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包 2)
一、采购清单及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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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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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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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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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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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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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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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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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也是我市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把握“十四五”发展契机,促进我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加速发展, 依据《马鞍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2019〕17 号)《关于统筹规划管理建立统一规划体系的若干意见》(马政办〔2020〕13 号)的有关安排,我委作为《马鞍山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牵头编制单位,拟聘请专业机构开展《马鞍山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技术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补短板、强优势、促提升的总体思路,总结评估马鞍山市“十三五”期间新材料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及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马鞍山市新材料产业基础、存在问题、“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马鞍山市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总体目标、主要原则、重大举措、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等。
2、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配备专业项目组为本项目服务。
3、规划进度安排(初定,可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最终确定具体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资料收集、调研、座谈等前期工作,提出规划编制思路和框架;
(2)2021 年 2 月底前,完成纲要框架和初步成果研究;
(3)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初稿,并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规划编制内容;
(4)2021 年 4 月底前,组织开展咨询论证,完成专家评审;
(5)2021 年 5 月底前,根据规划建议及各方意见建议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马鞍山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送审稿,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会审议批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获得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通过为止。
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之日起 10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最终成果经市政府常务会最终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 10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3、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办公费、验收费、现场勘察费、调查取样费、专家评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环节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