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磋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 采购内容要求:
文成县城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内容 :
1、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文成县城除“四害”消杀服务,包括辖区内各道路、各社区、行政村、大街小巷、下水道、闲置地、拆迁工地、待建地等公共环境及各种孳生“四害”场所的消杀作业。保证县城辖区外环境除“四害”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2、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卫生城镇必须开展病媒生物(四害)消杀防制工作,促使城区的病媒生物(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的标准以内。为此结合县城工作实际,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同意,特制定以下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服务内容
1、做好县城建成区范围的公共环境(包括社区、村居范围内的楼房屋顶、遮雨档板、车库车棚、棚顶跳台、窨缸窨井、绿地花坛、公园、垃圾箱房、下水道等公用部位环境,辖区内的溪流、池塘及景观水池等各类水体、大型蓄水池、电缆沟等)灭鼠和蚊蝇、蟑螂的孳生消杀控制及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五小”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的范围内。
2、做好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孳生地调查与清理工作,公共环境除四害所需药物及投放、喷洒及环境处理;除四害技防设施的清理与维护。
3、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县爱卫办组织的其它除四害活动(包括要求承担的公益性服务)。
4、向所服务区域内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户无偿提供家庭用灭蟑、灭鼠药等除“四害”药品及技术指导,向所服务区域内的居民家庭无偿提供除“四害”技术指导。
5、公司要开展老鼠、蚊蝇和蟑螂灭效监测,并提供整个工作期间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照片,每月提交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城区孳生地调查工作,以照片列表的形式上报县爱卫办。
6、春秋两季外环境及重点行业灭鼠药械投放服务集中时间各为30天,其余时间每月一次;灭蚊蝇消杀服务要求为每月消杀二次,重点场所及单位每周一次(特殊情况需配合爱卫办工作);灭鼠、灭蟑药物投放按照国家标准指定进行。服务时间:2021年4月-2022年4月,具体开始实施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布放防制设施并做好设施维护以及药械的发放工作:
l)、在旧城区老庭院、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老鼠经常活动、取食的地方增加布放毒饵站 200只,布放合理规范,做好编号和登记,标识清楚,定期清理并及时更换与补充鼠药(每月更换鼠药不少于1次,每15天进行查放补充并做好记录,且常年需保持鼠药新鲜,检查时不得发现霉变鼠药及空白点,白天不得发现活鼠).维护到合同期满。同时做好之前已经布放毒饵站的维护及药物投放工作,对损坏的加以更换。
2)、安装落地式捕蝇笼150 只,布放在垃圾收集场所周边、公园绿地、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蝇类活动场所,定期清理并更换诱饵(全年不少于12次;检查时不得有空白点,诱饵不得有霉变现象),并维护到合同期满.同时做好之前已经布放的维护及诱饵投放工作,对损坏的加以更换。
3)、对县城建成区范围所存沿街"五小"行业及农贸市场灭鼠灭蟑药物投放、密度检查及防制指导。
4)、农贸市场、大型肉店、大排档、小吃一条街等场所周边下水道灭蟑,采用滞留喷洒与热烟雾相结合。各社区(村)背街小巷下水道灭蟑、灭蚊。
5)、开展河道灭蚊。在服务范围外环境无鱼类生栖的塘河两岸各10米水域,使用微生物杀蚊幼剂球形芽孢杆菌液喷洒;对无法通船的无色死水河、黑臭河、下水道、阴沟井等蚊幼孳生环境使用倍硫磷.吡丙醚缓释颗粒剂投放杀灭。
6)、以上操作严格按照浙江省除"四害"管理办法及监测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作业,各项活体密度指标达生国家标准C级水平要求。
8. PCO公司的消杀人员应定期到县爱卫办报到(至少有两名员工长期驻文成县城,1小时内能够带齐设备药品,到县城任何地点开展工作),向爱卫办工作人员汇报工作计划,并服从分配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质量目标
1、达到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发[1997]第5号)和《浙江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试行)》(浙爱卫〔2011〕9号)的标准。
2、群众满意率达90%(含)以上。
3、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国卫县城”标准和市爱卫会达标考核合格要求。在2021年各次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考核中不失责任分。公司要开展老鼠、蚊蝇和蟑螂灭效监测,并提供整个工作期间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照片,接受业主或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三)操作范围
(1)防制范围和要求
1、县城建成区所有居民户约20000户,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发放药物。
2、县城建成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农贸市场、汽车站、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堆放点等进行药物喷洒滞留或投放。
3、县城建成区以及城郊结合部外环境:室外所有闲置地、空旷地、拆迁地、绿化带、水沟、河道、道路、垃圾桶、垃圾屋、垃圾填埋场、屠宰场等公共环境进行药物喷洒滞留或投放,面积约4.84平方公里。
4、县建成区以及城郊结合部所有下水道、窨井进行药物喷洒滞留或投放。
(四)药物数量及服务要求参考(至少达到以下数量)
项目 |
采购内容 |
型号或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要 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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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药械 |
灭鼠饵剂 |
100克/包 |
吨 |
10.3 |
溴鼠灵含量≥0.005%,饵料新鲜,含水量不超过6%, |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及日常维护(用于外环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投放,五小行业、居民户等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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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蜡丸蜡块 |
500克/袋 |
吨 |
0.24 |
防霉、防蛀,浸泡水中24小时不崩解。 |
外环境投放、悬挂窨井、雨水井,专用下水道灭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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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饵盒 |
260×190×100mm |
只 |
500 |
毒饵站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12次; |
破坏或丢失的毒饵站要及时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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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塑料带锁毒饵盒新增,可固定、带锁、带标识防误食 |
