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对应检测费用的5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对应检测费用的97%,余款待工程责任缺陷期满后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长丰县水湖镇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二、项目概况
为有效管控工程建设质量,选择第三方检测服务,对工程实施中使用的灯具、电缆等材料进行检测。本次采购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服务范围为长丰县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投资概算4800万元。
三、服务需求
(一)检测内容
本次采购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完成各项目照明设施的供货和完工检测,主要包括灯具、电力线缆、配电箱、金属灯杆等设施的技术参数、性能、安全性能及安装质量检测。
2、对亮化提升工程中的控制系统进行检测,包括控制系统控制软件、程序的调试,媒体动画显示效果检测、通信网络测试、控制系统测试、信息安全测试等。
(二)技术要求
1、供货检测抽检方案
供货抽检含灯具、线缆的抽检。
1.1灯具抽检方案:供货检测中对于工程中使用数量大于100盏小于等于1000盏的灯具至少选取1组样品[每组样品含2套灯具(含驱动电源及附件),其中1套用于光学效果检测、安全性检测,1套用于可靠性]。供货数量大于1000盏的灯具至少选取2组样品,同款式使用数量超过5000盏的灯具部分 ,每超过5000盏的部分再增加抽取1组(超出数量不足5000盏的按5000盏计),(例:工程中某型号视频点光灯(0.96w AC12V )使用数量为23000盏,其数量大于1000盏取样2组,因其超过5000盏的部分为18000盏,即:1800=5000+5000+5000+3000,其中3000按5000盏计算。固再取样4组,共取样6组,以此类推)。
1.2工程中使用数量小于100盏的灯具,由采购人确定是否抽检及抽检数量。
1.2工程中使用数量小于100盏的灯具,由采购人确定是否抽检及抽检数量。
1.3 线缆抽检方案:每项亮化工程中使用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一规格电缆,以5000m为一批,不足5000m按一批计算, 每批抽取一组,每组抽取数量为一整段不少于10米,其中5米用于检测,剩余样品作为备用样品。
2、 完工检测取样方案
完工检测含灯具、线缆、灯具电源、配电箱、金属灯杆检测。
2.1 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对现场灯具安装质量、电缆敷设工艺、电气接线可靠性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业主要求对现场灯具、灯具电源、电缆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数量不大于指定抽检数量。
2.2对室外安装的所有配电箱进行安全检测,数量少于10个的,对其中4个进行检测。大于10个的对其中的40%进行检测。对室内配电箱按照10%的比例进行检测,原则上检测数量不少于4个样品。
2.3 工程中使用金属灯杆安装的灯具,数量小于100杆的,安装完工后,对其中5杆灯具进行安全性检测;数量大于100杆的,安装完工后,按照5%的比例进行安全性检测。
3、 指定抽检
每项亮化工程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抽检3-5组灯具样品,3-5组电缆样品,指定抽检可为供货抽检也可以为完工检测。
(项目概算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检5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检3组)
指定的抽检灯具主要是针对安装位置重要的区域的灯具,以及同种型号不同厂家、相同厂家不同批次的灯具。指定的电线电缆抽检主要是针对主电缆,安装位置重要的线缆,以及同种型号不同厂家、相同厂家不同批次的线缆。原则上同种类型的材料,抽样检测需覆盖所有厂家。
4、样品保存
所有抽检样品,中标供应商需做好标记,检测试验后,妥善保管至质保期结束。
5、控制系统检测
对各景观亮化提升工程中的控制系统进行检测,包括控制系统系统控制软件、程序的调试,媒体动画显示效果检测、通信网络测试、控制系统测试、信息安全测试等。
6、主要材料的检测项目、要求、检测标准及判定标准
表6.1 灯具主要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依据及判定要求一览表
检测类型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以及依据标准 |
判定要求 |
结构与外观 |
外壳结构材料 |
GB7000.1-2015 |
满足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
灯具的类型 |
|||
灯具的重量 |
|||
灯具的标签 |
|||
光色电性能参数 |
平均亮度 |
依据GB/T5700,利用成像亮度计对灯具在建筑物被照面的平均亮度进行测试。 |
符合采购文件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
表面光强分布、光通量、照度:照度分布曲线、灯具发光角度、整灯光效、 |
依据GB/T9468,使用分布式光度计对样品进行测试,样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点亮并经过稳定预热。 |
符合采购文件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 |
|
整灯色温/显色指数 |
依据GB/T7922,使用积分球系统对样品的整灯色温/显色指数进行测试,样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点亮并经过稳定预热。 |
满足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
|
整灯功率/功率因数 |
依据GB/T 24824,样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点亮并经过稳定预热进行测试。 |
实测功率不超过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及施工图纸中该款灯具功率限值。 |
|
整灯出光主波长(R\G\B) |
依据GB/T7922,使用积分球系统对样品在R/G/B三种模式下的出光主波长进行测试,样品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点亮并经过稳定预热。 |
光强分布满足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
|
电气安全 |
防护等级 |
依据GB7000.1防尘防水条款对样品进行IP等级试验,试验采用样品声称的IP等级。 |
至少符合IP65要求,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及设计图纸检测时的等级。 |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
