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正式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正式成果报批批复后,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20%。 注: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
4 |
初审业绩 |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须提供一项设计规模不小于60平方公里的给排水环境类(包括给排水、海绵城市)规划的项目业绩。 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合同甲方等级的,需另附业主(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为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城市内涝体检 系统性优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函〔2020〕786号)文件精神,需科学编制“十四五”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修编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肥西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编制《肥西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侧重于地区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低影响开发等方面,是一个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提升城市雨洪管理水平的宏观指导性文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228号),各地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结合实际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截至目前,肥西县尚未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筹推进县城排水设施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0〕649号),各县(市)在县城排水防涝体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十四五”排水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县排水防涝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并落实具体项目支撑。
《肥西县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以《肥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范围进行编制,与现行总规不匹配,且从2016年和2020年汛期应急处置情况来看,《肥西县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中管网重现期与内涝治理标准较低,有必要对《肥西县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进行修编,着重从城市防灾减灾、韧性城市、海绵城市等先进理念出发,以建成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所需要的高标准排水防涝体系。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宁西铁路,南至将军岭东路、李陵山路,东至青龙路、江淮大道、莲花路,西至将军岭路、孙集路、合安路,规划总面积约94.7平方公里;含上派镇、桃花工业园、肥西产城融合示范区、新港南区等。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科学编制“十四五”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并落实具体项目支撑,列出规划项目清单及投资匡算,形成《“十四五”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报告》。
2.依据肥西县现行总规,为提升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开展《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修编工作:剖析现状雨水防涝系统,现状排水模型评估分析整理,洪潮及降雨分析,排水分区划分及排水防涝标准,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河湖防涝系统规划,超标暴雨蓄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管理规划和保障措施,形成《肥西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报告》。
3.科学编制肥西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综合调研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制定海绵城市系统规划,确保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从肥西县城市发展现状出发,提出针对性的实施保障措施,形成《肥西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告》。
(三)编制深度及成果要求
本项目编制深度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成果主要包含文本、说明与图集三部分内容,纸质文件6套,电子文档2份(格式:PPT、PDF、DOC、JPG)
(四)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组织团队成员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既定目标。
2.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需包含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现场调查人员、资料收集整理人员和方案编制人员等。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本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对本次项目所形成的资料及文件擅自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扩散,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
五、验收标准
在技术服务期限内,提交的技术成果满足采购需求书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为包含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请各供应商谨慎报价。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排水系统现状调查 |
对工程范围规划、现状、基础资料的掌握情况、熟悉程度以及对现状的调查: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排水系统基础资料和设施情况的现状调查,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1.完全符合采购需求且现状调查内容详尽,考虑十分全面,不漏项的,5≤F≤7分; 2.符合采购需求且内容较为完善,考虑全面,基本不漏项的,得3≤F<5分; 3.现状调查方案内容基本完善,考虑基本全面,细节有待完善的,0<F<3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7 |
排水系统 现状分析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排水系统基础资料和设施情况的分析,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1、现状分析十分详细准确且科学合理,完全符 合本项目需求的,5≤F≤7分; 2、现状分析基本准确且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 需求的,得3≤F<5分; 3、现状分析大致符合本项目需求,但细节有待 完善的,0<F<3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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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防涝系统问题研究和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排水防涝系统的研究和评价内容,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1.对排水防涝系统问题说明和原因分析详尽全面,十分透彻的,5≤F≤7分; 2.对排水防涝系统问题说明和原因分析较为详尽全面,合理的,得3≤F<5分; 3.对排水防涝系统问题说明和原因分析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基本合理的,细节有待完善的,0<F<3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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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思路 |
规划设计理念合理有效,解决问题的可靠性,提出规划思路科学可行。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分别进行综合评审: 规划思路科学合理,具有系统性,5≤F≤7分; 规划思路较科学合理,系统性较合理,3≤F<5分; 规划思路一般,0<F<3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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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周期 及质量保证措施承诺 |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编制周期及质量保证措施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承诺科学合理、服务及时,可操作性强 ,4≤F≤6分; 服务承诺基本科学合理、服务较及时,可操作性较强,2≤F<4分; 服务承诺一般,0<F<2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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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1.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 2.专业负责人(2人)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1分; (2)环境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1分;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外):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组成员至少包含:规划(城市规划)、景观(城市园林)、水利水电、水文地质(或勘察-岩土)、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工程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每个专业不得超过1分,满分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专业以职称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如未体现专业,可以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中专业为准。) (3)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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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配备人员业绩 |
2015 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业绩且规划面积不小于40平方公里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给水、排水(雨水、污水)、或中水专项规划设计业绩且规划面积不小于90平方公里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 注: (1)同一项目业绩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累计加分。 (2)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情况。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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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配备人员荣誉 |
1.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或建设系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得2分; 2.自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的分流制改造(或截污管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 分。 备注: 上述1、2条: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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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 |
1.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得2分。具有市政行业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得1分; 2.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得2分;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证书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证书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国家有相关规定自动续期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网上截图。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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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 |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具有省级及以上给排水环境类规划(包括规划、规划课题研究、规划思路研究、建设规划)业绩的每提供1项业绩得3分。具有市级、县(区)级给排水环境类规划(包括规划、规划课题研究、规划思路研究、建设规划)业绩的每提供1项业绩得1.5分。该项业绩总数不得超过2个,最高得6分; 2.具有省级及以上类似(包括给排水、海绵城市)咨询评估类业绩的,每提供1项业绩得3分。具有市级、县(区)级类似(包括给排水、海绵城市)咨询评估类业绩的,每提供1项业绩得1.5分。该项业绩总数不得超过2个,最高得6分。 本项满分12分。 注: (1)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项予以计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合同甲方等级的,需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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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荣誉 |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的排水规划(包括海绵城市规划)项目获得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不含以下荣誉2和荣誉3),每提供1个奖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2分; 2.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奖”的,得2分; 3.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证书的得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项予以计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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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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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