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需 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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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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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规范及国家监测中心最新原子监测服务等 (5)本项目的设计、加工制造、材料、电气装置、检验、试验、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等应参照适合于本项目的相关标准、规范。所有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际计量标准。(供应商应使用本次招标的项目所需的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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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现场演示 |
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第六条。 |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020年,根据国家、省和宁波市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按照“核心城区优先覆盖,重点地区密集覆盖,其它地区补充覆盖”的无线电监测覆盖建设指导思想,按照《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规划》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要求,对现有宁波伏龙山固定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
宁波伏龙山固定监测站,建设于2009年,监测测向工作频率为20MHz~8000MHz,是宁波市无线电监测网的主要组成站点。伏龙山监测站建设已有10余年,部分性能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发挥伏龙山监测站的地理位置优势,适应无线电通信技术不断发展,根据《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规划》、《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二类固定站技术的要求,对伏龙山监测站进行技术升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性能提升。为了满足边海站的相关要求,将监测频率扩展到9KHz~18000MHz,VHF/UHF段中频带宽扩展至40MHz,提高监测设备对宽带信号的捕捉能力和全频段信号捕获速度。
2、 信号分析能力。能对常见的数字对讲信号分析解调,能对水上信号、航空信号、广播电视信号等进行识别、分析。
3、 主动防雷能力。由于伏龙山固定站运行时间较长,铁塔防雷接地等都有所老化,拟对原有防雷系统进行升级,具备主动防雷能力,以保护设备正常稳定运行,降低雷击引起的故障风险。
4、 在软件方面。改造后的系统不得影响现有监测系统的使用,不得与原有系统造成冲突。新增系统能融入宁波现有监测平台,并无缝接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在符合监测平台原有操作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实现集中控制和监测数据统一存储、分析利用。
5、 升级改造应充分考虑利旧。升级改造完成后,整个伏龙山固定监测站应具有以下能力:
5.1 系统监测频率范围:20MHz~18GHz;
5.2 短波监测频率范围:9KHz~30MHz;
5.3 系统测向频率范围:垂直极化20MHz~8000MHz;(原有系统)
5.4 独立的监测通道、短波通道、测向通道;
5.5 监测任务与测向任务可实时并行工作。符合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中二类站的技术要求。
5.6 具备最新版原子服务接口规范,可实现原子服务接入联网,无缝接入宁波和省一体化平台;
5.7 支持对常见模拟、数字调制,常用水上、航空等业务信号进行解调分析;
5.8 信号调制识别与常见信号识别功能:调制模式识别:AM、FM、CW、ASK、FSK、MSK、GMSK、BPSK、QPSK、8PSK、16QAM等。
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总体要求
以下建设原则为本项目基本要求,供应商需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1.1 先进性
充分考虑伏龙山站升级要求以及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的要求。监测采用数字宽带接收技术,配合高增益无源监测天线,覆盖9kHz~18000MHz频段;升级后监测和测向为各自独立通道,在任意工作频段,监测任务与测向任务可同时工作。在20MHz~8000MHz频段,监测或测向功能均具备多用户多任务运行能力。同时具备水上、航空解析能力,具备短波频段监测功能。
1.2 实用性
既充分考虑当前宁波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求,能够满足日常监测、频率指配、干扰查处、频谱监测月报、监测数据存储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要求;又满足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具备“沿海重要地区无线电监测设施”提出的功能要求。
1.3 开放性
需采用开放的网络通信协议(TCP/IP)、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 10等),纳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和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操作和管理。
要求核心产品具有开放的底层协议,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投标报价已包含从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内提供二次开发技术支持的所有成本,这五年内如采购人提出二次开发技术支持要求,则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4 安全性
整个系统接地和防雷需满足无线电监测测向站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所有户外连接需配置防雷器,配置主动防雷设施以确保尽可能低的雷击概率,随投标文件提供主动防雷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并给出明确的防雷效果预测;需采取物理、网络、应用全方位的安全策略,确保系统不受外来非法入侵;采用权限分配、口令验证等机制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确保历史操作有据可查;包含防病毒软件,具备防病毒功能。
