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江港堤防防御洪潮能力,彻底解决堤防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适应长江大保护、江淮生态大走廊等建设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属地管理、三年补课、马上行动”的建设思路要求,通过堤防堤身加固、堤坡防护、隐患处理;通过沿线建筑物拆建、加固处理,消除险情;通过完善防汛交通、监测等管理设施,使我市长江江港堤防防洪标准由原50年一遇提升至100年一遇,归江河道堤防达到50~100年一遇,管理按2级堤防标准达标,同时结合涵闸拆建,提高部分区域抽排标准到20年一遇。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工程级别不低于相应堤防级别。
根据招标计划及分标方案,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由沿线各市(区)成立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实施,工程总体上按1998年江堤达标以后确定的堤线加固。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主要为长江江港堤防加固13.66km,新建护坡3.65km,拆建护坡1.96km,维修接长6.82km,除险加固建筑物7座,以及相应堤段的堤顶道路等管理设施。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工程部分投资约27074万元,其中建安概算投资约23528万元。
本次招标的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跟踪审计服务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是对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依据施工图纸、各标段招标文件及质量验收规定规程和现行江苏省水利工程计价清单、预算定额与配套计价文件等进行工程量计算审核、计价审核等跟踪审计服务并编制审计报告等。
服务周期: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跟踪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确保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具体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
注:本项目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14)38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计费,无驻场及效益费用,结算方式为送审工程造价*最终中标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