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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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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2030000127534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永康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技术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一、2021年预计具体单位与需求数量

序号

单位

2021年保安人数

备注

1

永康中学

10

 

2

永康三中

10

 

3

永康四中

8

 

4

永康五中

14

 

5

古山中学

4

 

6

实验学校

10

 

7

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14

 

8

芝英中学

2

 

9

大司小学

8

 

10

人民小学(2校区)

10

 

11

民主小学

6

 

12

解放小学

3

 

13

高镇小学

5

 

14

城东小学(2校区)

4

 

15

城南小学(2校区)

4

 

16

李店小学

2

 

17

城西小学

4

 

18

城北初中

2

 

19

城北小学

2

 

20

白云小学

4

 

21

永祥小学

2

 

22

山下小学(3校区)

6

 

23

王慈溪小学(2校区)

3

 

24

烈桥小学

2

 

25

大徐小学

2

 

26

长恬小学(2校区)

4

 

27

芝英小学

2

 

28

油川初中

5

 

29

油川小学

2

 

30

胡堰街小学

2

 

31

溪岸初中

6

 

32

球川小学

2

 

33

溪岸小学

3

 

34

堰头小学

2

 

35

杜山头小学

2

 

36

雅湖小学

2

 

37

石柱初中

5

 

38

石柱小学

4

 

39

江瑶小学

2

 

40

俞溪头小学

2

 

41

前仓初中

2

 

42

前仓小学(2校区)

2

 

43

舟山初中

2

 

44

舟山小学

2

 

45

新店小学

2

 

46

新楼小学

2

 

47

古山小学

4

 

48

世雅小学

2

 

49

方岩初中

4

 

50

方岩小学

3

 

51

岩后小学

2

 

52

胡库小学

3

 

53

西溪初中

4

 

54

西溪小学(2校区)

4

 

55

柏岩小学

2

 

56

棠溪小学

2

 

57

桥下初中

4

 

58

桥下小学

4

 

59

四路小学

2

 

60

中山小学

2

 

61

唐先初中

3

 

62

唐先小学

3

 

63

大后小学

2

 

64

清溪初中

8

 

65

清渭街小学

3

 

66

派溪小学

2

 

67

官川小学

2

 

68

象珠小学(2校区)

4

 

69

花街初中

4

 

70

倪宅小学

2

 

71

大屋小学

2

 

72

八字墙小学

2

 

73

特殊教育学校

2

 

74

永康一中

10

 

75

永康二中

10

 

76

职技校荷园校区

5

 

77

永康六中

7

 

78

永康市后吴小学

2

 

79

永康市城西中学

2

 

80

职技校

17

 

81

实验幼儿园

4

 

82

大司巷幼儿园

2

 

83

高川幼儿园

2

 

84

石柱镇中心幼儿园

2

 

85

舟山镇中心幼儿园

2

 

86

芝英镇中心幼儿园

2

 

87

古山镇中心幼儿园

2

 

88

龙山镇中心幼儿园

2

 

89

象珠镇中心幼儿园

2

 

90

城西新区中心幼儿园

2

 

91

前仓镇中心幼儿园

2

 

92

方岩镇中心幼儿园

2

 

93

花街镇中心幼儿园

4

 

94

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2

 

95

江南街道中心幼儿园

2

 

96

东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2

 

97

人民幼儿园(三马)

2

 

99

人民幼儿园(三中路)

2

 

100

八字墙中心幼儿园

2

 

101

舟山第二中心幼儿园

2

 

102

唐先镇中心幼儿园

2

 

103

凤凰城幼儿园

2

 

104

城西香墅幼儿园

2

 

105

龙山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2

 

106

城西新区第二中心幼儿园

2

 

107

方岩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2

 

108

芝英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2

 

109

城北初中扩建(新建)

2

1月配置

110

西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1

前仓第二中心园(新建)

