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1)发展现状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2019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苏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2019年5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暨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138号)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量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目标任务,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登记流程、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2019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建设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766号)及2020年初《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联动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138号)等通知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与银行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简化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和纸质材料,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共享。
2019年末、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3月4日政治局常委会上,总书记习近平指出:“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当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力争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条件。”
在此背景下,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意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实现“外网申请、现场核对、即时领证”的“线上登记服务”,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拓展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的范围和深度,建设电子证照管理系统,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使服务流程更加合理,服务渠道更加多元。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开放权籍调查市场,加强权籍调查质量审核,保障数据入库安全,高质量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好权籍调查成果的审核入库、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办事满意度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服务质量。为深入响应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暨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年”行动通知要求,提升数据汇交、数据查询分析统计汇总以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等方面的质量,需建立以不动产登记簿为依据,以不动产单元为管理对象的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监管系统,实时获取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为政府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2)云上扬州建设要求
云上扬州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 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推进基础设施统建共用、大平台融合通用、大数据开放利用和“互联网+”创新应用, 实现精细化的城市治理和精准化的公共服务,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是国家新型智慧城市理念在扬州的落地。
根据扬州市《“云上扬州”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启动“一中心、三平台、一体系、七朵云应用”的建设任务。建立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公共应用支撑平台、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立云环境下网络安全体系,在政务、健康、交通、生态、平安、产业、旅游7方面推进云应用。重点将“业务需多部门协同、数据需跨部门交换”的应用聚合成云,对云上扬州涉及的项目,采用统一集成设计、统一集成(数据与服务)实施的“二统一”方式实现应用“上云”。
不动产登记属于云上扬州七朵云应用中政务云,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按照《“云上扬州”顶层设计方案》中新建系统部署“云上”要求,需按照云上扬州设计理念,贯彻《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明确的主要任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及其它不动产数据纳入云上扬州平台统一管理,面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其他政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特点,提供高速、实时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响应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工作的要求,以应用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安全为保障,以数据为核心,以基础设施为环境,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加强部门协作,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升级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新增离线变更模块,加强权调查管理工作,做好权籍成果的审核入库、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工作;建设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监管系统,对内实现统一信息资源管理和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并行审批,对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
加强基础设施资源、数据资源、应用服务资源的集成整合。通过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为群众提供多种办理渠道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2)新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
实现增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签发、下载和管理工作。实现增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常规性签发后,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颁发的存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另行统一组织批量签发。
(3)新建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监管系统
对不动产登记流程和房产交易纳税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重造业务流程,打破业务系统边界,进行系统集成,将交易、登记、纳税办理全流程集成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中,实现包括婚姻状况验证、房屋套次查询、不动产价格评估、不动产申报、税款生成等在内的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业务受理功能。
构建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监管服务体系,提供应用服务支撑平台,并通过自然资源业务网实时接入省级和国家信息平台,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统一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分析、不动产登记综合监管。
(4)升级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加强权籍调查成果管理,对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离线变更模块,严格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的下载和更新,确保信息保密安全,实现调查成果的审核入库、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
本次招标项目就“扬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中的以下建设内容进行监理。
1、应用系统建设
(1)“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
新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与缴费、在线预约与排号、在线查询等功能,提供网页端与手持端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覆盖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审核、查询、信息公开等相关业务。系统独立建设,采用账号绑定的方式,与云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扬州政务门户网进行用户体系对接,以解决单点登录问题。
(2)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建设
基于《江苏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规范》,结合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特性,建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打通与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的上下联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制证、签发、管理、验证及共享应用,建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助力不动产登记再提速。
(3)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监管系统建设
新建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监管系统,通过系统实时获取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数据汇交、数据查询分析统计汇总以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为政府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此外,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块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有序衔接,打破“信息孤岛”,打通与住建部门、税务部门以及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及信息集成。
(4)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升级
对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解决权籍调查成果制作、审核与入库等各分项工作的规范性、各分项工作之间的关联以及数据的安全问题。将权籍调查生产库与权籍调查成果库分离,采用离线数据包,通过服务方式实现离线作业成果与权籍调查成果库的同步更新。
在原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基础上新增离线变更模块,系统可实现离线数据下载、内业成果调查数据包制作、数据管理与提交、数据审核、数据入库等功能,实现调查成果的审核入库、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提供有效的管理平台,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及质量。
遵照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相关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业主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品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用户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方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四、软件测评要求
在扬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关键里程碑节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功能、性能、安全测评。测评结束提供测评报告,协助采购人规范、提升、完善开发扬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过程质量管控等。
测评内容
1、 系统功能测评:
对系统的功能做符合性测评
2、 系统性能测评
依据投标文件中的非功能性测评指标,对系统进行性能测评
3、 安全性测评
对系统的安全性做符合性测评
按照“四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原则,从项目启动、项目设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保证项目满足“范围、时间、成本”等要求,主要监理内容如下:
(一)项目组织及总体方案的把关
(1)参与项目需求制订和审核;
(2)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设计方案;
(3)审核并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4)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方案、《项目计划》等;
(5)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
(6)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源代码和软件开发文档管理方案;
(7)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系统测试、培训和试运行计划;
(8)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二)项目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1)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2)审核硬件设备、系统软件选型方案;
3)实施过程的质量把控,具体参照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及基础网络等级保护等要求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物理、网络层面等的安全;
4)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5)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2)应用软件及数据库质量的控制
1)对应用软件及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方案整体质量把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建设初期初步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并按照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提出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技术要求;
2)应用软件及数据库建设的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3)在对项目建设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系统开发单位和业主单位,对各个分系统、子系统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进行把关;
4)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满足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5)对应用软件的源代码、开发文件进行移交验收。
(3)项目培训的质量控制
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及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意见反馈,协助组织各类培训会;
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三)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四)项目投资控制
(1)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优化,对工程建设中不可预见性费用的开支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按照用户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协助用户方做好项目阶段性资金结算及支付申请,保证用户方及承建方的利益并促使合同履行。
(五)项目变更控制
(1)制订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变更管理流程及规范;
(2)收集并整理项目实施中因实际需求(如政策变动、用户使用便利性等方面)形成的变更需求并对变更必要性及工作量进行评估;
(3)审核并确认变更申请并向用户方、承建方给出书面明确意见;
(4)整理项目变更管理中的相关过程资料及文档。
(六)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七)信息、项目文档管理
(1)做好项目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技术建设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审核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种会议纪要,并督促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周报并书面反馈用户单位;
(6)监理建议书;
(7)监理通知;
(8)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
(八)项目协调管理
经业主委托,监理方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会;
(2)监理交底会;
(3)定期例会;
(4)监理协调会;
(5)专题讨论会;
(6)专家论证会;
(7)阶段工作总结会;
(8)问题通报会;
(9)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九)项目安全的管理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用户单位内部重要敏感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结果可达到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及基础网络的相应等级的防护要求。
(十)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业主方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3)负责出具项目的监理报告、软件测评报告。
六、本项目投标人采购需求
1、项目服务期限:从项目正式启动至最终验收
2、根据监理检测工作内容分别编制相应的项目监理方案和项目测评方案。
3、第三方软件测评公司须具备软件测评相关资质。
七、其他服务要求
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1 |
监理服务 |
2 |
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