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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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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2040000127835 发布时间:2020-12-04 文档页数:68页 所需下载券:10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招  标  需  求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2、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3、项目地点: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物业概况:检察院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

(以上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各投标人务必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6、服务期:1年

 二、列入本次采购的物业管理内容为:

(一)主要物业服务内容包括:院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等,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走廊通道、停车场等室内外环境保洁服务,水电维护及部分门窗维修,人防设施的清洁、保养,垃圾清运及勤杂工作、会务服务业主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会议、活动接待和消防、人防服务

1、制定完备的会务服务工作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保证各项会议、活动的正常进行。

2、根据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需要提供重大活动、会议、节日等活动的服务,包括会场布置、悬挂横幅、搬运器材、桌椅、会后清场等工作。根据会议、活动日程安排提前布置好会场;会议、活动期间全过程值班,提供包括会务服务、满足会议、活动服务需求;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保洁,关闭门窗、照明、空调等。

3、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及人防设施管理,做好消防管理巡查工作,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3、加强对风雨雷雪冰冻等极端气象的应对防范工作,不发生各类因疏于防范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协助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做好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

(二)卫生保洁

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各类场所、设施,包括指定办公室、会议室和各科室主要会议室、接待室、广场道路、停车场、球场、地下室、卫生间,室外上下水管道、水沟、池、楼梯、各楼层屋面、垃圾筒(箱)、电梯厅、扶手栏杆、座椅、灯饰、标示牌、宣传橱窗、旗台、门岗道闸、绿化区域、景观及其他用房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雨篷、沟槽、门及门窗框,各类普通电器(如空调表面、电梯表面及沟槽、电子显示屏表面)等的保洁工作,做到无污渍、无生活垃圾、无杂物堆放、无积水、无积灰尘絮、无垃圾漂浮物、无蜘蛛网、无异味、无广告张贴,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安静、安全。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落实有关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清理工作,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实施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3、物业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每日全面打扫一次,并落实巡回清洁、随时清洁,按垃圾分类标准日产日清。

4、保洁人员响应时限3-5分钟;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对各自承包区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季度进行一次虫、鼠、蚊、蝇灭杀、消毒,确保无滋生。

6、管道、水沟保持畅通,化粪池每年至少吸一次。

7、计算机房、指挥中心等网络设备用房等有特殊用途或专业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按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进行。

8、会议室、院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其中窗帘布按需清洗,院领导值班用被按需清洗一次。

8、每年节假日,检查院重大活动配合完成宣传栏,挂灯笼等活动。

10、部分区域、设施的具体保洁要求及标准见下表:

区域

工作内容

标 准

保洁频率

走道

清扫

无垃圾、杂物、污渍等

循环保洁

排水沟

清扫、收集垃圾、刷洗、清洁堵塞物

无垃圾、杂物、无苔藓

对阴井污泥半年清理一次,保持畅通

室外场地地面及周边

清扫、收集垃圾

无垃圾、积水、烟头、杂物、明显泥沙

循环保洁

2米以下外露管道

除尘

无积灰、污渍

循环保洁

2米以上外露管道

除尘

无灰尘

循环保洁,每月清除一次

各类标识牌

除尘、清除张贴物

无积灰、无污渍

循环保洁

2米以下外墙

除尘、清除张贴物

无积灰、无污渍

保持整洁

围墙及移动栅栏门

清扫、清除张贴物

墙上无草木生长、无张贴物

循环保洁

监控探头

除尘

无灰尘

每月清抹一次

各类地毯、踏垫

除尘、清洗

保持地毯干净、松软、无污渍斑点,洗后无色差

循环保洁,每周吸尘清洁,每半个月一次用清洁剂清洗

各类门窗玻璃

除尘、清洗

无尘,无印迹、光亮

循环保洁

门厅及大台阶屋面玻璃

除积灰、污渍斑点、清扫杂物

抬头看无明显污渍斑点、杂物

循环保洁,每月全面冲洗一次,发现杂物随时清除,雨雪后视情况冲洗

部分窗帘

清洗、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循环保洁,布质窗帘每年清洗一次

石材地面

除尘、清洗、打蜡

无灰尘、水迹及脚印,光亮

循环保洁,根据需要打腊(补腊)、抛光 

木地板地面

除尘、上油

无灰尘、水迹及脚印,光亮

循环保洁,地板精油每月保养一次

抹灰墙面

除尘、除污渍

无积灰、无蜘蛛网

每月清洁两次

室内石材墙面

除尘、清洗

无灰尘,无污渍

循环保洁

墙脚线

除尘、除污渍

无积灰、无污渍

循环保洁,不锈钢脚线根据需要抛光上光

石柱

除尘、除污渍

无积灰、无污渍

2米以下循环保洁,2米以上每月清抹

木质立面

除尘(用碧丽珠)

