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1、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招标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2、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3、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6、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8、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 工作内容
一是对瑞安市58座已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项目长效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二是对瑞安市8处水利工程编制标准化划界方案(其中包含6座山塘划界方案编制及已有1:500地形图必要的补修测;2座水闸划界方案编制及划界地形测量)。
表1. 53座已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名单:
序号 |
工程类别 |
水库名称 |
所在乡镇 |
创建时间 |
1 |
水库 |
愚溪水库 |
锦湖街道 |
2016 |
2 |
集云山水库 |
锦湖街道 |
2020 |
|
3 |
金河水库 |
塘下镇 |
2016 |
|
4 |
红旗水库 |
塘下镇 |
2017 |
|
5 |
彭坑水库 |
陶山镇 |
2016 |
|
6 |
桐溪水库 |
陶山镇 |
2016 |
|
7 |
马鞍山水库 |
陶山镇 |
2016 |
|
8 |
上岙水库 |
陶山镇 |
2016 |
|
9 |
云峰水库 |
陶山镇 |
2017 |
|
10 |
十八亩水库 |
陶山镇 |
2017 |
|
11 |
泛浦水库 |
马屿镇 |
2017 |
|
12 |
水坑水库 |
马屿镇 |
2017 |
|
13 |
上洞水库 |
马屿镇 |
2018 |
|
14 |
大南水库 |
马屿镇 |
2018 |
|
15 |
大日溪水库 |
马屿镇 |
2018 |
|
16 |
仙人岩水库 |
湖岭镇 |
2018 |
|
17 |
长白桥水库 |
湖岭镇 |
2016 |
|
18 |
黄林水库 |
湖岭镇 |
2017 |
|
19 |
永安水库 |
湖岭镇 |
2017 |
|
20 |
东岩水库 |
高楼镇 |
2018 |
|
21 |
龙船河水库 |
高楼镇 |
2018 |
|
22 |
洪地水库 |
高楼镇 |
2020 |
|
23 |
红岩水库 |
芳庄乡 |
2017 |
|
24 |
直坑水库 |
芳庄乡 |
2017 |
|
25 |
梧岙水库 |
潘岱街道 |
2020 |
|
26 |
山塘 |
贾岙山塘 |
湖岭镇 |
2016 |
27 |
山开岩山塘 |
塘下镇 |
2016 |
|
28 |
清凉山塘 |
塘下镇 |
2017 |
|
29 |
创业山塘 |
塘下镇 |
2016 |
|
30 |
利民山塘 |
塘下镇 |
2016 |
|
31 |
潘山山塘 |
马屿镇 |
2018 |
|
32 |
堤防 |
三十二溪湖东至山前段防洪堤 |
湖岭镇 |
2017 |
33 |
三十二溪繁湖至松坦段防洪堤 |
湖岭镇 |
2017 |
|
34 |
三十四溪雅村至路头段防洪堤左岸 |
湖岭镇 |
2018 |
|
35 |
三十四溪新垟至下林坳段防洪堤右岸 |
湖岭镇 |
2018 |
|
36 |
漈门溪高楼石马村段 |
高楼镇 |
2018 |
|
37 |
|
桐浦镇桐溪村桐泉水厂 |
桐浦镇 |
2016 |
38 |
|
大京水厂 |
高楼镇 |
2016 |
39 |
|
营前村饮用水工程 |
高楼镇 |
2016 |
40 |
|
沙垟水厂 |
高楼镇 |
2016 |
41 |
|
东坑村饮用水工程 |
高楼镇 |
2017 |
42 |
|
六科村饮用水工程 |
湖岭镇 |
2017 |
43 |
|
溪坦村水厂 |
林川镇 |
2017 |
44 |
海塘 |
滨江防洪堤(三期) |
锦湖街道、玉海街道 |
2017 |
45 |
滨江防洪堤(一、二期) |
玉海街道、东山街道 |
2017 |
|
46 |
滨江防洪堤(四期) |
锦湖街道 |
2020 |
|
47 |
飞云江北岸标准海塘 |
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塘下镇 |
2017 |
|
48 |
丁山二期围垦 |
上望街道、莘塍街道 |
2017 |
|
49 |
飞云江南岸城市防洪堤 |
飞云街道 |
2018 |
|
50 |
飞云江南岸标准海塘 |
飞云街道、阁巷街道 |
2017 |
|
51 |
飞云标准堤 |
飞云街道 |
2018 |
|
52 |
阁巷围涂标准海塘 |
南滨街道 |
2018 |
|
53 |
水闸 |
浦底水闸 |
桐浦镇 |
2018 |
注:以上名单数量仅供参考,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减采购数量,如引起合同总价的变化,以本次成交单价×实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表2. 8处水利工程编制标准化划界方案名单
序号 |
工程类别 |
工程名称 |
1 |
山塘 |
吴元山塘 |
2 |
山林山塘 |
|
3 |
金前山塘 |
|
4 |
河山山塘 |
|
5 |
万松山塘 |
|
6 |
石坑山塘 |
|
7 |
水闸 |
丁山二期一号水闸 |
8 |
丁山二期二号水闸 |
2. 标准化长效管理督查技术服务工作要求:
(1)对58座已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项目长效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其中53座为表1名单,剩余5座每个季度由采购人随机指定。根据水利工程标准化相关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的每3个月开展一次实地检查,服务期一年内总共四次实地检查,对每个工程逐项进行打分汇总成检查结果,并出具每3个月的季度检查报告,于每3个月结束前提交给采购人。同时,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向管理单位突出整改建议并记录整改情况。每一年服务期限全部结束后提交年终汇总报告。季度检查报告及年终汇总报告,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
(2)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派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作书面记录(含现场全体检查人员及被检查人员签字表等)和拍照存档(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检查人员合照),照片上的人员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服务人员一致。成交供应商监督检查期间,每天应将当天检查的照片及检查相关情况,动态实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标化长效管理相关微信群,并要将当天实地检查的照片及签到表电子汇总,于当天24点前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3)实地检查如发现问题严重的,应立即要求管理单位做出整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每次成交供应商实地督查检查前5天,成交供应商应将本次实地监督检查的进度安排及拟派人员名单(包括相关人员身份证照片资料),书面报采购人同意并备案,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需指导并协助管理单位完善标化平台的相关资料。
