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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街道压赛堰社区环境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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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2230000140833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甬江街道压赛堰社区环境保洁及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

标 需 求

一、 项目概况:

1.1服务范围:压赛堰社区区域范围(全域及零星农田)、老西管小区区域、铁路白沙线沿线。

▲1.2服务内容:

(1)压赛堰社区区域范围道路保洁10.8万平方,按照约7.2万平方 (12小时保洁)及3.6万平方(8小时保洁)分主干道、村内小路及零星农田、空地、庭院保洁。

(2)绿化养护(含绿化补种及绿化带保洁)1.5万平方

(3)13个农村公厕按照6个高标准公厕、7个乡村公厕分类保洁。包含倒粪池保洁和周边卫生,含公厕水电费及维修。

(4)30个4-6层楼道清理清扫(每周1次)(含楼道小广告清理)。

(5)各类应急突击任务及卫生死角整治处置(含大件垃圾清理)并按垃圾分类要求拆分、回收、外运及处置费用

(6)服务范围全域内偷倒垃圾处置及外运费

(7)垃圾上门收集(含收集车辆、分类桶等设施设备,含清洗、清运、设施维修等所有费用)

(8)老西管小区区域范围道路保洁1.7万平方

(9)铁路白沙线每日动态保洁巡查

(10)清理乱张贴,下水道、排水沟清理、窨井盖修补更换(含井盖等所有材料、每半年所有管线疏通一次)

(11)日常用品,车辆、保洁工具维修,环卫设施零星维修等所有费用。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清单)。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后续订合同第二年度合同。

▲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招标人每半年支付剩余费用的1/2。中标人工作完成情况经招标人考核确认后,招标人按考核情况支付费用。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数量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单价控制价

(元/年)

招标总控制价

(元/年)

1

压赛堰社区区域范围(全域及零星农田)

道路保洁(12小时)(含主要道路及零星农田)

m2

71849

9

646641

道路保洁(8小时)(含次要道路、小巷、空地、庭院及零星农田)

m2

36010

6

216060

绿化养护(含绿化补种及绿化带保洁)

m2

15000

5

75000

高标准公厕、倒粪池保洁,含周边卫生,含水电费及维修

6

45000

270000

乡村公厕、倒粪池保洁,含周边卫生,含水电费及维修

7

25000

175000

清理乱张贴,下水道、排水沟清理、窨井盖修补更换等(含井盖等各类材料,每半年所有管线疏通一次)

3

45000

135000

日常清洗用品,车辆、保洁工具维修,环卫设施零星维修等

1

48000

48000

2

老西管小区区域范围

道路保洁(12小时)含垃圾亭、垃圾房、果壳箱保洁

m2

17423

9

156807

3

楼道清理

4-6层楼道清理(每周1次)(含楼道小广告清理)

30

2000

60000

4

服务范围全域内偷倒垃圾处置及外运费

12

5000

60000

5

应急及卫生死角处置

各类应急突击任务及卫生死角整治处置(含大件垃圾清理)

3

45000

135000

按垃圾分类要求拆分、回收、外运及处置费用

1

100000

100000

6

铁路白沙线每日动态保洁巡查

2

45000

90000

7

垃圾上门收集(含收集车辆、分类桶等相关设施设备;含清洗、清运、设施设备维修更换等所有费用)

1

800000

800000

8

招标总控制价

2967508

注:上述所列道路保洁、绿化养护等的面积或数量均为近似数量,与实际准确数量可能会有出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保洁范围、周边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养护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上述所列服务内容属于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的范围,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不因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承包期内若有新增或减少的保洁服务工作,新增 500 ㎡及以下或减少 500 ㎡及以下 的保洁面积,承包款均不进行调整。超过的则按承包单价按实计算,次月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

三、服务相关规定:

(一)道路保洁服务标准

1、保洁单位应承诺按采购人制定的环卫保洁作业考核标准提供优质服务,垃圾收集后按采购人要求倾倒,并进行垃圾清运服务。保洁人员清扫道路时着统一安全工作服,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及操作程序作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地界。

