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 项目概况 :
一、项目背景及要求
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为5旗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信息共享等后续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1、旗县不动产互联网+登记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自然资 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结合呼和浩特市本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际情况,统筹制定5旗县不动产互联网+登记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技术方案,保证5旗县顺利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
2、建设共享交换服务系统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关于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税总发[2018]47 号)、《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力促进 部门间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
3、建设业务监管平台
加强对各旗县不动产登记的日常监督,摸清各旗县业务办理质量和影响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原 因,对全市不动产情况进行决策分析,有针对性的对各登记大厅业务办理进行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可 依据该平台反馈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能够有效的掌握全流程业务办理状况,了解不同时间和 不同区域的业务办理情况。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应用的全面覆盖、综合监管、决策分析,为不动 产登记提供了客观、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撑。
4、5旗县内外网迁移事项。
二、采购范围
1、旗县不动产互联网+登记
2、建设共享交换服务系统
3、建设业务监管平台
4、五旗县内外网迁移事项
合同包1(旗县不动产互联网+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