1.5 可靠性
改造后的整套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并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保修期内需7×24小时无间断运行,年单站(硬件设备)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应不低于340天,除网络电力中断等外部因素外,系统应能即开即用,年即开即用的可用率不低于97%(或一个年度内影响使用的故障次数不超过5次)。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保修期内在72小时内,保修期外在8天内提供故障恢复所需的备品备件。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中标后接受采购人上述关于可靠性要求的相关考核。
1.6 设计要求
根据无线电管理实际需要,结合站址实际基础设施布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规范完整的设计方案,由设计负责人签字。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参照标准、现有设施与需求分析、外部配套条件、项目改造及建设条件、系统构成与空间布局、利旧分析,主动防雷技术方案、运行方案等。可随设计方案提供现场踏勘报告。所有设备需安装于标准机柜/架。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对现有设施的保护与利用。
供应商所提供的天线馈线安装配件等裸露在户外的设备必须具备满足站址所在地环境要求的防腐、抗风、抗盐雾措施。高温、低温、湿热、盐雾等环境适应性应符合相关通用规范要求。
1.7 安装集成要求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由投标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签字。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实施进度安排,应急预案,与第三方沟通机制等。
供应商须具备大型无线电监测测向站集成和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和管理实施能力。供应商应指定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本项目实施直至竣工验收通过全过程间,与采购人对接的唯一代表,该唯一代表承诺全权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供应商内部人员与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指定唯一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可与前述唯一代表为同一人,也可为不同人),该项目经理具有实施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和不少于3年同类从业的经验;供应商为本项目建立的项目组至少包含具备商务、硬件、软件、安装测试等专业经验不少于3年的人员。
1.8 系统联网要求
符合《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原子服务协议和监测数据库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纳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和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操作和管理,与全国无线电监测联网系统兼容,监测数据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监测网络管理系统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1.9 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开发软件的能力,并能提供软件的升级服务。
供应商需按国际、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项目软件系统集成的设计、设备的安装、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保修期服务、软件免费升级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软件系统使用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本项目合同验收前,成交人应按照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程序完成并通过测试验证,提供测试验证报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随投标文件提供测试验证方案,说明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资格审核、测试验证指标与国家和省要求对照、测试验证周期和报告模板。
2、 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报价为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总报价,因此本招标文件以下设备配置清单为基本配置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基本配置要求,按照无线电管理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招标需求及整体系统集成的特点与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系统集成软硬件和服务配置方案,并提供辅助设备清单,注明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产地、制造商等。
序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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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宽带监测系统(20MHz-18GHz)及短波监测系统(9KHz-30MHz),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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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可靠宽带监测接收机(监测频段:20MHz-18GHz)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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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增益无源监测天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