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简阳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简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
二、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详细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
1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硫酸钾型) |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符合GB/T18877-2009标准,包装规格为40公斤/袋; ★2、有机质≥20%(所用有机质必须经过完全腐熟);【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省级(含省级)以上有资格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省级检测机构是指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直属的检测机构,省级以上是指国家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部直属的检测机构),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检测报告应涵盖该项的所有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检测报告】 ★3、总养分(N+P2O5+K2O)≥30%、N:P2O5:K2O=18:6:6;【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省级(含省级)以上有资格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省级检测机构是指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直属的检测机构,省级以上是指国家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部直属的检测机构),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检测报告应涵盖该项的所有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检测报告】 4、水分的质量百分数≤12.0; 5、粒度(1.00mm~4.75mm或3.35mm~5.60mm)≥70%; 6、酸碱度(PH):5.5~8.0; 7、蛔虫卵死亡率≥95%; 8、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9、氯离子≤3.0%。 |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2021年4月30前按合同要求供货(采购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交货地点:“成都市简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交货地点(禾丰镇团林坝村、玉清村、柿子沟村、南山村、林场村,江源镇月湾村、强民村、同乐村、慈堰村,有机-无机复混至少840吨);“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交货地点(三合镇马骡村、民安村、石马井村,石钟镇酸枣村、古佛痷村、观音寺村,禾丰镇太山村、平泉镇铁佛村、石盘村,有机-无机复混至少1260吨),投标人应承诺完全按照采购人需求配送到位。
3、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1 年,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起计算,产品质保期不低于招标和投标文件要求。项目实施期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供应商 3 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投标文件要求的,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提供投标时所用检测报告原件和加分证书原件给采购人查阅,如果查阅结果为无效或虚假,则中标无效,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5、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全部货款。
6、技术支持:中标供应商提供中标产品的相关技术支持,主要指施肥技术培训、产品使用说明及现场技术指导等。
7、验收方式和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并结合本项目验收要求进行实施。(注:采购人在验收时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参数为依据,参数与实物必须对应一致,逐项对应验收,如果出现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的情况,采购人将其违法行为上报当地财政局依法处置。)
8、供应商的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货物、运输、税金、二次转运、利润、抽样检测费、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其报价为完成项目所有内容的包干价,采购人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投标人在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使用之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9、中标人须协助村社分发肥料和登记造册,向采购人提供分发现场照片、分户花名册、收货单等。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采购人抽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取样的车费,送样的车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如果随机抽样样品检验结果不达标,可申请复检一次(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复检结果仍然不达标,供应商须重新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其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2、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与招标产品相对应的有效的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
13、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书、检测报告和资格、符合性材料,采购人将通过相关合法合规渠道和正规网站进行验证,如无效或虚假响应,将如实告之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注意:
1、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