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浙江省全省水生态环境状况底数,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精准化、信息化,2020年10月2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要求全省范围内的国控断面所在水体现场走行排查分析并形成“国控断面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和“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对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护区开展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并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完成时间2021年5月底。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丽水市云和县2个国控断面(紧水滩近坝断面、均溪断面),和1个县级饮用水源地(雾溪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状况开展排查分析工作。对国控断面所在水体开展现场走航排查分析,制定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和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结合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矢量数据库,利用无人机和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定期巡查,排查违法建设项目,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制定“一源一策”保护方案。
2.1 国控断面所在水体现场走航排查分析
1、卫星图片和走航排查
利用无人船、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对国控断面所在水体开展走航分析,对国控断面监测点位、走航区段等描述,从断面周边水系图上反映国控断面所在位置,走航范围。
2、描述周边污染源分布、用地结构等信息,描述暗管所在位置、大小、排水情况,描述走航范围内水质变化情况。
3、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污染成因并提出建议。
4、形成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报告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范围、监测指标及方法、监测结果、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2.2 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
1、收集分析国控断面及汇水范围内其他断面水质2015-2020逐月水质变化情况,根据不同时间、空间、污染因子分析当前断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结合国控断面走航监测数据,分析水质变化空间规律,精准溯源污染区域。
3、断面污染源现状调查及分析
(1)流域污染现状调查及分析
流域污染源现状调查及分析工作,包括排水口(暗管)、畜禽养殖场调查、工业企业调查、生活污染现状、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其他污染源情况(水产养殖、船舶航运等)。
(2)水生态环境调查及分析
包括断面周边生态缓冲带分布情况调查分析,是否有岸线侵占,生态流量保障情况、河流流动性情况调查分析;水生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分析等。
4、断面控制单元设置和污染物入河量分析
结合交接断面等数据,根据行政区划划分汇水范围内的污染物控制点源,分析各单元的污染物排放及贡献比重,筛选重点管控单元(区域)。
5、根据上述分析问题制定各类污染源治理措施、项目,并对项目可达性进行分析,提出项目保障措施。
6、形成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断面污染源调查及主要环境问题识别、断面控制单元设置和污染物入河量分析、断面水质提升(稳定)重点措施、目标可达性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
2.3 饮用水水源护区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制定“一源一策”保护方案。
1、饮用水水源护区巡查
(1)卫星图片和无人机巡查
使用无人机航测空间分辨率为0.2-0.5m的影像;卫星遥感使用2017-2020年中最近一年的高空间分辨卫星影像,空间分辨率不低于0.5米级。建议使用地图的比例尺1:5万;地理坐标统一采用CGCS2000大地坐标系;照片分辨率应大于500万像素,建议使用元道经纬度相机拍摄,并含经纬度、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水印。巡查排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污染源分布
从周边居民、农家乐分布、土地利用情况、畜禽养殖情况等分析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分布情况。
水生态现状
调查周边土地利用情况、生态缓冲带长度、宽度、覆盖率等信息。
水环境风险调查
1)重点风险源分布及管控措施
结合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数据,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
2)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
结合无人机调查等技术手段,重点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穿越道路应急设施建设、标识标牌设立情况等。
3)累积性风险评估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底泥监测,评估累积性风险。
(2)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等角度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存在的问题,从污染防治、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风险防控等角度提出对策措施及保障措施,
(3)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流域概况及水环境质量现状、断面污染源调查及主要环境问题识别、断面控制单元设置和污染物入河量分析、断面水质提升(稳定)重点措施、目标可达性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要求对项目中饮用水水源地至少开展1次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出具监测报告。
“国控断面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和“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护区开展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并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完成时间2021年5月底。如生态环境部门对时间节点作出调整的,进度要求做相应调整,具体时间节点按采购人要求。
完成“国控断面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和“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后支付50%,剩余部分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付清。
▲1、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包含项目负责人)。
2、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资料费、差旅费、打印费、税费、专家论证费、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其他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3、本章和第四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