保洁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质量”的四定方案,严格按照申报的道路人员配备情况,做到保洁时间段每个地界都有人员在岗,并将人员配备情况上报采购人。

2、道路保洁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实现8/12小时以上滚动式保洁。每日完成首次保洁之后由巡查员对保洁范围内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随时清扫。每天必须做到全面清扫 2 次以上,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绿化带、树穴、台阶、河埠头等严格按照道路保洁时间长度进行常态保洁。

3、保洁要求路面无零星垃圾、无积泥、无痰迹烟蒂,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侧石旁无污水,雨水井口无堵塞,作业垃圾畚扫干净。清扫成堆垃圾不准超过三堆,无漏畚,清扫时要绕过雨水井口,清扫成堆的垃圾不得就地焚烧。保洁范围内的台阶、树穴、绿化带、河埠头保持洁净,垃圾桶、亭等周边保持干净,隔离栏下无积泥、积灰。

4、做好边界保洁工作,与道路边企业、商铺等连接处做好对接工作,无责任单位落实的区域均由中标单位保洁,目测5米内无卫生死角。

5、窨井、下水道疏通:雨、污水管疏通取泥合格率不低于85%。窨井沟眼、井框四周保持干净,下水道无堵塞、窨井无溢水现象,雨、污水井盖无缺损,检查雨污水积泥不得超过5cm。

6、道路人行道喇叭口和单位道口扫进2米,不得擅自减少或漏扫保洁地界。

7、保洁员文明作业,掌握气候特点,顺风扫时注意扬尘,不影响过往行人,遇到雨天积水清扫时,尽量注意不使泥浆飞溅过往行人。保洁时保洁员距保洁车不得超过50米,不乱倒垃圾。

8、遇到灾害性气候时,应及时启动道路清扫应急预案。

9、保洁车车身上须有明显的标识,作业时保洁车应按规范停放,以不影响公共交通行为原则,保洁车每星期清洗1次,保持车内外洁净,行驶途中扫帚畚斗放置妥当。作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滴、漏、洒等现象。

10、及时清理保洁范围内(包括保洁路面两侧立面“三乱”)的所有牛皮癣、乱涂写、乱张贴等,并做到涂抹规范整洁。

11、大件垃圾、偷倒垃圾清理。加强巡查,防止在本项目范围内发生各种偷倒垃圾的行为。偷倒行为一经发现,中标单位应在当天清运完毕。

(二)公厕作业标准

1、公厕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开放时间做好公厕管理。

2、公厕周边5米内应保持环境整洁,无白色垃圾,烟蒂等废弃物。及时开启窗户,保证公厕通风良好,并按时投放消毒药剂,做到及时灭菌,保证无异味。

3、公厕室内保证地面整洁,无水迹。及时清理墙体、窗台及窗户栅栏灰尘,保证无积灰,无蛛网。及时清洗洗手台面,用干净抹布擦拭玻璃,保证洗手台板无污迹,玻璃镜面无水迹;洗手台下无积灰。

4、及时对小便池坑位进行保洁。做到坑位踏板无污迹、水迹,坑位挡板无灰;坑位槽边无黄迹;小便池槽沟无黄迹,尿迹。及时清理纸篓,保证纸篓内纸屑不超过二分之一。拖把池内外保持洁净,无污迹。

5、将保洁工具放置在指定区域。

6、公厕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包含门、管道、标牌标识、坐便器、水箱、各类电器设备等设施的维修及更换)当主体建筑设施损坏严重需要产权单位修理的,应及时上报招标人。

7、公厕、化粪池粪便按规定日期清运,公厕粪便清运每月1次以上。清运车辆运输途中防止滴、漏、散等现象发生,保证车容整洁无拖挂垃圾。

8、遇到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情节恶劣的,应立即拨打110电话,并上报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9、公厕管理除常态化保洁外,还需承担公厕内设施破损、遗失的修复,水电费支出等费用。