依据GB7000.1对样品进行测试,主要考核不同极性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以及带电部件与安装表面之间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
符合标准要求。 |
|
接地电阻 |
依据GB7000.1对样品的接地电阻阻值进行检测。 |
接地电阻需不大于0.5Ω |
|
安全电压的使用 |
依据GB7000.1对样品进行测试,确定Ⅲ类灯具所使用的工作电压大小 |
所有Ⅲ类灯具及使用安全电压的工作电压均应在12-36V之间。 |
|
灯具外壳温升 |
依据GB7000.1对样品进行测试,在室温下样品在额定条件下满载负荷2小时后,检测其灯具外壳温度。 |
外壳温升不应大于30K。 |
|
漏电电流 |
依据GB7000.1对样品进行测试 |
符合标准要求。 |
|
电磁兼容 |
防雷击 |
依据GB/T18595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
如该项目适用,则至少满足C级要求;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
防静电能力 |
依据GB/T17626.2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空气三级,接触二级。 |
至少满足B级要求;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及设计图纸检测时的要求。 |
|
电磁干扰 |
依据GB17743,对样品的辐射电磁骚扰测试(9MHz-30MHz) |
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
|
依据GB17743,对样品的辐射电磁骚扰测试(30MHz-300MHz) |
|||
依据GB17743,对样品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测试 |
|||
依据GB17625.1,对样品的谐波进行测试 |
|||
可靠性 |
加速老化试验 |
依据GB/T 2423.2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箱温度控制在85℃,样品在额定条件下工作,试验时间:240小时。 |
试验结束后,样品外观不应出现损坏,且光源不应出现不亮、闪烁和明显色温变化现象,光衰不超过8%。 |
开关电试验 |
GB24907,使用设备在样品额定电压下进行60s开,60关循环5000次试验 |
满足标准要求,试验结束后,样品可正常工作 |
|
振动试验 |
满足标准要求 |
||
备注:1.结构与外观、光色电性能参数、电气安全为必检项目,电磁兼容和可靠性项目各个业主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招标设计文件要求自行选择是否检测。 2.楼宇亮化和具有动画呈现效果的项目建议进行电磁兼容检测。 3.送样要求:每组样品包括灯具2套,灯具样品包括光源、电源和控制器等,灯具能正常点亮和调节 |
7、线缆检测项目及判定要求
表7.1线缆检测项目及要求
检测内容 |
检测项目 |
判定要求 |
备注 |
电线电缆标志 |
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电线电缆特性 |
导体电阻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
绝缘厚度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
阻燃等级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阻燃电缆检测 |
|
护套厚度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
抗拉强度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
|
断裂伸长率 |
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
|
8、配电箱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依据及判定要求
表8.1配电箱检测项目、方法、依据及判定要求
检测类型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以及依据标准 |
判定要求 |
配电箱 |
接地电阻 |
依据GB7000.1、CJJ 89,测量主接地点和配电箱外壳之间的接地电阻 |
接地电阻≤4Ω |
绝缘电阻 |
依据GB7000.1、CJJ 89,测量电源输入和配电箱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 |
不低于4MΩ |
|
施工规范性 |
依据GB7000.1、CJJ 89,评估配电箱的施工规范性 |
施工规范,布线齐整,外观整洁,具备较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
|
漏电保护开关 |
依据GB7000.1、CJJ 89,评估漏电保护开关的功能 |
接线正确,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正常 |
|
配电负荷率 |
依据GB7000.1、CJJ 89,评估配电箱的配电负荷率 |
配电负荷率不大于70% |
|
发热 |
依据GB7000.1、CJJ 89,配电箱处于最大工作负载下至少运行2h,然后评估配电箱的发热情况 |
漏电保护开关、继电器、线缆等部件温升低于45K. |
9、金属灯杆检测项目及要求
表9.1金属灯杆检测项目、依据及要求
检测内容 |
检测项目 |
要求 |
依据标准 |
现场灯杆安全性 |
灯杆接地电阻 |
灯杆应可靠连接至PE主线路,PE线与灯杆之间的接地电阻≤4Ω。 |
GB 7000.203 |
灯杆与带电部件的绝缘电阻 |
带电部件-灯杆的绝缘电阻≥4MΩ |
GB 7000.203 |
|
施工规范性 |
施工规范,布线齐整,外观整洁,具备较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
GB 7000.1,CJJ 89 |
(1)照明设施材料抽检基数以各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或具体实施安装数量为准。
(2)各工程项目材料的检测项目由各项目业主确定,不做要求的按照上述表格中所列项目开展检测。
(3)其他灯具或材料的检测内容由业主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按照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
(三)人员要求
1、 人员配备:参见下表。采购人保留核查人员相关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检测技术人员 |
3人 |
检测负责人 |
1人 |
资料员 |
1人 |
注:1、本项目人员配置时,各职位不允许存在相互兼职。2、除评分办法的符合性审查指标中提出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技术标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的证书。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3、检测报告需中标供应商技术负责人签审。
