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位于漓江上游的川江、小溶江及斧子口三座新建水利枢纽工程组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其中:川江水利枢纽位于漓江上游兴安县溶江镇和华江乡境内,坝址位于漓江支流的川江下游峡谷出口处,距桂黄公路9km,距兴安县城27km,距桂林市57km。该工程总库容0. 98亿m3,其中防洪库容为0. 42亿m3;设计最大坝高83m,坝顶长259m;装机容量0.72万kW,多年平均发电2776kW·
二、主要服务内容: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区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依据批复的《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川江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性修编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等,对川江水利枢纽工程竣工兴安县移民安置验收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一)自验服务内容
1、 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自验委员会及验收工作组组建方案;
2、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情况,设计移民安置验收表格并指导填写;
3、 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
4、 负责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与监督评估报告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的技术衔接审查;
5、 指导各验收工作组(农村移民安置组、专项设施和库底清理组、资金组、档案组等)的现场抽查并起草小组验收报告;
6、 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大会会序册;
7、 起草主持人主持词;
8、 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发言稿;
9、 起草各验收组汇报材料;
10、 起草移民安置自验报告;
11、 起草领导讲话稿;
12、 设计移民安置自验程序,指导移民安置自验大会召开;
13、 针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14、 根据验收委员意见修改完善移民安置验收报告。
(二) 初验服务内容
1、 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2、 指导整理移民安置初验备查资料;
3、 起草移民安置初验申请;
4、 起草兴安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
5、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初验工作。
(三) 终验服务内容
1、 起草兴安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
2、 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终验工作。
(四) 负责兴安县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涉及的其它各项相关材料的拟写及相关工作的协助、指导工作。
三、成果质量要求:
1. 根据《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2012〕77号)、《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和《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川江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性修编报告》等文件,本次验收的范围应与有关批复文件一致。
2. 符合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关标准及规范。
四、工作目标:
根据移民安置验收组织/主持单位要求,协助、指导兴安县顺利完成川江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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