2

2月配置

112

象珠第二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3

西溪镇中心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4

古山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5

古山镇胡库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6

古丽花园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7

星月花园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8

中月珑园幼儿园(新建)

2

8月配置

119

永康市老年开放大学(新建)

2

1月配置

120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初中(新建)

6

10月配置

合计

 

418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90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安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校园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及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导致公司无法确保保安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投标报价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总报价,按照中标总价计算人均年单价,每年度按实际需求人数及时间进行计算。

服务时间岗位配备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2名保安在岗,配备3名保安的学校晚上至少1名保安在岗;学生不在校期间至少1名保安在岗。

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照《浙江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对具有3名及以上保安配备的学校,投标人对项目内所有的大楼及周围环境提供24小时的室内外保安服务;其余只配备两名保安的学校,投标人对项目内所有的大楼及周围环境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室内外保安服务,使其拥有良好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保安服务的主要职责

1.站岗制度

1.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站立值班时间为: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期间。

1.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1.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2.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2.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学校,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2.4.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周领导反映。

3.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3.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3.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4.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4.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4.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5.巡逻制度

5.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两个时间点做到定时全校巡逻一遍,另外,工作时间内要求每隔二小时在校园内和校门附近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静校巡查,尤其是学校的校门口、学生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表。

5.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5.3.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5.4.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6.其他工作

6.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按照工作时间要求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6.2.做好拉闸门、教室门的开关工作。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学校政教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

6.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段,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管控工作,原则上要求全员到岗。

6.4.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6.5.与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

6.6.教师及领导到来,应主动迎接,认真听取老师和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6.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

6.8.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

6.9.中标安保必须配全保安工作的八件套装备(防暴头盔(1/人)、防护盾牌(1/人)、防刺背心(1/人)、防割手套(1/人)、橡胶警棍(1/人)、强光电筒(1/人)、自卫喷雾剂(1/人)、安全钢叉2套)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装备。并定期检查安保器械,确保“八件套”、110紧急报警按钮、所有报警设备和校内视频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好记录。

6.10.所有保安员必须熟悉学校所有物防、技防设备、报警设备分布,正确并熟练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

6.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

6.12.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13.中标单位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全部责任。

6.14.学校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时,安保公司有义务协助学校做好安保工作。

6.15.所有上岗保安人员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6.16. 供应商在进行安保服务过程中其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节能环保政策要求,优先使用节能环保设备。

(三)保安人员要求:

1.内部管理体制健全,中标单位设置中标标段项目总负责一名,各个学校分别设立保安队长一名,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2.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的轮换岗比例,如需要更换保安服务主要管理人员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分管领导,其他保安队员更换要提前二个星期通知学校分管领导,并征得其同意,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3.所有在岗保安人员必须均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安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所有的保安员个人信息报请当地公安派出所核查无误后方能使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科备案;

4.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确保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每个学校保安人员女性人数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所有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并受过专门岗前培训,统一到公安部门备案。

6.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熟练掌握各项保安设施的运用,熟知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如发现保安人员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指出错误屡教不改的,应及时更换;

8.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各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任何财产损失事故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中标单位与聘用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招标人对保安服务的考核

(一)学校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有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发生突发事件保安保卫处理得当,将给予保安方适当的奖励。

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附件:永康市学校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

序号

标 准

扣分标准

扣分值

1

台帐建立健全;

人员出勤表、交接记录表、巡查表和工作日志表每日登记完整、整齐,每缺1份扣0.1分

 

2

按规定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0.1分

 

3

当班未请假擅自离开岗位;

擅离工作岗位每次扣0.1分

 

4

当班打瞌睡、睡觉;

发现一次,扣0.1分

 

5

当班喝酒或酒后失态,造成不良影响;

发现一次,扣0.2分

 

6

如发现保安人员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指出错误屡教不改的,应及时更换

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

 

7

容留闲杂人员在值班室或保安休息室内抽烟、睡觉或聊天;

发现一次,扣0.1分

 

8

值班时听收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发现一次,扣0.1分

 