(三)垃圾亭、房、桶作业标准

垃圾亭、房、桶,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每天3次以上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亭、房、桶内无剩余垃圾产生,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亭、房、桶干净清洁,每天至少清洗1次,不留卫生死角;垃圾桶无缺轮、破损等现象。

(四)果壳箱清洗作业标准:

1、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到站点清洗保洁,按规定更换垃圾袋,作业过程中停车位置应妥当,无漏站、弃站现象。

2、果壳箱外体无积泥、积污,内底无垃圾、无积泥、无积水,周围1米范围内无零星垃圾,无积污和积水,并清洗干净。

3、发现果壳箱损坏、松动、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反映。

4、果壳箱发生满溢时,应及时清理干净。

(五)垃圾包清理作业标准:

1、按规定的操作时间、路线顺序进行作业,发现垃圾包、白色污染、杂物等情况应及时清理,废物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道路路面或服务区域发现有大面积建筑垃圾、砂石、渣土应及时清理。若出现违法倾倒等有关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反映并及时清理外运。

3、因工作需要,需突击清理时,必须服从分配,保质保量地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六)分类垃圾上门收集处理

1、根据业主需求配备足量的垃圾分类员,应具有强烈工作责任心,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同时具备厨余垃圾处理的基本知识。每日进行2~3次上门收集,实行全天循环上门收集工作或早中晚3次上门动态收集工作,做到垃圾不堆积。垃圾分类员在上门收集垃圾作业过程中应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件,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实施“二次精准分类”。

2、服务区域内的垃圾必须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进行分类处理。“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瓜果皮核、过期食品等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菜根菜叶等有机废弃物,采购人在服务区域内集中由江北区环卫处指定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集中转运。“其他垃圾”则由采购人在服务区域内集中由浙江云兴公司指定其他垃圾收运车辆集中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同时,对于可回收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同步进行分类回收和科学合理处置。

3、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管理用房及专用车辆、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相关维护费用包含其中;相关车辆服务由中标人负责购买。

4、配合社区实行撤桶并点工作,减少垃圾投放点,引导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逐步形成习惯。实施过程中的分类桶由中标人负责购买。

(七)垃圾清运作业标准:

1、中标方须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对辖区内收运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理,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清运前必须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进行分类处理,且达到区里相关要求。

2、清运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摆放整齐,桶体无污染,桶内无厚积杂物,经常清洗垃圾亭和垃圾桶,确保垃圾亭四周干净、清洁、无杂物。

3、垃圾清运作业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各种运行手续,严禁无证无照行驶作业,确保交通和人身安全。

4、垃圾清运车作业,按规定做好日常清运、清洗、保养和维修工作,不得私自外借,不得移做它用,确保完成垃圾清运工作。

5、垃圾清运必须按指定的中转站或垃圾地埋场进行处理,不得乱倒垃圾、不准中途倒掉,不得焚烧垃圾。

6、需对收集车辆、转运垃圾桶定期进行清洗清洁,集中摆放点的污水和清洗作业废水须进入集污管道,不得排入河道、土地等。

(八)绿化养护

1、绿化养护内容包含行道树秋冬季节的防冻、树木的大修剪(采购人通知进行的临时修剪)等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以上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就以上内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养护垃圾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倾倒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绿地保洁要求:绿地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各清扫1次以上,每小时循环保洁1次,保持清洁干净。目视无枯枝落叶,无果皮,无饮料罐,无2厘米以上石块等垃圾和杂物;行道树因季节原因产生落叶时期应酌情增加巡回次数,或增加保洁人员。

3、清理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种植区域。

4、保养期内绿化苗木的修枝、草坪的修剪、除草、除虫、浇水等养护工作。

5、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绿地植物保养,包括浇水、残叶清除、栽培、除草、修剪、伤口治愈、病虫害防治、喷保护层、扶直倾斜的植物、对种植得过低的植物进行调整,以及其他一切确保植物正常、健康生长的园艺工作。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浇水:为确保植物良好生长,所有树木、灌木及草坪均须及时浇水;

