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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互联网+不动产”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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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1200000136801 发布时间:2021-01-20 文档页数:91页 所需下载券:10
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互联网+不动产”提升项目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需求

(一)建设背景

2019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要求统筹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0年1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提出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行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等建设任务。

2020年2月11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做好我省“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及“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网上办理、精简材料、压缩时间、提高效率的工作势在必行。

(二)建设目标

天长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升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通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建设天长市一窗受理、外网申报、数据共享交互以及金融联办系统等,让不动产登记服务更智慧,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三) 建设依据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2指导性文件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

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

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5)《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6)《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

12)《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

3.3软件开发规范

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2)《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36964-2018);

3)《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试规范》(GB/T33447-2016);

4)《信息技术软件安全保障规范》(GB/T30998-2014);

5)《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8452-2012);

6)《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SQuaRE指南》(GB/T25000.1-2010);

7)《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2008);

8)《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

9)《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9386-2008);

10)《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20157-2006);

(四) 建设内容

4.1 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软件

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改造

1项

2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

1项

3

一窗受理系统与联办部门对接

6项

4

数据共享交互系统(需与原不动产登记系统无缝对接)

1项

5

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

1项

6

项目管理库系统

1项

7

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系统(PC端和APP端)

2项

8

不动产登记金融联办系统

1项

9

硬件

服务器

1台

10

自助查询机

1台

4.2软件

4.2.1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在原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展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

(1)通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数据共享交互系统对接,对于一体化平台的业务和银行受理的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审核要点及需求,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共享交互系统的信息进行业务数据逻辑比对,审核通过之后自动登簿,登簿即流程结束。

(2)通过与省级政务平台对接,生成电子证照,实现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集中管理,电子证明实现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企业和自然人可通过加密二维码对电子证书进行查询、查看。另外研发缮证模块,对需要打印纸质证书/证明的进行管理。

(3)提供标准的对接接口和数据格式与外网申报系统对接,实时接收网上业务办理申请。接收网上业务办理申请后及时完成受理反馈,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登记系统完成受理、审核、登簿流程;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反馈不予受理电子告知书。登记系统在每项业务办理过程中,实时向外网申报系统推送进度信息,供申请人查询

4.2.2一窗受理系统

对天长市不动产、交易、税务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归并,设计综合受理业务流程,在设立的综合窗口实现多部门联办业务的统一受理收件和证书发放出件。根据办理业务类型,支持登记、交易或登记、税务“二联办”业务统一收件上传,支持登记、交易、税务“三联办”业务统一收件上传,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1、受理信息推送

综合窗口办件人员根据不动产流程的材料需要进行审批,比对不一致情况并分析材料内容,做出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的结论。将满足信息格式要求的房屋交易信息、缴税信息提取后,推送到对应的交易系统与税务系统,在原系统中对比审查,并将结果反馈。

2、业务信息接收

与房产交易系统对接,实时获取合同备案信息,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系统调用;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实时接收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信息,以实现案件追踪和进度查询;与税务系统对接,实时获取完税状态信息,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系统。

3、受理业务查询

(1)对综合受理的业务按自定义条件组合进行查询,显示受理任务及详细信息。

(2)对综合受理业务按受理业务号进行跟踪查询,可实时查看至各部门业务审批流转环节及办理状态。

4、受理业务统计

支持对综合受理的业务按日期、季度进行统计;按窗口人员、日期统计工作量;按办理业务类型进行统计;按受理部门类型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以图文表的形式直观展示,通过统计分析为后续不动产登记工作安排提供辅助决策。

4.2.3一窗受理与联办部门对接

1、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口对接

序号

接口名称

功能描述

1

查询登记系统单元权利信息

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坐落、权利人等信息获取不动产单元权利信息

2

查询登记基础单元信息

获取不动产单元基础单元信息

3

查询登记基础权利信息

获取不动产单元基础权利信息

4

查询登记权利人信息

获取权利人信息

5

推送登记系统办件信息,登记系统接受服务

推送办件信息至不动产登记系统

6

获取登记系统流程key

用于与个市县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登记小类匹配

7

获取登记系统流程办理进度

获取登记系统流程办理进度

8

登记业务办理进度推送至一窗

用于一窗查看登记办理进度,登记提供推送服务,一窗这边接受

9

登记业务办理结果推送至一窗

用于一窗查看登记办理结果,登记提供推送服务,一窗这边接受

10

登记业务办理驳回(退回,不予受理)

用于接受登记退回的办件

11

证书信息核查服务

供一窗受理平台核查证书

 

2、税务系统接口对接

序号

接口名称

功能描述

1

商品房信息采集接口

获取不动产基本信息供税务部门使用

2

存量房信息采集接口

获取不动产基本信息供税务部门使用

3

查询接口

获取完税信息

4

申报作废/取消接口

自动判断是否申报

5

图片信息接口

上传图片

3、房产交易中间库对接

序号

中间库表名称

功能描述

1

新建商品房合同表

供一窗获取实时新建商品房合同

2

存量房买卖合同表

供一窗获取存量房买卖合同

3

业务关联关系属性结构表

合同与房屋关联

4

合同主体属性结构描述表

获取买卖方信息

3.3.4水、电、气部门接口对接

通过与水、电、气部门数据对接,利用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实现水、电、气一键过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2.4数据共享交互系统

依托同级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推进公安、民政、房屋交易、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共享,建设数据共享交互系统,作为数据共享交互载体,借助此载体,通过开发相应接口或中间库,完成数据对接交互,实现数据在各个部门内部流转,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天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同业务流程的审核要点整理与外部门间和局内部各科室间信息共享内容,提出信息共享需求,建立数据共享交互体系,系统自动提取共享交互信息进行核验。

