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细技术要求
一、 研究背景
1、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与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际一流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广佛极点,要求广佛“发挥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提出要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交界地区实现全方位、多要素的高质量发展融合。
林岳南片区作为广佛融合试验区建设的先导区核心区域,享有广佛深度融合、区域交通辐射和资源要素集聚的良好条件,应先行启动、重点建设,打造成为对标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东莞滨海湾新区等的大湾区核心发展平台。
2、三龙湾强化资源整合,谋求区域发展新局面
三龙湾片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战略地区之一,是广佛高度融合的先锋地,也是代表佛山参与湾区经济竞合的重要载体,广泛集聚创新服务、新兴产业、科技研发、先进智造、文化创意等多重战略资源。三龙湾通过整合分散的资源和力量,为佛山打开强中心发展和广佛区域合作的新局面,着力打造创新、宜居、特色的城市空间。
林岳南片区位于三龙湾南海片区南部区域,在三龙湾南海片区的产业发展布局中, 该片区集聚港澳及国际商务和专业服务资源,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成为大广州南站的国际商务区,未来将建设成为广佛中轴的 CBD。
3、 林岳南片区是三龙湾南海片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林岳南片区位条件优越,与广州南站一桥互联,三条轨道交通在此交汇,属于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先导区“番禺-南海-顺德启动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显著。 目前,区域内正启动香港理工大学(广佛校区)、广佛荟的建设工作,将打造成为广佛同城合作的样板区域。伴随林岳 TOD 项目建设提速,3 条轨道交通同步推进,周边配套道路将于明年动工,推动林岳南片区改造提升。但同时,该区域仍存在大面积的集体土地, 且位于两个轨道站点之间,将对片区发展形成较大的割裂效应,必须结合周边旧村居的三旧改造、农用地的征收,通过土地置换重构土地空间格局,紧紧围绕轨道站点进行建设。
基于以上背景和形势的变化,为充分发挥林岳南片区的战略价值,加快推进林岳南片区的开发建设,开展本次“林岳南重点区域开发策划研究”。
二、 研究范围
本项目研究范围北起林岳大道,西至广珠西线高速,东到陈村水道,总面积约 275公顷,其中重点研究范围 130 公顷,拓展研究范围 145 公顷。
三、 主要研究内容
本研究项目应厘清片区发展面临的核心关键议题,从现状分析及研究、上层次规划研究、项目理解、项目定位、城市空间提升策略、城市风貌指引、城市空间结构、交通体系规划、开放空间系统、分期开发策略、业态布局研究、重点区域空间节点方案设计、重点景观节点方案设计、投资估算与项目推进等方面进行统筹考虑,提供具有创新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综合解决方案。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不含市政管线内容):
1.现状分析研究
梳理林岳南片区自身条件,研判发展趋势,对现状情况进行系统化分析,深入研究上层次规划,提出对项目的理解,分析林岳南片区发展特征与趋势,建立该地区未来发展的价值共识。
2.目标愿景与发展策略
以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建设为引领,从区域融合、周边联动入手,对标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东莞滨海湾新区等区域重要节点,明确林岳南片区在区域发展中的角色,助力林岳南片区建设成为广佛融合发展的支撑点,以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科学规划为原则,确定其独具特色与吸引力的目标与发展愿景。
发挥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先导区的核心区位优势及毗邻广州南站、轨道交通交汇等资源优势,结合目标愿景,明确林岳南片区总体发展策略。
3.功能布局
依据目标愿景的定位,对林岳南片区规划建设进行总体构想,提出科学的空间发展结构、土地利用和业态布局等,确定主要发展轴和重要节点,为后续规划研究奠定方向。
充分发挥 TOD 枢纽的触媒作用,结合周边近期实际开发项目,统筹安排枢纽周边片区的功能与业态,实现枢纽片区与周边城区的联动融合发展,带动片区价值提升。挖掘片区内的人文资源及历史印记,提升片区的区域可识别性,以独特的人文历史魅力引领城区空间发展。
4.城市设计
将研究范围拓展至周边重点片区,综合考虑与广州南站、荔湾海龙、广佛荟等周边功能区的联动关系,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和配套服务的关系, 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探索城市空间组织模式、城市风貌指引与空间品质提升策略,建立适应未来发展、弹性开放的总体空间结构。
(1)整体空间形态与风貌设计
综合考虑功能布局及环境品质营造需求,合理分配开发容量,注重山水空间轴线的建立以及与建成区的关系,合理组织景观廊道和视线通廊;加强建筑群体形态控制,塑造兼具岭南特色和现代气息的城市风貌,以错落有致的天际线设计,塑造城景相映的城市新格局,打造一流及高识别度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形象,形成整体形态设计方案,制定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和重点地块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形象化的空间模型表达。
(2)开放空间设计
基于片区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特征,以城景相融为理念,结合生态修复和人居环境提升等需求,重点研究周边地形与自然生态的利用潜力,构建脉络清晰、体系完整的蓝绿空间网络,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合理安排广场、公园、街道等开放空间,营造多元、丰富、舒适、便利的公共空间系统,彰显片区形象,突出文化特色与地域风采。
(3)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高标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考虑满足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 明确具体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与空间组织关系,均衡多元人群需求,提升空间便利度。
(4)综合交通组织