4、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不得为外单位挂靠人员,且响应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在检测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同时采购人将收取人员审查费,更换检测负责人审查费5万元,更换技术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收取每人审查费1万元。
5、检测期间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缺岗,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承包人予以经济处罚,检测负责人每次扣除2000元工程款作为经济处罚,其他技术人员每次扣除1000元工程款作为经济处罚。参加检测人员(含检测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资格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为现场抽查依据。
6、 检测单位应每周五之前上报周进度报告,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前上报月进度报告。
(四)安全文明检测要求
检测单位要根据现场特点,加强检测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或人身伤害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或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协议内容由采购人标后提供。
(五)报价的编制要求
1、试验检测费报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由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费率不得高于1.2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超出将直接舍去,(如报价1.146%按1.14%计)。各工程都将按中标费率签定检测服务合同,结算价以各工程审计决算价为计算依据。
暂定合同价=工程概算×中标费率,此暂定合同价作为分期支付检测费的依据。
最终检测服务费结算价=工程竣工审计决算价×中标费率。
举例如下: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中标供应商报价费率为1.15%。则:暂定合同价为2000×1.15%=23万元。若该工程竣工审计决算价为1800万元,则最终检测服务费结算价为1800×1.15%=20.7万元。
2、所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业检测人员、交通工具、检测办公室及测量仪器、常用试验器具、办公、通讯、人工费、主要材料费、设备及机械费、仪器设备费、测试材料费、物件处理费、检测材料运输费、包干措施费、辅助材料费、采购及保管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出具合格书面报告费用。
特别提示:签订合同后不论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
3、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均不另外增加检测服务费。
4、检测报告的专题评审会的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检测质量和时间要求
试验检测服务期具体按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完成检测。
中标供应商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完成进场材料及完工检测,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检测,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其中一份提交给招标人),为采购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未按时提交书面检测报告,或没有完成合同约定检测内容的,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另支付每天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如超过合同期限1个月则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所以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七)成果文件要求
中标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数据应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确保材料、施工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质量标准。
完成全部检测项目和内容,并提交检测评估报告送审稿后,采购人组织照明专家对检测情况进行专题评审,如检测评估报告评审未通过,采购人将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经济处罚。检测单位应在1周内完善检测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再次未通过评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直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如采购人不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按前述要求完善检测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另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直至合格为止。(注:每次评审不通过,甲方都将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经济处罚。)专家评审通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纸质版8套和电子版2套。
检测报告专家评审会的内容,主要检查报告的全面性、真实性、科学性及规范性,报告、图件、照片及资料应满足相关规范和约定的要求。
检测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报告、照片等,其中全部成果电子文件2套(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照片采用彩色未修正的jpg格式文件、文件名根据检测部位进行编号命名)、纸质文件8套(彩色打印,应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本项目检测成果知识产权全部属于采购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