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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线适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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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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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低损耗天线设备连接电缆集及相关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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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短波监测接收机(监测频段9KHz-30M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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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短波天线测试及天线适配器,以及防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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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低损耗天线设备连接电缆集及相关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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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信号分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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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通用模拟/数字信号识别与解调分析; 数字对讲机监测与信号分析; 水上信号分析与识别; 航空专用信号监测分析; 安全业务频段保护性监测。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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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防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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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主动防雷系统建设,尽可能降低雷击概率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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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源防雷器、馈线防雷器、网络防雷器等全套防雷设备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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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系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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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无线电监测测向软件,含: (1)设备驱动模块 (2)遥控遥测模块 (3)联网控制模块 (4)频谱监测统计分析模块(最新版,响应监测月报各类要求) (5)宁波电子地图模块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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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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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包含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测试验证报告(符合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等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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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现有站点的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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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现有站点的塔上部分和机房部分进行重新走线与布局,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更新必要的配件,如连接线、电池组、空调等。对现有的边缘服务升级数据存储。 |
1项 |
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且为优级产品。
供应商在货物交付时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货物的使用说明书。提供设备应通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
供应商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必须提供各种产品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进行验收。
供应商所投宽带监测系统和短波监测系统中的主要硬件设备的出厂时间,不早于向采购人交货日期前两年。
3、 系统功能要求
3.1 系统功能
(1) ◆◆与宁波现有无线电监测网实现底层驱动级联网,可在现有控制中心软件平台下协同工作。联网后,监测系统具备完整的监测数据分析统计功能。