明确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目标及策略、综合交通体系的总体组织原则、城市交通设施的布局方案,将区域交通设施、路网功能体系、交通组织、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停车组织等多种交通层面统筹考虑,形成多层次、复合型的综合交通系统。
统筹优化交通组织,重点考虑地铁 2 号线、地铁 11 号线和南海新交通 1 号线接驳等重大设施建设带来的交通影响,强化广州南站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开放、连续、高质量的慢行系统,深化完善片区内交通微循环系统。
(5)地下空间组织
结合先进地区地下空间建设经验,探索林岳南片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合理模式, 实现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和地下空间的系统化、网络化利用。
5.整备策略研究
探索“增量收储+存量改造”的土地整备模式,研究高密度模式下的城市更新方式, 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优化城市空间,制定出可供遵循或参考的标准和范例,有效地指导公共空间环境设计的实施。重点研究土地置换的行动路径,充分了解集体用地产权单位和市场的发展意向,根据不同的场景设计提供土地整备经济测算。
6.分期指引与投资估算
制定分期实施计划,明确实施策略、操作路径和行动计划,提出分期实施指引,近远结合提出实施策略。提出近期建设项目,对近期建设方案进行投资估算。
四、 研究深度及成果格式
1.设计深度
重点研究范围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拓展研究范围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2.成果格式
本研究项目成果应能完整、清晰的表达规划思路,并形成利于宣传展示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成果文本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包含方案文本(全本)、招商文本(简本)及汇报文件,需按要求将相关原始电子版资料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原始文件,且需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设计的合理性,具体提交成果数量和版本格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规划目标、规划方案、设计策略等,需图文并茂。所有规划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本,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2)多媒体演示
用于展示规划项目的多媒体演示,演示时长不少于 6 分钟,格式为 MP4、AVI 或WMV 格式。
项目详细商务要求
2.1.项目控制金额上限:¥3,900,000.00 元。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包干报价,包括的费用:前期调研费、成果编制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按采购人需要提供足够数量)、装订及寄送费用、成果初审和专家评审、验收(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餐费、场地费、住宿费等)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 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中标人以成交价包质量、包工期等方式承包。中标人不得将项目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挂靠等造假行为,如有发现, 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返还已收的所有费用并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2.3.工作时限要求:
2.3.1.自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生效为准。
2.3.2.工作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 3 个月内完成初步方案成果;
(2)完成初步方案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 3 个月内完成成果深化并通过专家评审;
(3)完成成果深化并通过专家评审后 2 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
2.4.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具体比例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1)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完成初步方案成果后经采购人确认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3)成果深化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4)完成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①合同;②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③支付条款要求的阶段性成果;④中标通知书。
6)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7)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5.验收标准:
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具体验收方案以本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并确认的为准。
(2)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中标人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后,应通过各阶段评审,如果没有通过评审,中标人必须修改或重新组织编制,直至验收通过。
(4)最终成果通过验收,以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为准。
2.6.保密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删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付全部服务费,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及赔偿责任。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