9

按规定着装、仪表端正、佩证上岗;

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1分

 

10

早晚上放学高峰,保安人员必须佩戴公安部门规定的“七件套”装备上岗;

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

 

11

接送学生高峰期不站岗,不维护校门交通秩序;

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

 

12

不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

每次扣0.2分

 

13

不按规定控制和查验出入的各类车辆;

每次扣0.2分

 

14

当班不定时巡逻,巡逻不到位;

每次扣0.2分

 

15

保安员正确并熟练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

未按规定,每人次扣0.2分

 

16

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每次扣1分

 

17

故意损坏配发值班使用的器械或其它物品;

每次扣1分

 

18

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

每次扣1分

 

19

对来访者态度粗暴,未能使用礼貌语言;

未按规定,每次扣0.2分

 

20

当班值班室、休息室内务杂乱、不整洁;

未按规定,每次扣0.2分

 

21

保安器材未按指定地点存放;

发现一次扣0.5分

 

22

执勤中不认真盘问查证,私放不明物资出校的,有其他情节,后果严重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一次除赔偿损失外,另扣分0.5分

 

23

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盘问、检查责任,致使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出入学校

发现一次扣0.5分

 

24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报告;

扣2分

 

25

学生或其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遇到突发性事件等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理;

扣2分

 

26

当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发生安全事故;

扣2分

 

27

校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纠纷或打架等特殊事件不及时处理;

扣2分

 

(三)考评方法:为加强对校园保安质量的考核,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学校等相关各方共同参与考核;

1.日常考核:各学校开展日常巡查考核,并建立考核台帐,作为考核依据;

2.定期考核:由教育局市公安局、学校等相关各方共同参与考核,定期抽查;

3.考核分值为100分,各单位的考核分均为直接扣分,汇总后的得分作为最终得分,与经费支付直接挂钩。

4.学校按月考核,按月计算考核金额,次月10前支付的安保经费。

5.具体考核方法

(2)教育局考核方法

①教育局按年度金额的2﹪提取作为年度考核奖励经费。

②根据各学校日常考核结果和定期考核情况,汇总后得到的平均分作为年终考核分,考核分值95分(含)以上,给予全额年度考核经费的奖励;考核分为90分(含)至95分的,给予年度考核经费的50﹪奖励;考核分为90分以下不予奖励。(在永康市级及以上部门(平安办、反恐办、公安局)开展的校园安保的在检查中,发现一名保安有犯罪案底的在年终考核分中一次性扣除2分,并参照市级及以上通报一次处理,发现两名及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1)学校考核方法

①以月度承包金额(扣除教育局提取后)作为月度考核基数。每次考核结果如有扣分作扣款处理的,扣款在每月付款时扣除。

②每月考核100分为基本分。扣款额(元)=总扣分×(月度考核基数÷100),直至扣完为止。

③月度考核结果如有低于95分的,书面告知整改。保安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校园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及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导致公司无法确保保安服务质量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④年终,平均考核分值95分(含)以上,返还所有被扣除的金额,90分(含)至95分的,返还50%被扣除的金额,90分以下不返还。

(2)其他考核方法

永康市级及以上部门(平安办、反恐办、公安局)开展的校园安保的明查暗访中,乙方被通报一次,甲方在乙方的合同待收款和年度考核奖励经费中扣减5000元。

②因保安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师生1人及以上重伤或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待收款和年度考核奖励经费中抵扣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余额不足则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其他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

由中标供应商与永康市教育局签订总合同后,再根据总合同,与各实际需求学校签订分合同。由各实际需求学校付款。平均分配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以考核得分计算后为准,次月付款。付款时凭发票、合同、学校月考核表由各个学校自行支付。在服务期内,如遇政策性工资调整的,经相关行政部门同意,可在规定范围内适当调整。

2、 服务日期、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地点:各学校(见具体单位与需求数量表中的学校)。

3、其他要求

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情况,保安服务人员数量可以适当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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