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项目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阶段,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实现连云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发改系统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促进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江苏省、连云港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 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59 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物流业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落实细化任务目标及实施内容,加快“生态、智慧、健康、文明”连云港的建设步伐,特组织编制本规划,阐明“十四五”期间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任务、建设重点和实施对策,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物流业发展,提出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
二、项目概况:
本规划要求科学评价“十三五”物流业发展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机遇,客观评估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所处阶段的战略性优势和不足,找准短板和弱项,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积极破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的目标方向、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十四五”时期加快物流业发展的基本路径、主要举措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
三、服务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规划范围为《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确定的连云港市中心城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基础年为2020年。本次规划范围和期限要和连云港市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工作,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成果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送审稿。
2、服务要求:
研究内容深度符合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契合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内容,有效指导“十四五”期间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相关工作,为推进连云港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主要包括:
(1)“十三五”发展回顾与评价
从产业规模、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主体等方面总结“十三五”规划期间物流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对指标完成、规模变化等方面进行分析,结合城市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促进“十四五”期间更好发展提供支撑。
(2)“十四五”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分析宏观政策环境,包括一带一路建设、沿海开发、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带来的战略机遇与挑战,提炼宏观政策中关于物流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变化。研究连云港自身发展要求,为提出主要任务提供方向建议。
(3)“十四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根据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要求,总结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确定基本原则,提出物流业“十四五”总体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要求,明确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结构。
(4)“十四五”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主要任务聚焦基础设施、数字物流、物流配套等重点领域,根据主要任务,提炼重点建设项目,内容涵盖产业联动工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物流基地等方面,指导“十四五”期间物流业发展相关具体工作实施。
(5)“十四五”规划实施保障
为贯彻落实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从法规标准、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实施、用地、资金等方面提出政策及保障措施。
(6)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
3、项目进度:
(1)2021年4月30日前,形成《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基本框架。
(2)2021年5月15日前,形成《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初稿。
(3)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动态衔接修改,中标单位进行阶段性成果汇报。
(4)2021年6月30日前,《连云港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完成专家论证,送审稿报市发改委。
(5)2021年7月-2022年3月,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直至形成最终交付成果。
★4、服务时间:2021年3月-2022年3月
5、服务标准:
规划成果包括综合报告、图件两部分。
1、综合报告
综合报告反映规划主体内容,包括“十三五”发展回顾与评价、“十四五”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十四五”发展目标、“十四五”主要任务、“十四五”规划实施保障等。
2、图件
图件反映“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主要包括:
(1)“十四五”物流节点布局规划图
(2)“十四五”物流集疏运体系规划图
(3)其他与“十四五”物流业相关的布局规划图
6、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主要负责人需从事过物流业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具有丰富专项规划编制经验。项目团队人员安排如下:现状调查及分析阶段需安排现场入驻人员6人,成果编制过程阶段需安排专职工作人员4人。
四、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果通过评审后付合同价的60%,正式成果完成并经市政府同意后一年内付清余款(无息)。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提供相应数额的正规发票。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