无灰尘、光亮

循环保洁

各类地灯、灯箱、灯杆

外表除尘、除污渍

无灰尘、无污渍

随时保洁

各类消防设施

除尘

无灰尘

随时保洁

垃圾(废物)箱

清除垃圾、外表抹净

无垃圾满溢及拖挂

每日清洗,保持干净

花盆套

除尘

无灰尘、盆内无垃圾

循环保洁

尿斗、坐厕、面盆

除污垢、消毒

无垢、无异味、洁净

循环保洁

隔断

除尘、除污垢

无灰尘、涂画及污垢

循环保洁

镜面

抹净

无水迹及污渍,明亮

循环保洁

卫生间地面

清洗、消毒

无垃圾、水迹及污渍

循环保洁

卫生间墙面

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循环保洁,每月清洗一次

卫生间台面

抹净

无水迹、无污渍

循环保洁

门和门框

除尘

无灰尘、无污渍

循环保洁

楼阶和平台

清扫垃圾、清洗

无垃圾、死角及积灰

循环保洁

扶手、栏杆

 

无灰尘

循环保洁,随时清抹

景观

清污保洁、养殖

水面无漂浮物,水底无较大杂物, 养殖种植

循环保洁,定期投食、维护

停车场

清扫垃圾、除污渍

无杂物、无明显泥沙、无污渍、无积水

循环保洁

每层会议室

清扫垃圾、杂物、除尘,茶水杯清洗消毒

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

使用后及时保洁,保持清洁干净,茶水杯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部分接待室

清扫垃圾、除灰尘除污渍

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

使用后及时保洁,保持清洁干净

领导办公室、备勤室

清扫垃圾、除灰尘除污渍

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

每日保持清洁干净

屋面和雨水口

清扫垃圾、除灰尘除污渍

无垃圾、杂物、污渍、灰尘,保持下水口畅通

每月清除一次,保持畅通

地下室的人防设备,换气系统等设备,

除灰尘除污渍,保养维护

无污渍灰尘,保障上级检查验收合格

循环保洁、维护保养

附属楼、执法办案中心

清扫垃圾、除灰尘除污渍

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

每日保持清洁干净

院内宣传栏、大门门牌字

除尘、除污渍

无污渍灰尘

循环保洁

 

卫生保洁具体区域、设施和要求以物业服务区域内实际布局情况和检查院具体要求为准,表格中所列区域、要求,仅为参考。

(三)绿化管理

1、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各类植物、草坪的日常修剪养护,确保健康生长,无枯死、无病虫害,100%存活,确保草坪平整完好、无杂草。有毒农药药水及时按规定回收处理。相关要求如下:

 

内容

频 次

标准

乔木

修剪

每年至少一次

生长良好

抹芽

4月—10月每月至少1次

无孽生芽

浇水

7月—9月至少每2天1次;10月—6月至少每2周1次

无干枯死

排涝

遇雨季积水每天排涝

无积水

施肥

春、秋至少各1次

养分充足,生长健壮

病虫害

视病虫害情况及时防治

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

灌木

修剪

4月—10月至少每月1次

整洁、美观、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无枯枝

浇水

7月—9月至少每2天1次;10月—6月至少每2周1次

无枯死

排涝

遇雨季积水每天排涝

无积水

施肥

春、秋至少各1次

养分充足,生长健壮

病虫害

视病虫害情况及时防治

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

草坪

修剪

5月、7月、9月、11月至少各一次

整洁、美观草高不超过8cm

除草

4月—10月循环清除,11月—3月至少每月1次

杂草面积不大于5%

切边

5月、7月、9月、11月至少各一次

与乔灌木界限明显

浇水

7月—9月至少每天1次;10月—6月至少每2周1次

无枯死

排涝

遇雨季积水每天排涝

无积水

施肥

春、秋至少各1次

养分充足,生长健壮

病虫害

视病虫害情况及时防治

及时防治,斑秃黄萎低于5%

大厅、会议室花卉

园区草花

每年至少更换4次

鲜艳、美观,无黄泥裸露

室内花卉

至少每周一次,循环清理、适时浇水、修剪

无杂草,枯叶,无枯死

室外花卉

至少每3天一次,每层楼循环清理、适时浇水、修剪

无杂草,枯叶,无枯死

施肥

根据植物生长需要适时增肥

养分充足,生长健壮挺拔

病虫害

视病虫害情况及时防治

无明显病虫害

节日摆花

根据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需要,及时摆放

注重特色,营造氛围

2、物业服务单位每按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在指定区域内摆放花箱、盆植、瓶插,确保有四季时花,以美化环境、营造气氛,鲜花品种由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指定。

