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泰顺县,隶属于浙江省温州市,位于浙江省南部,枕山近海,区位独特,东邻苍南县,东南界福鼎市,南界柘荣县,西南、西侧分别与福安市、寿宁县接壤,西北靠景宁县,东北毗文成县。县域总面积1761.5平方公里,县政府驻地罗阳镇,全县下辖12镇7乡,设11个社区、3个居民区、298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及任务
为掌握全国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6 号) 的要求,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泰顺县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泰顺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 2020 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6号)文件以及《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泰顺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2020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0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形成报告。
具体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进度,严格按照《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执行,如国家和省厅后续有相关新增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的,应按新标准执行。
具体如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基础数据获取、技术设计;
(2)内外业核查、调查表填写;
(3)数据更正、数据汇总;
(4)土地利用现状基础库校核;
(5)地类调查;
(6)基本农田更新调查;
(7)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8)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9)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10)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11)1∶10000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
(12)各类报告编写和成果编辑、成果输出、成果上报;
(13)完成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卫片检查相关成果的提供和后期卫片检查服务工作。
(14)其他
三.技术要求
1、引用主要作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阶段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18号)
(5)《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特殊地区举证方式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2号)
(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
(7)《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10)《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11)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
(12)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制定的技术标准和文件等,以及相关的测绘技术规范、规程等;
以上作业依据在工程实施前,国家和省厅有相关的新标准与规定的,应按新标准执行。
2、坐标系统
坐标系统采用国家规定的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20度,3度带高斯正形投影。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土地利用现状基础库校核
校核整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泰顺县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修改错误记录、整库质量通过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核查;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库导入县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运行正常。
4、地类变更调查
地类变更调查包括线状地物调查、图斑调查和地物补测等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年度内地类变化情况调查,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1:10000数据库更新,地类分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执行。
5、数据编辑和数据库建设
在泰顺县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成数据成果更新工作,要求数据的成果更新和变更流量汇总统计工作采用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软件,并通过软件输出更新上报VCT矢量数据和各类数据统计报表成果,上报数据成果同时应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统一数据建库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2020年度泰顺县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库。
6、基本农田更新调查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要求,结合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和更新成果,更新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掌握年度的基本农田现状情况。
7、各类报告编写和成果上报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局的要求,完成自检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等各类报告的编写工作,完成各类数据报表汇总工作,并按上报格式要求做好数据及纸质图件的汇总上报工作。
8、主要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①原始调查图件及《国土变更调查记录表》
②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2)图件成果
①分乡镇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②基本农田及专题调查分布图
(3)数据成果
①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②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③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④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⑤专项统计调查成果
⑥城镇土地调查汇总统计成果
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
(4)数据库成果
1∶10000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库。
(5)文字成果
①国土变更调查自检报告
②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报告
③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报告
④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⑤基本农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汇总统计、专项统计调查等专题报告
(6)其它成果资料
其它在作业过程形成的成果及按相关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需完成并提交的成果资料。
四、工作内容:
序号 |
工作阶段 |
内容 |
备注 |
1 |
资料收集和编制方案 |
编制该工作方案、实施技术方案,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国家下发数据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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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补充备案用地信息 |
补充备案用地信息工作具体由局各业务科室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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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业调查举证 |
外业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举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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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证审核、上图 |
对外业调查举证的图斑进行逐图斑审核,并对拟变化的区域进行内业上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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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据建库 |
对变化图斑进行数据库规范化处理、对单独图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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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增量包及举证成果制作 |
按规程要求进行增量包及举证成果制作,国检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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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省级检查反馈修改 |
对省级检查反馈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或进行补充举证,提高成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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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家级核查反馈修改 |
收到国家级内核查反馈的疑似错误图斑,进行实地核实修改或补充举证,并将整改成果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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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互联网+”在线举证 |
按照“互联网+”在线核查时间安排,组织人员配合进行互联网+”在线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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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级管理系统数据更新 |
对通过部级检查的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至县级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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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成果提交 |
编制分析报告、提交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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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2021年5月8日前,完成泰顺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最终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2、成果提交后服务要求
(1)项目维护期:中标人承诺在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检查后对提交的成果质量免费服务的期限为一年。
(2)中标人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调查成果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
3、人员要求
不低于20个人员。
六、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项目实施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且售后服务到期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退还,不计息。
2、付款方式:
(1)第一次支付:完成泰顺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第二次支付:完成所有工作,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尾款。
(2)款项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