②除草:所有种植区域不能有杂草,除草后,所有在除草时被去除掉的覆盖物与土壤应重新填回;所有除掉的杂草及垃圾及时运出现场。

③随时对植物及其支撑进行加固,特别是在暴雨和狂风季节。支撑加固必须使用钢制材料。

④修剪:为了加速植物的繁茂长势、促进开花,在保养期内所有已枯死及损坏的枝条及枯花应被及时除去。对修剪下来的枝条等须在第一时间清理掉。

⑤抽稀:对于过分拥挤的灌木,中标方要及时减少植枝的数量,把多余的灌木挖出,并按业主及景观设计师的要求移栽到指定的地点,重新种植浇水及施肥。

⑥保护涂层:所有直径大于30毫米的切口均涂以适当的保护层。

⑦施肥:中标方需每年2次施用迟效氮磷钾化学肥料颗粒;第一次施肥在早春,第二次在初秋。

⑧病虫害防治:中标方需随时检查所有植物是否被病、虫害及真菌所感染,发现病、虫害及真菌后,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在使用杀虫、杀菌剂时必须十分小心,并需考虑公众的安全与便利,避免不必要的扩散;任何由于承包单位的行为疏忽而引致的公众投诉概由承包单位负责。

⑨保护和维修:所有栽种植物均受到保护,防止侵袭破坏或对树木技条的损坏。

6、中标方应保证绿化养护数量无减少、无毁损,达到本项目绿地养护标准要求且植株无明显缺株、死树,乔灌木保存率达到本项目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要求及以上。所有栽种植物均受到保护,防止侵袭破坏或对树木技条的损坏。对于因种植、养护或修剪不当等原因而引起的植物枯死、枯萎或其他损坏,中标人在适合的种植时间里按原合同中指定的植物进行补种或替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方应认真实施绿化养护的工作,确保所养护绿地的绿化生长良好、绿化带内整洁,认真做好爱国卫生除“四害”等工作,因重大活动等特殊原因,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临时性的修剪等养护作业。主要公路巡查,要求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做到操作规范、统一工作服上岗。

(九)雨水口清理作业标准:

1、雨水口定期清理,进水口篦子无堵塞,管道排水顺畅。

2、窨井内淤泥不大于5cm。

3、雨天雨水口周围无积水,无污水外溢。

4、发现井盖破损及时购买及更换。

(十)小广告、乱张贴清理作业标准:

1、保洁区域内,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墙体、地面、花坛、路灯杆、厕所、公交候车亭等各类公共设施的平面与立面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

(十一)无物业小区楼道清理作业标准

1、服务区域内4-6层楼道清理(每周1次,含楼道小广告清理),做到整洁、无积灰且无大件物品堆积。楼道堆放物由中标人定期组织突击人员集中整治清理。

(十二)其他保洁作业标准

1、室外雕塑装饰物、宣传栏、标识宣传牌、公园围栏、健身器材等每周清洁1次,室内标识牌每天清洁1次,做到无灰尘、污迹,无乱张贴。

2、配合招标人清理居民庭院乱堆放现象,及时整理和清理相关垃圾和废品。

3、花坛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保持清洁干净。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各岗位进行合理配置,但至少配置不少于45人,投标人须指定一名负责人,以便招标人随时能联系协调有关服务事项。各类人员原则上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无精神疾患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如特殊岗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另有需求,均须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的要求。

2、各服务人员基本工资必须符合宁波市相关规定。人员工资报价应在周边及县市区相关人员的正常工资水平范围内,且须缴纳社保。

3、完成以上工作所需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合同期间任何设备出现损坏,维修、更新等情况导致费用的产生,由投标人自理。

4、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操作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作业人员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全部配置完毕,报采购人审核并在责任区域内进行公示。作业人员如有调整需随时向采购人报备。

五、车辆及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机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专业机扫车

2

 

2

大型专业洒水车

2

 

3

垃圾清运车

1

 

4

自卸车

2

 

5

不锈钢箱体式电动三轮车

3

 

6

保洁员人力三轮车

20

包含垃圾分类上门收集车11辆

7

割灌机

10

 

