质设备、用品和服务(包括硬件环境中存在环保安全隐患),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网上通报直至取消定点场所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