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说明
1.1 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设1个标项。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一 |
苍南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
1 |
项 |
74 万元 |
7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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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在全面收集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划定、承灾体调查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通过遥感调查、野外调查工作,全面摸清苍南县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编制风险评价图,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地方性法规
1、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用稿);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与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已发生地质灾害、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核查,总结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
2、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细化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划定;编制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降雨阈值分析研究,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监测和预警方案。
4、编写成果报告,综合反映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结合调查区防灾减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5、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
(四)工作精度要求
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精度为1:50000,在充分收集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等成果基础上,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等手段按照一般调查区精度要求开展补充调查;承灾体调查要充分利用应急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适当复核调查。
(五)工作方法
1、资料收集与分析
供应商应自行收集、利用已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防治及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气象、水文、地质、规划等资料,初步分析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
2、遥感调查
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选择遥感技术方法,分析地质灾害类型、边界条件、变形特征、分布发育规律等,初步圈定地表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一般调查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时应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2m的多光谱遥感数据,在重点调查区应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1m的多光谱或无人机遥感数据。对识别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应进行野外核查,确认后统一纳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
3、地面调查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宜采用追索法及穿越法,应按照调查精度要求布设调查线路和控制点,查明调查区孕灾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特征。对重大、典型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应开展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对泥石流应开展不小于1:10000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在野外调查过程中,原则上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积扇扇顶,崩塌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地面塌陷调查点定在塌陷坑的周缘。
4、工程辅助手段
本次风险普查以收编与补充调查为主,必要时可适当采用物探、钻探、槽探等工程措施辅助调查。
提交成果
成果报告:《苍南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
成果图件:主要成果附图见下表(参考)
序号 |
单元 |
附件名称(编图比例尺) |
1 |
全区 |
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1:50000) |
2 |
孕灾地质条件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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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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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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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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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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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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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1:50000) |
3、数据库建设
应以规范的、最新的1:10000地理地形测绘数据(包括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数字栅格地图(DRG)数据、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等)为基础数据,数据格式、坐标体系以此为依据,提交数据库。
(六)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项目服务期限: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成果及资料整理并通过验收。
项目地点:苍南县。
(七)项目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苍南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
(八)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各野外调查小组组长及负责野外调查与测绘、制图、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应由业务熟练的技术人员担任。
三、其他要求
1、后续服务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内容进行及时更正。
(2)中标(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后续服务响应,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2、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其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3、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每超过1天,扣成交合同价0.1%延期违约金给采购人。如因采购人原因引起延期,则项目完成期相应延期。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5、中标(成交)供应商到使用单位进行作业服务和野外调查所有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付款方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