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指标、日照影响等技术审查服务项目,本项目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引进规划设计水平高、技术审查经验丰富、 熟悉寿光情况的第三方规划审查机构,对规划设计指标、日照影响、规划设计质量等进行实质性审查。
二、 服务及审查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审查完成并出具经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可的审查报告之日止。
审查期限:每个审查项目自接到相关资料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成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初步审核通过的 2 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因资料不齐或不准确需重新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之内。
三、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一) 服务范围: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指标、日照影响等技术审查服务项目,对规划设计指标、日照影响、规划设计质量等进行实质性审査。
(二) 服务要求
(1)审查报告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合同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报告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报告论证充分,结论明确。
(3)所完成的审查报告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
(4)中标人在提交最终成果前,要充分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情况,未沟通而造成的成果提交延期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所有形成报告文件成果需要的前期资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 项目部人员要求
(1)学历要求:专业岗位配备的人员应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专业。
(2)为保证服务时效和服务质量,项目部人员应常驻寿光,每月在寿光时间不得少于 26 天,且具备适宜的办公环境。
(四)版权问题及法律
(1)所有参加审查报告编制的作品,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审查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2)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中标人提供的成果,包括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
(3)提报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犯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4)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文字、图纸、数据等)均受法律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公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该项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发生纠纷,应适用中国法律规范,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每个项目定案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得到招标单位和组织单位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相关资料信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所审查项目的设计工作。否则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