实现“一张表管理”。以楼盘表为基础,推送给局科室和住建等相关部门,所有行政管理数据信息挂接在楼盘表上,实行“一张表”管理并实现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质量竣工验收等结果的反向推送。“一张表管理”能够可视化显示,并以颜色表明不同的状态,同时展示行政审批信息。

 

序号

部门

信息共享内容

1

民政部门

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涉及单位的地名

2

银保监部门

金融许可证

3

公安部门

居民身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自然人居留证、户籍人口

4

住建(房管)部门

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5

税务部门

完税信息

6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信息

7

机构编制部门

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公正机关

公证书

9

法院

司法判决

10

自然资源部门

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

11

卫生健康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

1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

 

4.2.5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服务系统

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实现与原有权籍系统功能合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间数据的双向推送,能在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已备案成果进行实时公示,并能实现网上申请审核调用测绘成果。

1、建立测绘成果备案共享数据库

开展测绘成果备案入库,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搭建统一楼盘表,生成备案号,按照规定公示已经备案入库的测绘成果,实现“多测合一、成果共享”。

2、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

增设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窗口,公布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构建履行不动产测绘管理职责机制,将已备案入库的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一张图”管到底。搭建统一的楼盘表,共享给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同时获取相关部门挂接到楼盘表上的管理信息,实现“一张表”用到底。

4.2.6项目管理库系统

建立天长市县级的项目管理库系统。将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土地市场监管系统中导出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划拨决定书表格整理入库的功能。支持将规划“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数据、竣工验收数据、闲置土地信息、交地单入库,同时支持纸质材料关联上传。

与此同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建立数据接收模块。使项目管理数据库的数据及附件在登记时能够被登记业务人员调取,减少纸质材料的重复提交、数据重复录入。

由用户提供近五年土地供应、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未进行首次登记的存量信息台账,然后系统承建单位把数据转到数据库,档案由用户自行扫描上传。

4.2.7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系统

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皖事通APP,建立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PC端和APP端系统,通过开发接口或中间库实现与房产、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批量业务申报办理功能,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首次登记、预告登记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等。

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方式能够不限时间、不限地点的完成受理收件,是一个便捷的受理通道,以此解决大厅排队难、民众办证难的问题。

1、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PC端

外网申报系统(PC端)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等企业,取消纸质申请材料,不再保留系统收件单,不再拍照扫描。主要功能包括统一认证登录、人脸(活体)比对认证、表单优化设计、登记申报、在线缴税及核税、在线缴费、办理进度查询、电子证照查询等功能。

(1)统一认证登录。系统提供实名账号注册,注册帐号时通过和省政务网统一认证对接,实现实人认证登录。

(2)人脸(活体)比对认证。系统支持人证比对认证,在申报过程中能够对申报不动产的所有利害关系人进行人脸(活体)比对或人证比对认证,验证通过后可继续申报。

(3)表单优化设计。系统能够根据业务类型,进行申请表单、买卖合同表单的自定义配置,实现信息的自动录入,满足登记需求。并且提供承诺书模板,能够根据用户信息自动生成承诺书。

(4)登记申报。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系统提供流程式向导办理。包括信息录入、在线校验、手动材料上传等。

(5)在线缴税及核税。系统根据登记类型自动判断是否需要缴税,若需要缴税的自动链接到缴税平台进行缴税,如地方无缴税平台则将缴税时需要的材料推送至税务系统中,对于已经提前缴税的情况,支持完税票号查询,验证通过后可继续办理。

(6)在线缴费。系统提供在线缴费功能,同时支持缴费信息自动核验。

(7)办理进度查询。系统提供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申请人业务申报成功之后,后续可根据业务号通过外网申报系统PC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8)电子证照查询。提供跟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接口的开发及查询功能。

2、不动产登记外网申报APP端开发

外网申报APP端,主要针对自然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取消纸质申请材料,不再保留系统收件单,不再拍照扫描。主要包括统一认证登录、人脸(活体)比对认证、表单优化设计、登记申报、在线缴税及核税、在线缴费、办理进度查询、电子证照查询等功能。

(1)统一认证登录。系统提供实名账号注册,注册帐号时通过与电子政务网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

(2)人脸(活体)比对认证。系统支持人证比对认证,在申报过程中能够对申报不动产的所有利害关系人进行人脸(活体)比对或人证比对认证,验证通过后可继续申报。

(3)表单设计。系统根据业务类型,设计申请表单,可关联买卖合同信息,能够获取其他部门的共享材料信息,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同时,系统提供承诺书模板定制功能,能够根据用户信息自动生成承诺书。

(4)登记申报。系统提供流程式向导的业务申报,包括信息录入、在线校验以及手动材料上传等功能。

(5)在线缴税及核税。系统提供在线缴税及核税功能,能够根据登记类型自动判断是否需要缴税,若需要缴税的自动链接到缴税平台进行缴税,如地方无缴税平台则将缴税时需要的材料推送至税务系统中,对于已经提前缴税的情况,支持完税票号查询,验证通过后可继续办理。

(6)在线缴费。系统提供在线缴费功能,同时支持缴费信息自动核验。

(7)办理进度查询。系统提供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功能,申请人业务申报成功之后,后续可根据业务号通过外网申报系统APP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8)电子证照查询。系统提供电子证照查询功能。

4.2.8不动产登记金融联办系统

对于抵押类业务,银行业务人员通过不动产与金融联办系统进行业务的受理,然后将业务申请信息发送至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至金融联办系统并返回退回原因,需要银行业务人员进行资料的修改重新提交审核,直至通过。审核通过之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流程流转,然后将抵押登记簿推送至金融联办系统,供银行查询、统计使用。如已有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则支持将电子证照推送至金融联办系统,也支持来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纸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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