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 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包1-包3合同签订后90日内包4:2021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
3.2.交货地点:黄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免费质保期:3年(技术参数中有另行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
3.5.服务要求:
3.5.1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36个月的免费维修服务
3.5.2要求故障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出现问题,如果问题解决时长超过2天,提供备用设备;
3.5.2 所有设备要求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维修和技术支持;
3.6售后要求:
3.6.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厂厂家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5年以上的供应期
3.6.2服务电话:在国内的维修服务机构具有800/400客户服务呼叫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