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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工作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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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发布 84页 文档编号:202103050000142555 需下载券:10
长沙经开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工作项目(一标段)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工作项目一标段

项目预算:85000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0.00元

二、用途的简要说明:

为全力服务和保障园区高质量发展,尽早解决园区土地要素保障问题,根据管委会主任会议纪要要求,提前启动已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的干杉北片控规编制技术性工作,启动长沙经开区控规修编和人民东路两厢城市设计、星沙产业基地西片控规评估和修编。此外,同步开展控规技术服务招标采购工作,服务期3年。

一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以东片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两厢城市设计、长沙经开区片(含东四路以西区域)范围内3年控规技术服务。

三、采购项目清单及说明

标段

名称

规划范围

面积

研究范围

面积

 

费用估算

一标段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以东片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西至东四线、东升路、经开区西侧管理边界,北至长永高速公路和凉塘路,南至机场快速路,东至长株高速公路

3510.11公顷

同规划范围

3510.11公顷

按收费标准中控规计费要求,3183.18公顷按新区、园区控规计费标准收费(2500元/公顷),326.93公顷在已完成城市设计基础上开展控规编制的,按标准的80%计费,则总费用为3183.18公顷*2500元/公顷+326.93*2500元/公顷*80%=861.18万元;

按七折取费602.81万元。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服务(3年服务期)

西至东二线、东四线,北至长永高速公路和凉塘路,南至机场快速路,东至长株高速公路

 

4197.89公顷

同规划范围

4197.89公顷

3年一共150万元。该部分按固定价格150万元报价,单个项目按优惠率按实结算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两厢城市设计规划

人民东路东至长株高速公路,西至东四线,总长度约5km,两厢300-600米范围

326.93公顷

同规划范围

326.93公顷

按收费标准中一般地段类别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城市设计计费。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标准计费为70万元+(326.93公顷-50公顷)*0.75万元/公顷=277.7万元。城市设计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计费的50%计费为277.7万元 *50%=138.85万元,按七折取费97.19元。

小计

850万元

注:表格中收费标准是指《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3年7月)文件。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以东)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修编

1、立项依据

(1)《湖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20〕17 号)。 (2)《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中国(湖南)自贸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69 号)。 (3)《关于启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以东)控规修编及星沙产业基地西片控规评估和修编工作的请示》(长资规报〔2021〕58 号)。

2、规划背景 

(1)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立五级三类的规划编制体系,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编制详细规划。

(2)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南考察调研,提出“三高四新”战略要求,国家级园区为核心承载空间;同时《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批复,给经开区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3)近年来六部委管控工业园范围内工业、仓储用地调规渐频繁,核心产业用地空间难以保障。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长沙市尽快启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控规实施评估,统一提出全市产业园区控规的修改方案,确保产业园区的主体功能。

(4)2020 年初《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基本完成,对长沙经开区管辖范围长株高速以西片区提出了新的设想。

3、规划范围

东至长株高速公路,南至机场快速路,西至东四线、东升路及经开区西侧管理边界,北至盼盼路、长永高速公路及凉塘路,规划面积约为35.10 平方公里。

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3)《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 年 5 月实施)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7)《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8)《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年修订)

(9)《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10)《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2019-2035年)》

(11)《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

(12)《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

(13)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划

(14)《长沙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展规划》、《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长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在编规划。

5、规划内容与深度要求 

(1)现状调研

调研片区现状情况,包括用地权属、土地使用、开发强度、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市政设施等,核对地籍资料与控规差异,形成准确的现状系列图纸。并根据现状建设统计已建居住和商业用地及建筑总量情况,梳理片区存量用地、低效用地。

(2)原控规评估

对用地布局、用地结构、产业功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等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行业管理规定重大调整、上位规划重大变化进行评估,重点聚焦《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国(湖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响应建议。对修编核心内容,梳理提炼结论,提出改善建议,宜涵控规编制体系优化、产业用地类型创新等方面内容。

(3)明确总体定位

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长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及《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对片区功能结构相关要求,结合长沙经开区自身发展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

(4)合理确定规模

与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长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相衔接,落实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要求。

(5)城市空间形象

落实上位城市设计要求,做好整体层面城市设计,塑造良好城市风貌。进一步优化重点地段、关键节点开放空间的功能与布局设计,处理好重点地段及关键节点的空间关系,同时深化、细化本片区交通与生态廊道控制内容,创造生态化、人性化、优美的城市景观空间与生态控制体系。

(6)用地布局

结合片区总体定位与产业定位,优化片区功能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依据产业发展及开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

(7)园区更新研究

结合片区已基本开发完成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梳理片区低效存量用地,从多维度对土地更新潜力进行评价,探索一套面向实施的产业园区更新策略,指导本次规划编制和实施。

(8)开发强度

结合原控规和上位规划强度分区要求,结合轨道站点 TOD 开发模式,区分高、中、低强度开发区域,并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合理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与控制指标。

(9)道路交通规划

落实上层次规划道路交通体系,衔接好与周边片区的道路联系,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衔接落实轨道交通等规划线路与站点;明确客货分流系统;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站点线路和站场、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10)公共服务与公用设施规划

①公共服务设施: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布局,预测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落实上位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要求的同时,以生活圈为导向构建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体系,将片区的配套住区打造为生态宜居、设施完善的新住区。

②公用设施:结合人口规模与用地布局,预测市政公用设施需求。落实上位规划重大市政设施布局要求,合理布局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确定主次干管的走向、管径、规划控制廊道。

(11)综合防灾

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片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12)生态保护和绿地景观系统

结合片区内山林、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13)环境影响分析

结合规划所依托的资源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对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分析,评估片区产业总体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相关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建设方案。