指定区域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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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鼠设施修复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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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
400 |
防鼠设施按标准安装或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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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鼠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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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
8500 |
|
高发季节集中灭鼠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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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蟑药物 |
灭蟑药水 |
1000毫升/瓶 |
吨 |
0.2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15% |
重点单位灭蟑滞留喷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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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蟑粉剂 |
25克/瓶 |
瓶 |
1600 |
氨基甲酸脂类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含量≥0.6% |
居民及单位灭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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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蟑饵剂 |
10克/包 |
包 |
100000 |
乙酰甲胺磷含量≥1,低毒、高效。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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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蟑胶饵 |
10克/盒 |
盒 |
3700 |
吡虫啉、氟虫氰、氟虫胺等杀虫剂,引诱性良好。 |
高发季节集中灭蟑及日常维护(居民、农贸市场、沿街商户等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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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蝇药械 |
灭蚊蝇药物 |
500毫升/瓶 |
吨 |
1.74 |
高效氯氟氰、高效氟氯氰等杀虫剂,含量≥2.5或 四氟醚、氯菊酯、S-生物烯丙菊酯等杀虫剂,有效成份含量≥5%,水乳剂或乳油轮换 |
公共外环境消杀,空间喷洒,孳生地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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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灭孑孓剂 |
5公斤/桶 |
吨 |
0.42 |
球形芽孢杆菌悬浮剂≥80ITU/UT。 |
非流动或流动缓慢河道灭蚊幼消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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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幼虫缓释颗粒剂 |
500克×20包 |
吨 |
0.5 |
5%倍硫磷▪吡丙醚 |
窨井、积水灭蚊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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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热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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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
280 |
除虫菊酯类总有效成分≥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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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落地式捕蝇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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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20CM 高度:36CM 椎体高20CM 材质:15目钢质网、塑料托盘。 进蝇口直径:2.5-3M |
个 |
150 |
在指定地区进行安装 |
包括新增、丢失增补、破损补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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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捕蝇笼维护 |
直径:20CM 高度:36CM 椎体高20CM 材质:15目钢质网、塑料托盘。 进蝇口直径:2.5-3M |
年 |
1 |
捕蝇笼自备诱饵,饵料保持新鲜,全年更换不少于1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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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蝇纸 |
|
张 |
15000 |
|
用于餐饮业、重点单位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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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虫驱避剂 |
50ml/瓶 |
瓶 |
100 |
羟哌酯≥15% |
发重点单位应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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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灭蚊蝇气雾杀虫剂 |
450ML/瓶 |
|
100 |
四氟苯/四氟醚等除虫菊酯复配 |
发重点单位应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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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制 |
农贸市场消杀 |
|
家 |
4 |
全年不少于3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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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 |
|
家 |
94 |
蚊蝇蟑鼠的防制,名单由采购人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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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技术 |
消杀人工 |
|
工 |
753 |
|