(2) 数据共享,监测台站数据库与频率台站管理数据库兼容;软件系统使用模块结构;全中文、图形化的用户界面,符合监测工作习惯;远程控制方便;便捷的台站查询功能;智能监测分析能力;完善的日志功能。
(3) 系统运行主平台为windows。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监测测向、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管理查询、综合业务数据分析等业务处理能力,并实现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展现各种业务数据。
(4) ◆◆系统软件集成度高,界面简洁,不累赘。
(5) 数据库平台完全兼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建议标准。
(6) 可与国家最新标准的频率台站数据库及浙江省现使用的频率台站数据库连接。
(7) 系统的地理信息系统用于打开和显示地图数据,电子地图使用MapInfo或ARCGIS或宁波市二维电子地图等格式或国家监测中心加密格式(分层代码按照国家通用要求)。地理信息系统可显示监测台站与地图相关的信息和图形效果。除了可提供常规的2D电子地图操作功能外,还可提供台站查询、交叉定位打点、移动站位置查询、单站多点定位、概率圆绘制、手动定位、跟踪移动车轨迹等功能。
(8) 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软件均为正版合法软件,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3.2 改造后的整套系统功能要求
1) ◆◆监测测向功能
固定频率测量:可测量频率电平的实时值,平均值,最大值,门限值;测试信号频率、场强(电平)等基本参数。
ITU 测量:可实现对单个频点或多个频点的频率、电平、β带宽、xdB带宽、中心频率、调制参数等的 ITU测量;可以进行监听;可以建立样本库;监测数据可以保存回放。
中频分析:可提供中频频谱图,计算分析占用带宽等相关频谱特征。具备信号样本制作和比对能力,能够保存频谱数据,频谱可以回放,可解调主要模拟调制信号、监听并录音。
离散扫描:对离散的频点或频率表进行扫描监测,测试信号的电平或场强,实时测量各离散点的时间占用度。
频段扫描:可对一个频段或多个不连续频段按一定的频率间隔进行扫描监测,实时测量各信号电平或场强,实时测量频率、频段时间占有度。提供多种门限设置方法,包括自动计算门限、手工设置单一门限或非连续门限、信道门限设置等,对任意方法设置的门限,可进行统一增加或减少。
数字扫描:监测某个频段中各频点信号的强弱。
单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可以给出角度概率分布图,可以在地图上绘制示向线,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等指标。
中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和实时中频频谱。
频段测向:能够对一个频段的频点同时进行监测和测向,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测向概率出现次数最多的方位角。
宽带测向:可对宽带、跳频、扩频信号等进行快速的监测和测向处理。可以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选中频率的实时方位角和最大概率角度等信息。
2) 频谱分析
在频谱监测过程中,不同监测设备可协同工作,对宽带设备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触发信号进行短信提醒,对窄带设备测量的指定频点的结果可生成并提交相应的频谱分析报告。
3) 频谱分析报告
该功能用于查看频谱监测分析报告,并提供报告的修改、删除、刷新和查询等功能。
4) 规划查询
该功能用于查询频率规划情况。
5) 规划全览
该功能用于查阅已经规划好的频率。
6) 样本管理
该功能用于管理样本数据,能够按照“监测执行站”和“设备”,以及年月等查询条件显示样本库坐标图。可对样本频点属性进行修改。
7) ◆监测任务自定义及管理
系统能够对监测站点进行任务管理及参数设置,管理监测站点的监测任务,并自动运行。监测任务采用分级管理,低优先级任务让位于高优先级任务,高优先级任务完成后自动继续完成低优先级任务。因任意原因导致的任务中断,在无人值守时可自动断点接续。
监测人员对需要重复执行的监测任务设定相应参数,提交后系统可根据时间自动执行任务。因其它原因未完成的自动任务,能够自动提醒,完成后的监测数据替代未完成的监测数据。
8) 数据回放
可回放用户保存的实时监测数据。通过选择开始和结束时间,能够对相应时段内有已保存的实时数据进行回放。
9) 数据管理
可管理已保存的实时监测数据,包括数据的查询与删除。此外,系统还提供服务器所在机器当前的磁盘容量显示,便于用户判断当前是否适合进行数据保存操作。
10) ◆实时数据共享
该功能用于查询当前服务器运行的监测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可与其中某一活动进行同步观测。
11) ◆互调干扰计算
能够计算某一频点的互调干扰的大小。可以已知互调频率计算干扰源频率、已知源频率计算互调频率或者已知源频率计算干扰频率的互调响应。
12) ◆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基于监测数据,能够提供占用度分析、占用度比较、信号强度分析、信号强度比较、空间域分析、频段利用率统计、电磁环境使用情况统计等功能。
13) 监测设备管理
能够对监测系统的所有(已有和新建)设备进行登记管理,以站点为单位,包括监测设备、天馈系统、信息系统、供电系统、其它系统等的资料登记、设备属性查询与同步、维护信息记录与查询,使用情况统计(运行次数与运行时间)等。
14) 数据库管理
系统提供完整的数据库管理功能,包括系统所涉及数据库的单条件查询、组合条件查询、删除、数据库空间释放、单任务或多任务数据的导入和导出、备份(本地和异地)、迁移等。
任务在保存数据到数据库中时,能够对存储数据的大小进行估计。系统支持对监测数据库的物理空间进行监视,实时报告已用空间和未用空间,以及采用不同监测设备保存数据时的可存储时长。在数据库容量较小时能够自动告警。
15) ◆实时多任务处理能力
系统支持实时多用户多任务运行。
16) 信号分析功能
a、模拟和数字信号解调分析:能够自动识别信号类型(调制模式、带宽、占用度、信号分类等),同时具备信号解调功能,至少应包括模拟信号解调:AM, FM, CW, USB, LSB, PM, PULSE, IQ,TV;数字信号解调:2ASK,4ASK,2FSK, 4FSK, 8FSK、MSK、GMSK、ASK、16QAM等。信号分析提供频谱图、矢量图、眼图、码流图等多种图形方式显示解调结果,信号分析过程多元化、可视化,动态展示信号特征。
b、◆数字对讲信号监测分析:能够对 DMR/DPMR和TETRA等主流数字对讲机信号开展测试和协议解析,包括主叫号、被叫号、短信内容、语音等,并在频谱分析的同时输出短信内容和语音。并对解调的普通话音频进行语音识别,对解调的非普通话音频进行语种识别并记录。能对移动通信基站信号进行解码,识别各种基站信号的国别、运营商。
c、◆水上信号分析与识别:具备船舶动态分析能力根据AIS信号解析包括船名、呼叫号、航行速度、航向等信息,并能够对AIS信号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干扰。具备对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水上遇险安全通信以及国际海上遇险呼叫、各类雷达、卫星通信及导航等水上无线电通信信号的分析与识别功能。
