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需求书
一、养护范围
完成2021年度本项目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及县道公路桥梁日常养护工作。
二、 养护内容及要求
1、养护内容
养护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排水系统、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日常维护保洁。
2、养护标准
满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等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质量标准,同时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的相关约定。
3、养护要求
① 应以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养护,且养护队伍不少于60人。
② 按照招标人制定的《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2021年度公路桥梁日常养护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进行养护作业。
③ 1.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服从业主的指挥和安排;应本着“先报告、快处置,后算账”的原则,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救援和抢修;任何因中标人主观原因抢修不及时而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财产损失,中标人应负完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时,中标人应及时派遣交通拯救车和养护工人到现场,协助业主清除路障、疏通交通,清洁路面。
3.在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时,中标人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及时响应。
三、 计量方式
1.合同价款的90%为每月结算款,按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0%,年底一次性支付。
2.每月结算款=合同价款的90%÷12个月。招标人按照养护考核细则对中标人当月的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评定,按照评定结果支付当月结算款。
3.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费用将按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当月费用。因政府审计或财政支付程序引起的款项支付期延误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
4. 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期限是指业主将支付凭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时间,不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自接收到支付凭证至拨款的时间。由于政府审批造成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四、 验收评定办法
1.招标人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等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质量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的相关约定,对中标人的养护质量作出评定。
2.如当月考核评定分数大于等于90分,则100%支付当期每月结算款;考核评定分数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则90%支付当期每月结算款,如此类推。连续3个月评定低于90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年终考核达到90分则全额支付合同价款的10%;考核评定分数低于90分则不支付。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项目所需的机械、材料等由招标人提供。
2.本项目招标金额中,人力成本固定总价为¥5000000.00,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按此金额填报,不得调整,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只需要对“管理费”进行报价,“管理费”的报价上限为¥468209.00,超过上述报价为无效投标。
3.《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公路桥梁日常养护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