包括建成区范围内各大农贸市场、各重点单位、孳生地调查、公共外环境消杀,五小行业四害防制维护,毒饵站、捕蝇笼、灭蚊灯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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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遇紧急情况,随时做好应急的准备。 |
备注:1、供应商须制订详细的消杀方案,确保文成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需提供详细的方案技术规格和选用标准、理由,并需达到采购人需求,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存在负偏差给予扣分,甚至废标处理。
2、以上货物采购技术参数采购单位都确认。
三、商务条款
1、承包方式
(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2)按本项采购范围及中标价一次包干(包工、包料、包药物、包机械设备、包承包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达标合格,包验收通过等所需一切费用)。
(3)按国家规定应由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供应商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缴。
2、服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具体期限由采购人确认。
3、服务承包费的支付: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支付给采购人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正式进场通知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此次服务到2021年12月15日前无质量与服务问题,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10个工作日内付70%承包款。
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标准为县爱卫办提供全套科学、合理的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台帐资料。如因除四害消杀质量不达标,导致在国家卫生县城验收评估中丢失责任分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合同款项。
4、除“四害”消杀的质量标准:
除“四害”消杀质量标准按国家爱卫会颁发的除四害达标标准及浙爱卫(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
5、按下例规定和要求所需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
(1)采购人对本区域除“四害”消杀的情况组织不定期检查,检查标准按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全国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标准》及浙爱卫(2011)9号文件规定进行。采购人保留上述标准的修改权。
(2)中标供应商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上级爱卫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无报酬服从采购人组织全民清洁活动、爱卫活动、卫生检查,节假日、台风、水灾、疫情和突发性事件等突击任务,建立突击应急方案,如接受县级迎检活动中由于中标供应商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扣减5%的承包费,连续二次迎检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需支付服务费用给中标供应商,并对中标供应商处承包价20%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导致内涝,发生疫情等)的原因需要中标供应商即时消杀、消毒作业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消杀,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消杀消毒作业的,扣减总承包费的10%。
(4)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项目承担的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安排好员工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5)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供应商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而造成除“四害”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严重的,使用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中标供应商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防中毒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应按采购人要求为上岗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佩带统一的工作牌进行上岗作业,要保持作业人员的稳定性。中标供应商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供应商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7)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供应商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市、县、镇领导的监督检查。
(9)作业人员确保作业的质量要求。
(10)中标供应商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若受市民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须赔偿中标供应商。
(1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工作辖区内设立管理办事机构(至少有2名消杀服务专业人员常年在岗),便于采购人的管理和联系。
四、检查监督
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所承包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发整改通知书,扣减承包费,具体标准比例如下:
(1)因作业方式不符或使用不合格药物的,扣20%。
(2)监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四害”孳生地及通知其整改而未即时行动的,扣5%。
(3)社区、居民小组反映除“四害”未达到标准要求情况属实的,扣5%。
(4)被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扣10%。
(5)遇突发事件经通知未及时到达事发地点作业的,扣 10%。
五、补充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编写《除“四害”消杀实施方案》。
(2)供应商须例明除四害消杀的模式,具备适合的技术、管理队员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部门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供应商于进场作业一星期内提供上述人员证书送采购人核验。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机械、工具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中标供应商投入的机械、工具清单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要经采购人查验合格认定。
(4)采购人保留对《除“四害”消杀实施方案》及浙爱卫(2011)9号文件规定以及各种考核标准补充修改权。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投标。只就其中某类进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严禁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擅自分包或转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通过2021年市爱卫会的病煤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