d、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分析;系统支持对广播信号解调、语音识别和转换文字功能;支持对PAL-D/SECAM/DTMB/DVB-T/DVB-T2等多种制式地面电视信号的解调分析能力,能够还原其连续图像和语音,实现对播出地面电视信号的图像监视及声音监听。
e、航空专项信号监测分析;自动监测并解析航空ADS-B信号,解析其飞行高度、航速、航向、经纬度、信号幅度等数据信息,以图形方式直观显示、存储。
f、安全业务频段保护性监测;可对航空、无线电导航、高铁等业务频段进行保护性监测,自动发现信号异常,并能够对信号异常进行保存,并告警。
17) 监测网络管理功能
具备基于地图的站点远程控制与操作、状态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巡检维护维修流程审批、资产状态查询、历史运行状况统计分析等功能。能够接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辅助管理平台统一操作使用,实现无人值守监测设备的远程管理。
4、 硬件技术指标
4.1 监测指标
宽带接收机技术指标要点:
频率高至18GHz,实时带宽高至40MHz,满足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间段内高频率、大带宽的信号接收测量要求。
大带宽下的实时IQ存储能力,便于离线信号分析
完全遵循ITU建议的信号测量和监测
技术指标要求:
频率范围 |
20MHz-18GHz |
频率稳定度 |
≤±0.3ppm |
调谐速度 |
0.1ms典型值 |
相位噪声 |
≤-110dBc/Hz@10KHz |
模拟中频带宽 |
40MHz |
最大分析带宽 |
40MHz |
噪声系数 |
≤20dB典型值 |
二阶截点 |
≥50dBm典型值(低失真模式) |
三阶截点 |
≥10dBm典型值(低失真模式) |
镜频抑制 |
≥90dB |
中频抑制 |
≥90dB |
扫描速度 |
≥50GHz/s(步进25kHz) |
解调模式 |
AM,FM,CW,I/Q,ADS-B,AIS,PAL-D,SECAM,DTMB,CMMB,DVB-T,DVB-T2等 |
4.2 短波接收机指标
频率范围 |
9KHz-30MHz |
频率稳定度 |
≤0.3ppm |
调谐速度 |
0.1ms典型值 |
相位噪声 |
≤-110dBc/Hz@10KHz(RF=1GHz) |
模拟中频带宽 |
20MHz |
最大分析带宽 |
20MHz |
噪声系数 |
≤10dB典型值 |
二阶截点 |
≥45dBm典型值(低失真模式) |
三阶截点 |
≥10dBm典型值(低失真模式) |
镜频抑制 |
≥90dB |
中频抑制 |
≥90dB |
扫描速度 |
≥20GHz/s(步进25kHz) |
4.3 监测天线
低频段技术指标要求:
工作频率:20MHz-8000MHz
工作方式:无源
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天线增益:-5~5dBi(典型值)
天线驻波比:≤2(典型值)
水平不圆度:≤2dB
输出阻抗:50Ω
射频接头:N型母头
高频段天线技术指标要求:
工作频率:3GHz-18GHz
工作方式:无源
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天线增益:0~3dBi(典型值)
天线驻波比:≤2.5(典型值)
水平不圆度≤2dB
输出阻抗:50Ω
射频接头:SMA母头
工作温度:-40- +70°C
4.4 边缘计算升级数据存储
升级数据存储,监测站点(本地节点)应具备至少20TB以上的存储容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可采用统一磁盘阵列或分布式存储两种模式。
统一磁盘阵列应使用FC SAN服务器连接,双控制器。主要部件全冗余架构,支持虚拟缓存、数据分层等技术;支持连续数据保护功能,能实现IO级别恢复粒度。
分布式存储采用10Gb以太网与服务器连接,至少采用双副本保证数据安全可靠,支持按需提供性能和容量,支持SSD作为CACHE来加速整体性能,核心软件非基于开源产品,支持在线进行硬件升级,可以扩展至上千节点,支持主流的多平台操作系统。
5、 主动防雷系统要求
(1)能主动防雷,在雷击发生时,能保护范围内的物体,将巨大的雷电流通过安全的路径泄放在大地上。
(2)防雷接地应符合《边海地区无线电监测网及监测设施建设规范》Ⅱ级无线电监测站技术要求。
(3)可靠性---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低于5年。
三、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服务标准:
(1) 售前服务:
根据本项目安装集成要求,中标方为防雷设施建设提供相应统筹、指导和协调。
(2) 售中服务:
1 括运输、保险、卸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测试验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竣工验收并交付。
②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③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④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⑥测试验证:本项目合同验收前,成交人应按照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程序完成并通过测试验证,提供测试验证报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于成交人的原因不能完成测试验证,成交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 售后服务
①售后服务机构: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在质保期到期后至少提供6年的维修服务,维修配件按成本价计算。
对非供应商生产的核心设备,供应商应证明其具备良好的维护与维修能力。
②售后服务响应:
提供 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能够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甲方的疑问,紧急事故处理要求48小时内到达现场。
③售后服务内容:
本项目运维工作整体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在质保期内,成交人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包括返厂维修)。提供技术服务,成交人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无条件免费提供联网接口。
④售后服务收费:
在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免费服务,质保期将满时,成交人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并向采购人提供整个书面报告。
质保期满后,成交人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2、 期限
质保期:自货物交付投入使用经合同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三年。
四、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国无办函【2019】21号)关于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开展。