(6)▲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人:①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水利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②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③其他人员1名。
(7)培训服务:本项目服务期内要求成交供应商委派相关专家对瑞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制定培训方案及培训内容并由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培训,培训场地由采购人提供。
3. 标准化划界方案编制(含测量)工作要求
其中包含6座山塘划界方案编制及山塘已有1:500地形图必要的补修测,2座水闸划界方案编制及划界1:500地形测量,地形图测量要满足划界的相关要求,划界方案中应明确工程管理范围线(简称管理线)和保护范围线(简称保护线),并附工程划界相关图纸,高程控制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划界规定执行。
4. 保密要求: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等负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5. 成果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含纸质资料及cad、word等电子
资料)。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的份数,成交供应商不得另行收费。
6. 服务期限
①标准化划界方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准化划界方案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②长效管理督查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如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项目进度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标准化划界方案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②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年的第90天、第180天、第270天和第365天等4个时间节点结束前,提交长效管理项目每三个月检查报告,每一年服务期限结束后的第10天前提交年终汇总报告。成交供应商实地监督检查时间为以上4个时间节点结束前的20日内进行。
8. 管理考核
(1)成交供应商管理考核由采购人负责,每一年度服务期满后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如需成交供应商配合的将提前通知供应商派员参加,具体考核办法见《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合同附件1)
(2)每份评分表起评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为不合格;若任一单项考核内容评分为0分,则考核为不合格。
(3)若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 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所需的报告编制、印刷费、仪器设备费、人员工资、培训专家费、食宿费、差旅费、评审费、利润、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标准化长效管理督查技术服务数量(表1)为参考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减采购数量,如引起合同总价的变化,以本次成交单价×实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长效管理督查技术服务单价(元/座)=该项年度投标报价÷58÷4。
(3)标准化划界方案编制为总价包干,数量名单见表2,其中采购人提供6座山塘1:500地形图,成交供应商按需进行补修测,请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
10. 其他
本项目允许分包:成交供应商若无相关专业承包资质,必须将该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单位,并于发包前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包。
11. 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①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待合同服务期满后10日内,予以全部退还。
②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2)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满之日止。
3)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
12. 付款方式
(1)标准化划界方案费用的支付:
①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标准化划界方案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具体拨付时间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②提交标准化划界方案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
(2)标准化长效管理督查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
①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标准化长效管理督查技术服务年度财政预算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分三年按当年的财政预算价支付)
②每年度完成前两个时间节点督查工作、出具检查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提交最终的检查报告,且完成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技术培训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两个时间节点技术服务费,即实际数量×成交单价,同时扣回预付款;
③每年度完成当年度剩余两个时间节点督查工作、出具检查报告,同时提交年终汇总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提交最终的检查报告和年终汇总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两个时间节点技术服务费,即实际数量×成交单价。
(3)以上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各次款项,成交供应商均需提供正规发票,承诺付款时间以成交供应商提交发票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