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二、具体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桂林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的相关指导文件,结合桂林市的实际,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布局、资源优化整合、体系建设等,编制《桂林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具体为:总结桂林市“十三五”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现状,提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结合国际旅游胜地发展枢纽经济等方面,探索桂林市综合交通运输的分工协作和有效衔接,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一)、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桂林市辖区。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
4. 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 年)
5.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
6.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
7.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 年)
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可持续发展规划 (2017-2030)
9. 桂林市铁路总图规划(2017 年)
10. 桂林国家公路客运枢纽总体规划研究报告
11. 其他国家相关交通规划规范、规程和广西、桂林其他相关交通规划
(三)、研究内容
1、摸清桂林市“十三五”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现状,透彻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
2、符合国家综合交通运输的总体布局,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政策导向,符合桂林市实际情况, 与国家、自治区、市相关规划衔接,承接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重大安排,具有战略指导意义和实践应用可操作性。
3、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提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规划,探索国家、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与桂林市综合交通运输的分工协作和有效衔接,结合国际旅游胜地发展枢纽经济等方面,共同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4、体现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最新成果,重点突出、内容完整,内容要翔实、符合桂林市的实际并 突出地方特色,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规划初稿应在充分完成调研工作后,根据调研情况进行编制,能准确反映桂林市的实际。
(四)、规划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内容
(1) 发展基础与环境——1 发展基础、2 存在的主要不足、3 困难和面临的形势。
(2) 总体要求——1 指导思想、2 基本原则、3 战略定位、4 发展目标。
(3) 发展规划任务——1 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的建设、2 建设与新时期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升级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航空、铁路、 公路、水运、邮政、城市公共交通、统乡客运一体化等)、3 构建现代化物流网络系统、4 建设桂林市智慧交通系统。
(4)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 加强规划的实施与评估、2 建立协调机制、3 完善交通专项规划、
4 加强城乡交通系统均衡发展、5 拓宽筹资渠道、6 健全法规标准、7 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8 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9 构建价格机制调节交通需求、10 加强科学管控。
(5) 成果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6) 成果内容必须满足采购人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求。
2、纸质文件由研究报告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
3、规划成果格式:
(1) 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含《桂林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成果文本、附图及 PPT 演示稿件,附“十四五”期桂林市公路水路交通主要规划建设项目表,并配套规划图。
(2) 规划成果编排装订成册,一式 50 份。
(3) 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文件 1 套。
(五)、报送与审查规定:
委托单位对规划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方案介绍。
(六)、规划编制工作流程安排:
1、制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签约合同之日起 5 日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规划编制总体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编制具体要求、思路、时间安排、工作、进度、编制人员等,报采购人。
2、搭建规划框架。签约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规划实施框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总则、现状和问题、“十四五”需求与预测、目标与任务、建设规划、投资规模和金额等),报采购人。
3、完成规划初稿。成交供应商根据搭建的规划框架开展基本情况调研,收集行业相关资料,组织人员、集中力量编制,签约合同之日起 45 日内完成规划初稿编制,报采购人。采购人将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就规划初稿咨询相关专家。
4、完成规划评审稿。编制单位应在专家咨询会后 15 天内完成修改工作形成规划评审稿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完成规划定稿。编制单位应在专家评审会后 10 天内按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工作并将修改稿报采购人,由采购人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形成规划定稿,作为最终规划成果。
三、商务要求
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结束止。
2. 服务成果要求:编制单位必须提交规划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和 50 份纸质规划成果文件。规划成果文件版权属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规划成果、参与评奖等。
3. 提供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0 个日历天内(不含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和评审时间)。
4. 服务后续要求:协助送审、按市人民政府要求进行修改调整,出具最终审定的成果文件。
5. 成果验收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会审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6.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规划文本送审稿报桂林市政府同意批复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70%(无息)。
7. 采购金额: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 元,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②磋商报价必须包含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评审费、工作经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