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需 求
一、磋商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系列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采购需求:
1、技术目标:
在充分把握国家和省、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系统考察并摸清南浔区文化和旅游的资源及其产业发展基础,根据国家和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的相关标准,力争把南浔区成功创建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2、技术内容:
(1)湖州市南浔区全域旅游规划(修编)
根据浙江省及国家新修订的全域旅游规划创建指南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新形势,完成南浔区全域旅游规划的修编工作。
(2)湖州市南浔区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
分别从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等8个方面进行系统诊断,提出相应的提升整改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确保达到1000分以上的底线;
分别从“百千万”工程、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文旅融合、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改革引领等方面进行系统诊断,提出南浔全域旅游发展中有待提升整改的内容及任务分解表,确保高分并位居全省前列。
(3)湖州市南浔区全域旅游创建台账
(4)协助提供技术审核与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沟通相关专家现场指导事宜、协助沟通全域旅游明检查验收相关事宜、协助全域旅游项目整改与技术审核、协助全域旅游视频拍摄脚本及剪辑咨询。
(5)提供专题培训服务及其他配套技术服务。
四、工作期限要求:
本创建服务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期从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共计22个月,分四个阶段:
1. 项目合作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月30日前)
明确项目合作任务,签订项目合同;
完成相关资料搜集,开展综合调查与现场调研。
2. 规划修编与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5月30日前)
完成《南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大纲)、《南浔区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初稿)(2021年4月15日前);
完成《南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征求意见稿)、《南浔区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4月30日前);
完成《南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评审稿)、《南浔区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论证稿)(2020年5月15日前);
完成两个方案的论证并修改完善、报批实施。
3. 项目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月-省级认定验收)
全程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全程协助项目验收等各项事宜。
五、成果要求: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成果电子文稿及纸质版。
2、研究成果名称与形式:
《南浔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创建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表,电子版1份;
《湖州市南浔区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台帐》,纸质版5份。
六、付款方式:
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签订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作经费的4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预付款);
乙方提交规划报批稿及全域旅游创建台账之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作经费的40%;
乙方协助完成浙江省旅游示范创建验收之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作经费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