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为有效助推我市城市交通治堵工作,充分发挥交通治堵辅助力量的积极作用,根据党委会议精神,拟聘用临时交通协管员34人,全年合计408人次/月,作为直属各单位开展专项交通管理的辅助管理力量。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1 推进“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
(1)开展示范让行斑马线活动 。组织开展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私家车示范让行斑马线活动,全面推广“车让人、人快行”互动模式,全力营造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氛围。
(2)严管严治机动车不礼让 。全面排查市区主次干道、严管示范路、商业大街、小城镇主干道斑马线,进一步完善礼让斑马线标志标线和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施建设,科学设置斑马线以及申请式过街红绿灯等交通信号设施。通过非现场抓拍和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管重罚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常态化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为;通过打造礼让斑马线示范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礼让率,培育礼让风尚。
1.2 推进违法停车整治行动
(1)落实门前违停管理 “ 三包 ” 责任制 。对市区农贸市场、车站、码头、医院、公园、景区、社区、超市、商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背街小巷等被列入的实地考察点位,要严格落实乱停车违法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共建共治常态严管机制。各区要按照“一点一人”要求落实各实地考察点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落实该点位门前乱停车问题“包发现、包协调、包整改”的三包责任制。对督察发现违停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该点位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约谈。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考察点位实行捆绑连带责任,常态化开展乱停车违法联动整治,确保管理短板和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
(2)强化车行道违法停车管理 。巩固深化市区 241 条违停重点路段整治成效,对列入实地考察的 88 条主次干道、6 条示范样板路、6 条商业大街、小城镇主干道逐条落实“路长制”,规范路内停车位的施划、管理,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视频巡查、路面整治、督查考核等手段,高压严管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上的乱停车违法行为,力争考核“不失分”。
(3)强化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保持零容忍的高压严管态势,严查严治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加快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施划,引导市民按序停放非机动车,全面规范人行道上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强化共享单车源头监管,督促共享单车运营商有序投放、科学调度、常态维护。对因无序投放、管理不善而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秩序的,及时对运营商进行约谈惩戒。加强反面曝光,对故意阻碍交通、恶意破坏绿化、严重影响市容的乱停车行为予以曝光警示。
(4)倡导随手做志愿 。传承“文明交通·全民共创”活动成效,持续开展“随手扶”全民公益行动,突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医院学校、车站码头等重要部位节点,全面调动道路保洁员、市场管理员、物业工作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停车收费人员等群体积极性,对工作区域范围内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自行车、电动车等进行有序摆放。同时,发动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随手扶”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民动手、共建文明的良好风尚。
(5)强化 “ 僵尸车 ” 管理 。全面开展“僵尸车”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僵尸车进行逐一核查登记车辆基本信息、告知车主限期清理,对经通知、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处置的“僵尸车”,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类处置和整治清理。
1.3 推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强化电动车整治 。联合交警、派出所等警种力量,最大限度把警力压到路面上,严管严治电动车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道上行驶、未悬挂号牌、未在停止线内停车、违法带人等重点交通违法。强化快递外卖电动车管理,深化快递、外卖企业文明守法指数“四色”考评和违法骑手黑名单制度,组织企业网点负责人和骑手常态化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课堂,上路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发挥快递外卖企业安全管理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提高骑手文明交通意识,发挥文明骑行电动车模范带头作用。
(2)强化行人乱过路和机动车乱行车整治 。以市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严管示范路、小城镇主干道为重点,加大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严厉整治机动车乱变道、乱超车、乱掉头、开车打手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对主要路口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进行视频抽考通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1.4 推进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标”整治提升工作,特别对市区重点道路、路口、学校等点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要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力整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损坏缺失、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重点路段的机非隔离、人车分离等隔离设施,从源头上尽量减少行人乱穿马路现象。
(2)落实动态巡查机制 。落实道路交通设施监控视频+路面巡逻的常态化巡查机制,落实路长责任制,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改,坚决杜绝因交通设施破损未及时发现、处置被文明考察组督办扣分问题。
1.5 推进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落实 “ 护学岗 ”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警力部署和管控疏导,按照“一校一警”联合学校设立“护学岗”,共同加强上放学重点时段的停车和通行秩序管理,确保学校周边道路通行有序。
1.6 推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行动
(1)全面开展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全面发动认领路口(路段)的文明单位、志愿者路长以及广大志愿者队伍,定期上路协助交警管理,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非机动车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推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风尚。加强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的培训和指导,着力解决志愿者在岗不尽责、出工不出力、迟到早退等问题,提高劝导成效。建立劝导工作责任捆绑制度,志愿者所属文明单位、交警部门等使用单位对志愿者劝导履职情况负管理监督责任,对不认真履职的志愿者所在单位应予以处理。
(2)全面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深化“礼让斑马线”、行人“乱过路”整治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发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我示范我代言”、“斑马线上你礼让我快行”等系列宣传活动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驾驶员群体带头做到文明礼让斑马线。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推进行人“乱过路”整治宣传活动。
(3)全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展主题宣传、曝光,倡导广大司机和行人守交规、讲礼仪、树形象。精心设计、制作、推广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利用媒体平台、户外广告载体、出租车车顶灯箱等载体进行刊播,引导广大市民积极践行文明交通,全面浓厚文明宣传氛围。
(4)全面加强文明交通意识教育。落实并加强工业园区、企业自治管理,全力提高企业员工守法自律意识,要求企业做好内部宣传和管理,引导员工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落实社区网格员加大入户交通安全宣传,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提高文明交通知识知晓率,提升市民文明交通获得感和满意率。
1.本项目拟聘用临时交通协管员34人,为采购人在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执行相关交通管理工作。
2.本项目服务期为(1+1)年,采购人与中标人首先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前2个月,如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满意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1年合同,合同条件不变(即单人单日综合单价不变)。
3.合同期内容,采购人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要求中标人提供每次34人的服务,服务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全年合计408人次。
4.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安排的岗位要求,提供开展交通治堵专项行动所需的重点工作内容。
5.岗位安排
根据采购人安排的岗位工作。
6.服务人员要求:
(1)所有人员身高要求不低于168CM左右,五官端庄、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合格),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体貌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志、会普通话、智力良好、行动灵便。
(2)学历以初中及以上水平为主、品行端正、思想作风好、无违法犯罪经历,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在本区有固定住所,工作认真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穿着要求:上岗时须穿着黑色保安服和反光北行、戴软帽、穿黑色鞋子。
7.服务考核标准
▲本次服务考核采取双重标准,在满足投标供应商内部考核标准的同时须满足采购单位的考核标准。
1.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
2.投标报价为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的承包费用,采用暂定工作时间、保持综合单价不变。综合单价必须包括在服务区域内提供安保服务所需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采购人提供当班人员的午饭)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今后如采购人的工作量增加了,按照增加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保持单人单日综合单价不变。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承包单位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1.投标人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其负责管理服务区域服务工作, 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工作配备足够人员,保障各岗位合理运作。
3.投标人应保证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4.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养老保险外,还应包括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服务费。
(1)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承包期内,投标人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采购人在投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5.采购人将提供投标人存放工具、换衣、休息及办公场所,具体面积及数量由投标人提出与业主协商确定。
6.投标人及其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一切监督管理、消防安全、办公区域等规定和制度。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投标人员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采购人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辞退,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7.在适当情况下,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投标人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9.投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10.中标人工作保障的设备设施、所需各种安保装备工具,都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应保证设备设施、安保装备的完好性。如设备设施、安保装备须维修或报废的,维修或更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中标人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中标人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中标人应照价赔偿。
12.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13.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见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