3、节日花卉根据需要适当布置。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在相关区域内根据需要布置适量环保植物。

(四)其他综合服务

根据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搬运、整理相关物品(器材、家具等),协助管理、布置会议场所,提前做好使用的准备。

根据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负责大楼的零星维修与零杂服务。零星维修维护包括办公家俱、门窗、配电设备、给排水系统、音响设备,动力照明系统、地下管路管线的保养及管理,消防设备普通检查及不限于以上各项的其他零星设备。

按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在确保物业管理成本的前提下,为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提供其他服务。

要努力减少浦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水电支出等浪费现象。

做好物业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大楼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根据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需要设立的其它有关档案。

四、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管理、保洁管理及工程人员不少于13人

2.人员要求

(1)保洁服务:不得少于2人,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各类场所、设施的保洁工作,做到无污渍、无生活垃圾、无杂物堆放、无积水、无积灰尘絮、无蜘蛛网、无异味、无广告张贴,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安静、安全。实行定人、定时、定员的日常保洁及巡回保洁,及时对生活垃圾、办公室垃圾进行垃圾分类、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区域的会议室、活动室、停车场、室外场地、洗手间、地面、厕所、楼道、楼梯、电梯、扶手栏杆定时保洁,做好各局领导办公室的保洁清卫工作。定期进行虫、鼠、蚊、蝇检查,确保无滋生。对物业区域内的项目巡回检查,随时做好保洁工作。

(2)安保服务:不得少于4人,要求服务期间24小时值班、每日定时巡逻,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社门岗执勤等,配合财政局做好大楼安全防火、防盗和财产安全管理,做好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工作,做好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加强对风雨雷雪冰冻等极端气象的应对防范工作,不发生各类因疏于防范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3)项目负责人:1人(全职,不得兼职)

全面负责物业团队管理;高中或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持有有项目经理证,50周岁以下;根据业主要求兼会务倒水服务等工作。

(4)水电及维修人员:1人(全职,不得兼职)

负责大楼零星维修与零杂服务, 零星维修不包括大楼设施(如办公家具、门窗、配电设备、给排水系统、音响设备、动力照明系统、地下管路管线的保养及管理,消防设备、中央空调机、电梯和数码监控设备、防盗设备、厨具设备等)零星维修。也不包括专业维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的维修、电梯和厨具、伸缩门等专业设备的大修和房屋的专业维修等)。零杂服务包括会务服务、国旗升降、报刊杂志分发、办公室安排的零星搬运服务和其他事务。

(5)种菜人员:2人

负责检察院后院养殖场的养殖工作和种植场的种植工作,满足检察院提出的养殖需求与种植需求负责检察院后院养殖场和种植场的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工作。

(6)绿化养护、大楼外公共场地清扫1人

(7)消控服务:消控岗位2人(应持证上岗,持有市级(含)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熟悉消防和监控器材的操作流程,及时处置消防、防盗、防火等突发事件。对消防栓箱管、灭火器设施、自动喷淋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以上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的服务礼仪。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不负责的物业工作人员。

五、物业管理质量指标与考核标准

(一)质量指标

1、浦江县人民检察院环境卫生良好,全年不发生严重破坏环境卫生事件或在上级检查中被扣分通报事件;

2、物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3、物业服务过程没有对物业设施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的破损及时修补;

4、物业人员队伍管理规范严格,内部不发生各类可能损害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形象或危及集体、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事件;

5、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员工对物业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物业单位投诉处理率100%,24小时反馈率90%以上;

6、其他未尽事项的质量指标由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服务需求确定。

(二)考核标准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巡查等形式跟踪了解物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对照招标人对会务、保洁等物业要求,每发现不符要求的进行扣分,由检查院考评小组每月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另定),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分扣200元,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不扣物业服务费,连续二月得分在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其它说明事项

(一)物业单位承担费用说明

1、物业单位报价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日常开支费用、法定税费、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物业单位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交通、员工国定假,双休日及重大活动的加班工资等有关问题。

3、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服装由物业单位自行配备,费用自理,但服装的样式需经采购人认可。

4、物业单位自行解决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对讲机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及相关耗材)和检察院所使用的物业用品(洗手液、卫生纸、清洁工具、垃圾袋等消耗品)以及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要的其它用品。

 

(二)物业单位工作时间说明

1、物业单位必须按照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安排适量人员24小时在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值班备勤,以便随时提供物业服务。

2、以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上班时间为准,保洁等工作岗位每天上班时间应提前一小时(主要部位要在上班前半小时完成,不得影响正常上班),不得提前下班,午休、夜晚、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有紧急情况其他人员能随时到岗,水电工须随时保证浦江县人民检察院用电用水正常运行。如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根据任务需要应24小时到场服务。

(三)物业服务内容变更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作适当变更,物业单位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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