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无为市水务局实施的一项独立行政许可事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是无为市水务局作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 号)精神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要求,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服务单位为1 家供应商。
(二)服务需求
1、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无为市水务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的技术评审工作,提出每个已受理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意见,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是否满足批准条件。具体工作内容:
(1)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安徽省市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无为市水务局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流程。
(2) 对生产建设单位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否受理。
(3)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施工工艺及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隐患程度和项目规模及复杂性,商无为市水务局确定安排评审专家的类型、数量和是否需考察工程现场;对设有大中型弃渣场、涉及生态红线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复杂性的项目必须现场查看。
(4) 根据无为市水务局技术评审任务安排,及时提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议安排表,通知参建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并提前 3 天将方案资料送至每位评审专家,会前提出审查意见;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报告表内容进行审查, 并出具审查意见。
(5) 组织评审专家考察工程现场。
(6) 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标准等要求,严守生态红线,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并确定是否需要再次进行技术评审;并整理归档每宗生产建设项目评审会议资料。
(7) 对按专家意见修改形成的报批稿初稿进行技术复核,复核合格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8) 协助有关单位,按要求录入生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资料。
(9) 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方案编制单位半年和全年编制质量的考评工作及评审专家的考评工作。
2、采购成果提交
(1) 合同期评审项目登记表。
(2) 合同期内评审会安排表。
(3) 编制单位季度及年度考核表。
(4) 项目技术评审资料档案。
①水土保持方案报送登记及审核记录(初审或核)
②会议签名表
③技术评审专家个人意见
④技术评审专家及乙方打分表
⑤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表
⑥技术审查意见
(5) 已评审项目水保方案报批稿电子版(报告书为 WORD 和 PDF,附图为 PDF, 防治责任范围的经纬度坐标或 SHP 矢量文件)
(6) 合同期履约情况工作汇报(年度总结和合同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