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总则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3、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4.本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
二、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
1.项目背景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2019年12月,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开展普查准备工作;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正式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0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省普查工作,同时明确成立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并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综合考虑我省各部门前期的工作基础,结合试点要求,选取了苍南县等3个县为国家级试点地区,同步启动2个省级试点地区开展普查工作。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苍南县委县政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苍南县水利局组织开展苍南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本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主要包括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等两方面内容。
2. 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苍南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初步摸清苍南县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洪抗旱能力,促进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水平,支撑应急管理决策。
3.建设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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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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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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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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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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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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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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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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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苍南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初步摸清苍南县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洪抗旱能力,促进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水平,支撑应急管理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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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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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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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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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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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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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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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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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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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致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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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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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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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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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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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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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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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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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江河现状防洪能力复核调查(萧江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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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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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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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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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丘区重要城集镇山洪风险调查(桥墩镇、藻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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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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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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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水旱灾害致灾调查
根据浙江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组织分工,县级主要负责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内容。
3.1.1 主要工作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主要进行以下三类资料调查:①基础资料:自然地理资料,气象水文,水资源情况,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等社会经济情况,种植结构、产量、灌区、灌溉制度等农业情况,供水水源、用水结构等供用水情况,蓄、引、提、调,灌区等抗旱水源工程防御能力,监测、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②旱灾特点:旱灾发生的频次、严重程度、旱灾时空分布规律等。③灾害事件资料:有历史记录以来的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原因,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市、生态等受灾及损失情况;实施的抗旱措施、投入人力物力、抗旱效果效益等。
3.1.2 工作流程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及《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苍南县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苍南县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工作流程见图3-1。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省水利厅制定资料信息调查收集方案和具体调查任务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中央统一设计的表格和要求填报调查表(见致灾调查表3-1~3-6),录入相关信息,将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省水利厅。根据市级、省级检查意见,对填报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