8

绿篱机

5

 

9

草坪机

5

 

10

草坪吹风机

5

 

11

下水道疏通器

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指中标单位所采用的工具),包括垃圾车、办公设备、保洁设备、安全设备等。清单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项目。

六、款项支付及年度奖罚

1、招标人每月将会同街道农办、城建办、环境整治办、社区等职能部门对保洁中标单位依据《农村人居环境》《地下污水及公共绿化养护质量》《环卫保洁目标考核》《社区目标管理》等进行月度考核。细则每项评分表分值为100分,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90分)。90分以下按扣分分值扣款,每分值为2000元/分,在当月保洁费用结算中扣除。

2、根据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厕所管理、垃圾分类工作全区年度考核等级,年度考评无不合格的,给予年度考核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年度保洁费的1%。

3、根据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工作考核要求,本项目涉及压赛社区为城郊类:整改率80%以上为优秀、70%以上为良好、60%以上为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根据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全区年度考核等级,环境提升类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奖励资格。

4、根据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工作考核要求,公厕管理全区月度考核等级中,如月度考核出现两个以上(不含两次)不合格等级,或全年六次考核累计超过10个不合格公厕的取消年度奖励资格。年度考核公厕有两个(含两个)及以上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公厕名单在年度结算中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高等级公厕4500元/个、乡村公厕2500元/个)。

5、根据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垃圾分类考核要求,在全区年度农村垃圾分类考核中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奖励资格,同时在年度结算中核减垃圾分类专项经费80万/年中10%的质量保证金。农村垃圾分类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另行给予年度保洁费的1%作为奖励(年度考核1%奖励基础上再增加1%)。

6、中标人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中需接受智慧城管、群众信访投诉、媒体监督等监督,年度内发生有责媒体曝光的,第一次扣年度保洁费1%奖励的50%,第二次发生取消1%的奖励资格。年度内发生有责督查督办件的,第一次扣年度保洁费1%奖励的50%,第二次发生的取消1%的奖励资格。

7、每半年的服务费用按照考核得分拨付,按照月考评分扣分分值扣除该月服务费并计入核拨金额内。中标单位需确保保洁经费按月支付所属保洁班组及保洁工作人员,合同保洁经费按月度支付。月度支付金额=年度合同价格/1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及江北区提升农村环境管理考核后,当月需要调整的金额)。

8、如江北区农村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全区年度考核方案因年度方案修改不能执行上述条款的参照上述要求同比高标准要求进行协商和修订。

9、被媒体曝光、上级行政问责的,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80分的,甲方约谈开具整改通知书仍未落实整改的,视作中标方工作管理不力,每次扣除服务费50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其他要求

1、 若遇如突击检查、上级部门考核、各类创建活动等特殊情况,中标方须无条件做好保洁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服从压赛社区、街道职能部门等指挥,增加人员或加班加点不另行收费。

2、 业主方首次在保洁服务区域内放置垃圾桶、果壳箱若干个,承包期间的损坏、 遗失或垃圾不够装时由中标方及时增补同等质量的垃圾桶。公厕管理除日常保洁外,还需承担公厕内设施破损、遗失的修复,水电费支出等费用。

3、 中标方聘用人员的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保缴费由中标方全额承担,与业主方无经济联系。

4、 中标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个月内向业主方提交保洁管理规定、保洁负责人岗位职责、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作为合同条款。

5、 投标报价必须提供保洁费用明细表。其中人工费用中的工资、奖金、福利费、 保险费、培训费、活动费、服装费及其他补贴等应分项列出,保洁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的人工费用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法规,若发现有违规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采用包干制。中标方根据有关法规与业主方签定保洁管理合同,对本次保洁服务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合同保洁项目实施保洁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均由中标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每年最低工资标准出现变化时,中标人应在项目中标价范围内(总费用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费用进行调整。

7、 承包期内若有新增或减少的保洁服务工作,新增 500 ㎡及以下或减少 500 ㎡及以下 的保洁面积,承包款均不进行调整。超过的则按承包单价按实计算,次月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8、 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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