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规划范围调整依据
2012 年豫发改工业[2012] 2387 号文件同意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方案,将沙澧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中与城区商住功能重叠区域调出,并沿原规划西边界适度拓宽,新增规划面积 1.37 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调整依据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调整后范围进行编制。
2.规划边界
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 13.96 K ㎡。
规划范围四至边界:北至澧南新路;南至樟江西路;西至经十五路:东至白云山南路。
3、总体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
1)“两规”规模差异分析
将沙澧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叠加,对两个规划在土地利用空间布 局上的差异进行比对。叠加后用地分四部分:两规均为建设用地部分,土规建设用地、总规分建设用地部 分,土规非建设用地、总规建设用地部分,两规均为分建设用地部分。通过数据统计,两规均为建设用 地部分用地规模为 1272. 11 公顷,土规建设用地、总规分建设用地部分用地规模为 0.03 公顷,土规非建设用地、总规建设用地部分用地规模为 147. 73 公顷,两规均为分建设用地部分用地规模为 7. 06 公顷。
2)“两规” 规模差异分类
由于两规建设用地布局的差异,导致-部分用地在总体空间发展规划中属于建设用地,而在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中属于分建设用地:量一部分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于建设用地,而在城乡规划中属于非 建设用地。
(1)总体空间发展规划中未来重点发展区域,土规受限与建设用地规模,未予安排建设用地,由此引 起的差异。
在生态保护控制区内,按照建设发展需求调整的建设用地,土规上为非建设用地。
(3)因总规与土规划现状数据采集的差异,导致两规的建设用地不一样
3)差异处理措施
以上差异情况建议在下轮土规调整时进行对照调整,近期开发建设项目先在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开 发建设。
4、与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刘镇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
1)三规规模差异分析
(1)用地规模差异
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范围东至 107 国道,西至经十五路,南至南环路(樟江西路),北至澧河,规划面积 13.96 平方公里。而漯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12 -2030)西南部规划边界为仓山路与贺兰山路,沙澧产业集聚区所占面积为 10. 96 平方公里。源汇区大刘镇总体规划北部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
(2)规模差异处理措施
沙澧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超出漯河市城乡总体发展规划部分用地面积为发改委(豫发改工业[2012] 2387 号文件)所批用地范围内。超出城市总规部分建设地指标跟大刘镇总体规划用地指标符合。因此三个规划相互衔接一致。
5、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衔接情况
漯河市沙澧河为漯河市重要的生态保护区,也是漯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本次规划与沙澧 河滨河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衔接。
两规对接分析:灃河南岸区域控制建设用地面积约 2.7 平方公里,与沙澧总体发展规划区域完全一致, 未有差异情况。
6、与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情况
沙澧总体发展规划与区域内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进行了衔接。根据沙澧产业集聚区现状发展情况 以及未来集聚区发展规模,对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按照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沙澧产业集聚区内部有小学 4 所,初中 1 所,九年一贯致学校 1 处,消防站 2 处、变电站 2 处、污水处理厂 1 处。
根据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内容,总体发展规划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行了落实,并根据产省内 业集聚区远期发展的用的规模,增加部分公共服务设施。
总体发展规划通过与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漯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园 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使之“五规合-,五规之间密切沟通、互相印证、互相补充,吸在重 大结论上高度衔接一致, 从源头上推进了多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