(14)五线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6、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和附件,文本为强制性条文。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城市设计引导图、道路交通规划图、道路竖向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图、开发容量控制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按内容需要分开绘制)、五线控制图。附件包括说明书及其他文件。

规划成果应符合《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和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均应制作成可编辑的计算机文件。提交正式成果 A3 纸质成果 6 套(彩印),电子成果光盘 2 套。

7、其他说明

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两厢城市设计

1、项目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南考察调研,提出“三高四新”战略要求,国家级园区为核心承载空间;同时《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给长沙经开区发展带来新的契机;2020年初《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基本完成,对长沙经开区长株高速以西片区提出了新的设想。为响应湖南省“三高四新”新战略,对接自贸区发展新需求,拟开展长沙经开区人民路两厢城市设计,强化城市景观风和建筑品质引导与管控,对城市天际轮廓线、建筑色彩、建筑形态等要素进行精细化管控,打造宜居宜业品质园区。

2、规划范围

人民东路东至长株高速公路,西至东四线,总长度约5km,两厢300-600米范围,规划总面积约326.93公顷。

3、规划设计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2《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3.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3.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5月实施)

3.5《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3.6《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年修订)

3.7《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3.8《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2019-2035年)》

3.9《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10《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

3.11《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试行)》

3.12《星沙新城建设品质管控导则》

3.13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划

3.14《长沙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展规划》、《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长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在编规划。

4、设计内容与深度要求

4.1现状分析

4.1.1对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权属、开发情况、空间形态、功能构成、建筑风貌等进行系统综合分析,把握片区主要特征与问题。

4.1.2核查片区内存量用地的具体位置、现状规划条件、开发意向和权属情况。

4.2目标定位

结合上位规划和规划区自身特点,明确片区发展的目标定位。

4.3优化空间形态

对规划区现状场地、规划建(构)筑物、开敞空间的关系进行整体研究,依据城市整体的风貌定位,着眼城市空间总体布局,优化空间形态和功能布局,提出整体设计方案,并形成层次丰富,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线。

4.4对城市公共开敞空间提出控制性要求

从不同的空间节点、视角进行研究,细化公共开敞空间的控制要素内容与控制原则。

4.5节点城市设计

在各控制性要求的前提下对规划区内重要节点进行塑造,验证控制性要素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提炼重要控制性内容。

4.6交通规划优化

优化完善支路布局,研究地块对外交通开口,协调各地块道路衔接及与轨道交通站衔接。结合生态廊道、开敞空间等布置绿道、慢行系统、停车等静态交通。

4.7绿地系统规划

研究场地内景观边界及建筑与城市绿廊的关系,对场地绿地系统结构提出控制性要求,塑造良好的绿化景观形象。

4.8优化城市景观界面

对临街建(构)筑物的风格、色彩提出控制要求。

4.9城市设计图则

按强制性和指导性两类要求,制定城市设计图则。提炼重点管控要素,以“附加图则+条文”的形式纳入到土地出让条件中去,管理城市开发建设。

4.10规划实施建议

结合城市设计研究和用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规划建议。

5、成果要求

5.1成果由图纸、说明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图纸:区位图、设计范围图、相关规划图、现状分析用图(根据标段内具体情况而定)、城市设计总平面图、整体空间形态规划图、功能布局结构分析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重要节点设计图(空间、交通、景观)等相关分析图纸。

5.2说明包括项目概况、规划条件、现状、目标定位和规划方案等内容。

5.3附件包括评审纪要、部门意见、意见回复等内容。

5.4提交正式成果 A3 纸质成果6 套(彩印),电子成果光盘2 套(平面图为 CAD 格式文件,效果图为JPG 格式)。

6、其他说明

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三)技术服务

1、规划范围

西至隆平新区,北至长永高速公路和凉塘路,南至机场快速路,东至长株高速公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197.89公顷。

2、主要工作内容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常年动态维护,需单独上报控规修改的项目,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要求,编制规划修改建议书(如需要)、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并协助完成相关报批工作。

3、成果要求

成果由规划修改建议书(如需要)、可行性论证报告、图纸、附件组成。

规划修改建议书包含以下内容(如需要):项目基本情况、原控规及相关规划要求、修改依据内容及理由、修改评估分析、模拟方案印证等。

论证报告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原控规及相关规划要求、修改依据内容及理由、修改论证、模拟方案印证、论证结论等。

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区位图、现状图、修改前分图图则、修改后分图图则等。

附件包括评审纪要、部门意见、意见回复等内容。

规划成果应符合《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和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均应制作成可编辑的计算机文件。提交正式成果 A4 纸质成果6 套(彩印),电子成果光盘2 套。

、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六、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付款方式:

2.2.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以东片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合同签订后,如控规实施情况评估结论为需要对规划修编,并经审查同意后,付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提交的初步方案通过审查后,付至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提交的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付至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100%。

合同签订后,如控规实施情况评估结论为不需要对规划进行修编,并经审查同意后,则该项工作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不支付该项工作的费用。

2.2.2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两厢城市设计

合同签订后,付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提交初步方案通过审查,付至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提交的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付至改项工作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项工作合同金额的100%。

2.2.3技术服务

服务期内的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服务费用结算方式为:

(1)按实结算,每单个完成的项目,参照《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3年7月)文件,按照30%的优惠率计算得出该项目服务费用上限值后,根据投标优惠率(投标优惠率与控规编制优惠率保持一致)计算得出该项目服务费用。

(2)如服务期内,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服务合同累计总金额超出150万元,则按150万元结算。

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为一标段中标人,且二标段由二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4、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本次系列规划范围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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