1、 合同验收
安装调试完成并完成设备测试验证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验收申请,说明验收内容、方法、计划等,并附测试验证报告(如无法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可由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提供测试验证符合性证明,并在初步验收前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采购人通过合同验收申请后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合同验收。合同验收相关要求参考(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要求。
2、 试运行
合同验收通过后进入1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发现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成交人投标文件、合同等不符合,或质量存在潜在问题等,试运行期从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无不符合、无问题、无故障期达1个月后,成交人可向采购人提交初步验收申请,说明试运行期运行情况,问题等处理情况,初步验收计划等,并附初步验收所需资料。
3、 初步验收
成交人按照招标要求通过合同验收,经试运行正常,并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目后,可向采购人书面提交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审核并同意初步验收申请后开展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内容参照(国无办函【2019】21号)要求包括档案资料检查、财务资金检查、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检查和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其中核心设备技术指标按照测试验证报告验收,系统技术指标采取安装现场测试方法验收,软件功能采取安装现场操作比对和测试指标比对验收。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成交人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4、 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完成后,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提请开展竣工验收。
因本项目金额未达到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规定限额,采购人自行决定初步验收与竣工验收是否同步执行。
5、 验收合格条件
系统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竣工验收通过,视作成交人承建本项目相关内容移交采购人。
以上整个验收流程涉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五、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培训
为使采购人能正确使用设备,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使设备能正确的为采购人使用并达到采购人的工作使用效果。
(1) 需要培训的人数:二人以上。
(2)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进厂培训或专门培训或相结合的方式。
(3) 培训费用:成交人承担。
(4) 培训完成时间:培训可在售前或售后进行,培训工作直至采购人人员能独立并正确使用该产品才算完成。具体由采购人与成交人进行协商后确定。
(5) 培训具体要求: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系统、深入的培训,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安装、操作、连接、配置、保养、维护,软件的操作流程、安装、使用、配置等。培训应达到使系统运行人员能“熟练操作、应付突发事件,判断故障、进行应急处理”的目的,直至被培训人能独立操作。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供应商应承诺接受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
(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承诺。
2、 系统安全
用户管理满足《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平台解决方案》要求。
一次性登录:当系统的用户与本地或其它区域(国家与省或者省与省之间)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时,用户不需要再次登录(如果该用户已经登录),就可以使用所有(他有权限使用的)业务系统。
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身份和用户操作,系统实现模块级的权限控制和记录级的权限控制。当用户以合法用户的身份登录到系统后,通过模块级的系统权限控制接口功能模块,实现模块级的系统权限控制;当用户进行系统的每一步操作时,通过记录级的系统权限控制接口功能模块,提供用户操作权限的验证,实现记录级的权限控制。
角色管理:根据系统不同使用者需求设计,便于授权管理。
用户身份认证:包括数字签名。当用户登录到系统时,调用身份认证接口功能模块,系统对该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以确定该用户是否系统的合法用户。参见《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平台解决方案》。
3、 其他
相关服务内容需由除供应商外第三方完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签订合同后须将分包合同交至采购人处备案。
供应商承诺制造商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供应商承诺自身承担或其他单位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出具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合同实施过程中售后服务机构无法全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六、现场演示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由供应商根据本章“系统功能要求”,在现场搭建演示系统并开展演示(每位供应商有20分钟演示时间,到时停止演示,不接受延时和口头解释)。演示内容分整体风格、软件功能、兼容性、离线分析存储4个部分。演示现场仅提供电源及投影设备,其它供应商为达到演示效果所需设备及附属由供应商自行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